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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蒙冤:山西金灯堂家庭教会十名成员被诬“诈骗”重判



6/21/2025

山西临汾基督教会(金灯堂)
李双平(右一)


信仰蒙冤:山西金灯堂家庭教会十名成员被诬“诈骗”重判

(山西临汾——2025年6月20日)山西省临汾市金灯堂家庭教会今日(6月20日)遭重判,十名教会成员被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多年徒刑,其中核心成员李双平弟兄被判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罚金十万元人民币,刑期最重。该教案创办人杨荣丽师母与王晓光牧师的案件将另案处理。此案的审判不仅严重违背法律正义,更凸显中国当局在系统性打压基督教家庭教会方面的日益激进与毫不掩饰。

所谓“诈骗”指控完全站不住脚。根据起诉书,全部指控均与教会正常崇拜中信徒自愿奉献相关,既无受害人举证,也无资金流向不明。法庭却将这一合乎信仰、公开透明的行为,强行定性为“非法集资”,继而构陷为“诈骗犯罪”。这是对宗教信仰最基本权利的赤裸践踏。

本案程序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多名被告人曾在警方和法院压力下,被迫解除原有委托律师,改用官方指定的辩护人,丧失独立辩护权利。更有甚者,法院副院长兼本案审判长解炳华多次亲赴看守所,威逼在押信徒更换律师,干预案件辩护策略,明显构成对审判程序的粗暴干涉。

本案的判决逻辑荒谬至极:临汾法院以金灯堂未加入“三自爱国教会”、未向民宗局登记为由,认定其为“非法组织”,并将其崇拜中的奉献行为视为“诈骗”。这一逻辑不仅背离宪法所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彻底撕破中国官方“依法治国”的虚伪面具。

金灯堂教会长期坚持家庭教会立场,不依附、不妥协、不沉默。自2009年“9·13教案”起,创办人王晓光牧师与杨荣丽师母屡遭逼迫、监禁,教会用信仰、鲜血与忍耐筑起信心的祭坛。由信徒自筹1700万元人民币建成的金灯堂,于2018年遭政府强制爆破拆除,成为宗教压迫的血证。如今,再次以荒诞罪名加以重判,更显中国政权意图彻底抹除家庭教会存在空间的决心。

在2021年8月被捕的十二位牧者和同工中,已有十人遭到重判。尽管面临高压,他们在法庭上仍坚定不认罪、不妥协,显出基督信仰中真正的勇气与尊严。他们的立场是对极权的控诉,是对真理的见证。

临汾金灯堂教案,是一场对信仰自由的全面围剿,是对宪法保障人权底线的公开背叛。在此案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政权对非官方教会的零容忍态度——只因信徒不愿被政治化的宗教系统所操控,就被当作“非法组织”扫荡;只因信徒甘心奉献教会,就被诬为“诈骗”。

这是法治的崩塌,是信仰的十字架再次被扛上中国的大地。将教会的圣工斥为犯罪,将牧者的爱心定为罪责,这是对基督教信仰的侮辱,更是对人类良知的亵渎。

中国当局正通过制造先例,意图将所有未经注册的家庭教会归入非法之列,从而以刑法清除其存在。这不是司法个案,而是一场全国范围的信仰清洗行动先兆。对此,国际社会、教会群体与人权组织绝不能沉默。若今日金灯堂遭此重判而无人抗声,明日将有更多信仰群体步入同样的逼迫。

这是逼迫,也是唤醒。金灯堂信徒所走的,是十字架的道路——他们为义受苦,也为众教会作了榜样。他们的苦难,正是当代教会的荣耀。“你们既然在基督的苦难上有份,就应该照此欢喜,好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4:13)

(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