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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教案系列辩护(五):越俎代庖的审判——甘泉教案7月22日庭审纪实



7/23/2025

周松林牧师夫妇和丁中福长老夫妇合影

(来源:网络)


甘泉教案系列辩护(五):越俎代庖的审判——甘泉教案7月22日庭审纪实

(安徽合肥-2025年5月23日)2025年7月22日,在蜀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周松林牧师与丁中福长老因涉嫌“诈骗罪”受审,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围绕教会合法性、行政取缔程序及证据真实性展开激烈交锋。

公诉方将甘泉教会描述为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并指控周松林与丁中福未告知信徒教会已被取缔,且以牧师身份传道构成“诈骗”。然而,被告人及其律师团队对这些指控进行逐一驳斥。教会方面明确指出,他们从未收到正式的取缔通知,并且公安笔录中存在不实记录,使得所谓的罪名指控缺乏依据,行政程序显得漏洞百出。

庭审中,周松林牧师的陈述,他只是教会的会议召集人,职责在于讲道、主持圣餐、洗礼和关怀会众,而非行政管理者。教会的各项事务,都由团队集体决定,管理透明。丁中福长老也指出,在公安笔录形成时,他身体状况极差,部分供述并非出于自愿,强调教会管理的透明性。律师们更是直接质疑取缔公告的送达问题,认为这剥夺了被告人的救济权利,从而认定取缔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属违法。

甘泉教会是安徽的一间家庭教会,从几位基督徒的查经小组开始,二十年后成长为当地比较有影响力的教会。甘泉教会信徒自愿奉献,严格财务监管,定期公示。2023年11月中旬,会众发现教会被秘密安装针孔摄像头,但教会并没有停止聚会。2023年11月30日,当地合肥警方突然将周松林、丁中福长老等16人以“诈骗罪”带走羁押,刑事拘留。除了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仍然在押之外,其他人陆续取保候审被释放。周松林牧师、丁中福长老受到刑事指控,本月16-18日,21日-22日持续开庭中。

该案暴露出中国内部对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法律地位、基督徒的信仰实践,信仰的天然权利都有着更深层次的错误理解。在案件的技术细节上,地方司法部门援引违宪的宗教管理条例去界定基督教信仰团体的合法或非法,以及由此错误的推论出教会收取奉献就是“欺诈罪”,以及为了定罪使用其他各种莫名其妙的罪名。

长期来说,正确的做法是根据中国自己制定的宪法框架,取消宗教局、“爱国会”这些不伦不类的组织,将所有的信仰团体以社团名义简易备案,牧职资格由信仰团体自己決定认可与否。教会账务则予以免税地位处理。全部废除针对宗教的相关条例、法规。是全面肯定信仰权利绝非限制。利用权力操弄基督徒的信仰权利是可悲的愚蠢。切莫把宗教问题刑事化、政治化。

像该类案件充分暴露出地方当局非常不专业的处置方式。合肥公检法针对甘泉教会的做法只会增加给教会的同情,而让中国政府在全世界丢脸。对华援助协会呼吁中国公安部、国安单位及司法部门给该案件松绑,解除强制措施,立即释放丁中福长老、周松林牧师。

对华援助协会

以下是7月22日庭审的抗辩情况。

庭审概述:真相在辩护中显明

公诉人李卫华出示证据,指控甘泉教会未经登记,属“非法组织”,周松林与丁中福未告知信徒教会被取缔,且以牧师身份传道构成“诈骗”。

被告人与律师以事实与法律反驳,指出教会未收到正式取缔通知,公安笔录存在不实记录,罪名指控缺乏依据,行政程序违法。

周松林牧师在庭上陈述,他仅为会议召集人,负责讲道、圣餐、洗礼与关怀,非世俗意义的管理者,教会事务由团队集体决定。

丁中福长老指出,公安笔录形成时他身体状态极差,部分供述非自愿,强调教会管理透明。

律师质疑取缔公告未送达被告人,剥夺救济权利,取缔的程序和实体都是违法的。
公诉人试图以法律术语掩盖打压意图,被告人与律师却以事实与真理,揭开指控的荒诞。

指控焦点:甘泉教会的“非法”性质

公诉人出示周松林与丁中福的供述,称甘泉教会未在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备案,属“非法组织”,其传道行为未经批准,构成诈骗罪。

周松林牧师回应,他与教会多次尝试与政府沟通,表示愿意接受政府管理。2013年起与包河区、合肥市宗教部门及国保王军互动,但从未收到正面回应或取缔通知。

丁中福长老补充,2018年安粮城市广场聚会被驱散时,蜀山区民宗局局长胡金山仅口头要求停止聚会,未提供书面文件。他强调,教会从未被正式定性为“非法”,公安笔录中“非法组织”的说法非其原话,审讯时因高血压与压力,记忆模糊,签字非自愿。

辩护律师李贵生质疑公安笔录的真实性,指出2023年11月30日丁中福的笔录形成时,他血压高达170,意识不清,部分内容被篡改。

张凯律师进一步指出,公诉人未证明教会被依法取缔,公告未送达被告人,缺乏法律效力,剥夺了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权利。

唐仙龙律师强调,民宗部门仅认定教会传道“不合规”,未涉及“诈骗”,公安与检察院越权定罪,属“越俎代庖”(超出自己职责范围包办别人的事情)。

取缔程序:行政行为的荒诞

公诉人出示三组证据,试图证明甘泉教会被取缔。然而,被告人与律师一致反驳,教会从未收到正式取缔通知,取缔程序违法。

周松林牧师澄清,速8酒店活动为婚姻辅导讲座,非宗教聚会,由一位中国籍讲员主讲,旨在帮助家庭,未涉及宗教内容。他质疑:“为何将公益讲座定性为非法宗教活动?”

丁中福长老补充,民宗局官员胡金山曾协助售卖教会椅子,收取款项后转交教会,证明当局并非完全否定教会存在。

赵青山律师指出,调取证据通知书未填写时间,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书证的规定,证据不合法。

葛现洋律师进一步质疑,公告依据的《宗教事务条例》与宪法冲突,属下位法无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诈骗指控:无稽的罪名

公诉人试图以教会收取奉献款为由,指控周松林与丁中福“诈骗”。

周松林牧师回应,奉献款由信徒自愿缴纳,用于教会日常开支与事工,管理透明,财务预算每年由30多位信徒代表表决通过。他个人领取的工资仅为会众平均水平。

丁中福长老澄清,他未领取薪水,仅为婚姻辅导事工接受每月3000元补贴,帮助近百对夫妇维系婚姻,无一离婚,体现了教会的公益使命。

葛现洋指出,教会事务由团队管理,重大支出需集体同意,公诉人未提供被告人非法占有的证据。

赵青山律师进一步质疑,公诉人补充证据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是庭审期间,也没有依法申请延期补侦,补充的证据不合法。

这些辩护揭示,“诈骗”指控毫无依据,教会奉献款自愿缴纳,管理公开,怎能定为“诈骗”?这罪名如浮云,遮蔽真相,却无法掩盖福音的光芒。

逼迫中的见证

周松林牧师与丁中福长老在高压下,仍以《圣经》真理回应指控,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立比书1:20)。律师们以法律为剑,揭露程序的违法与指控的无稽,呼唤公平正义。教会虽被贴上“非法”标签,却在逼迫中见证基督的主权:“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马太福音16:18)。


对华援助协会转载自国度代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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