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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抗议者受审:辩方称焚烧中国国旗为合法政治表达



2/06/2026

自11月被软禁以来Guldariya Sherizat的脚踝上佩戴跟踪装置
(照片由Riza Alimnur拍摄)
哈萨克斯坦抗议者受审:辩方称焚烧中国国旗为合法政治表达

(哈萨克斯坦塔尔迪库尔干 — 2026年2月6日)在哈萨克斯坦一个引发国际关注的法庭案件中,19名因焚烧中国国旗和中国领导人肖像而面临起诉的社会活动人士坚持认为,他们的行为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政治表达,而非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及人权组织指出,检方对焚烧他国国旗行为的定义超出了哈国法律本意,有违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

事件缘起于2025年11月13日,当时这些被告人在阿拉木图地区靠近中国边境的公开集会上抗议中国政府对新疆维吾尔族及哈萨克族人口的政策,并呼吁释放一名被拘留的哈萨克斯坦公民阿利姆努尔·图尔甘拜(Alimnur Turganbay)。集会上,抗议者焚烧了三面中国国旗及一幅中国国家领导人肖像,并通过社交媒体传播了现场画面。

哈萨克警方最初以行政违法行为“寻衅滋事”为由对参与者实施了短期拘留和罚款,但之后检察机关在收到中国驻阿拉木图领事馆的外交照会后,将案件升级为刑事指控。起诉指出,焚烧和相关口号构成根据哈萨克刑法第174条第2款“煽动民族、国家或社会不和”的行为,该罪最高可判十年监禁。

在随后的庭审中,辩护律师强调,哈萨克斯坦宪法和所签署的国际条约——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都明确保障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权利。他们指出,仅因表达令人不悦的政治观点而将焚烧国旗定为刑事犯罪,既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国际标准。

辩方进一步指出,调查程序中存在程序瑕疵:在最初的行政处罚尚未撤销前就启动了刑事程序,这种“双重责任”做法本身违反哈萨克斯坦宪法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法律专家称,对象征性行为的刑事定性必须基于对现实公共安全威胁的明确证据,而不应仅凭外交压力或情绪判断。

国际人权机构亦加入声音。国际人权合作组织(IPHR)声明中指出,哈方以过于宽泛的“煽动不和”罪名起诉和平抗议者,可能侵蚀基本权利,特别是在没有证据表明有暴力或仇恨煽动的情况下。此外,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呼吁撤销所有刑事指控并释放被拘押者,强调和平抗议本身不构成犯罪。

目前,该案正于东哈萨克斯坦城市塔尔迪库尔干进行审理,部分被告仍处于拘押状态,另有几人被软禁。庭审继续审查检方和辩方对法律适用、证据解释及宪法权利保障的不同主张。人权观察者表示,此案不仅是对被告个人命运的审判,更将成为检验哈萨克斯坦法律体系能否维护政治表达自由和司法独立的重要标志。

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