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6年10月7日)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于9月21日对当地一起家庭教会活动进行了查处。一名未公开姓名的基督教徒因组织未经官方登记的聚会,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根据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基督徒自2014年起信奉基督教,并在耒阳市水东江桥头天然浴场附近购置了一处地下室进行装修,作为聚会场所。此后,该场所每每周日聚集数十人,进行传教及研读《圣经》等基督教活动。
当地公安机关在决定书中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链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多名证人的证言、现场监控与搜获的宗教资料等。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并送往耒阳市拘留所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当事人如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耒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多年来,中国政府要求所有宗教活动必须在官方批准的机构下进行,未经登记的家庭教会及私人宗教聚会持续面临来自地方当局的监管与执法压力。
对华援助协会高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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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耒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华援助协会,2026年10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