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人祸”可以推诿于“天灾”?!中国“梅大高速特大灾难“拷问



5/04/2024


(对华评论—2024-05-0451日发生于广东梅大高速的重大塌方死亡事故引发网络高度关注。从目前中共官方对外发布的种种信息,可以看到官方正极力通过各种舆论引导而设法将事故归因于“天灾”,但诸多证据显示,这又是一起极权体制下“人祸”大于“天灾”的事故,是又一起极权意欲假借“天灾”来掩盖的“人祸”。

52日广东省梅州市官方就“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举行的发布会上披露:51210分许,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发生塌方灾害。截至目前,共发现23辆车陷落,造成48人死亡,另有3人需要DNA进一步比对确认;30人受伤,目前无生命危险。经排查,伤亡人员中暂未发现有外籍人士。

造成如此巨大人员伤亡的特大事故令世人震惊,关注探究事故原因自然成为问题焦点。

梅州官方在发布消息时,特意发布了梅州近来的天气数据:4月以来,梅州出现多轮强降水,全市平均累积雨量为621.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49倍,已超越有气象记录以来4月历史最多降水量(1980437.3毫米)。特别是41日至430日,大埔县降雨量628.2毫米,比常年平均228.4毫米多2.75倍,为有气象记录以来4月历史最多降水量(1980419.5毫米)。

从重大伤亡事故,到天气状况公布,让人自然会联想到因为天气恶劣,降水超强,导致了道路塌方而造成了本起灾难。依照逻辑,言外之意就是,既然是天气反常,当然就归因于“天灾”。

然而,只要稍有点理性思维者便不难想到,高速公路难道不是将这种反常天气所能造成的自然灾害设为应有的防范功能?难道不是将这种防范功能作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与否的必备指标?并且中国高速公路庞大的管理队伍与高昂的运营成本,不正是要提供给用户(高速路行驶人与物)安全保障?也就是说高速公路从建设到运营的高昂投入就是赋予了它必须为用户提供起安全保障的责任。而梅大高速出现如此重大伤亡,显然是丧失了这种责任,即是该高速路建设与管理部门责任丧失所致,因此是“人祸”而非“天灾”。

并且从目前披露的有限信息也可以看到,本起梅大高速灾难是可以避免的。

梅州—大埔高速公路,简称“梅大高速”,又名“梅龙高速”公路 ,是中国广东省梅州市境内连接梅江区与大埔县的高速公路线路,为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联络线泉州—梅州高速公路(国家高速G1532)的广东段 。梅大高速公路于2010111日动工建设 ,20141231日竣工运营。也就是说,梅龙高速公路从建成运营至今还不到10年。从高速路保质角度,这应该是远远没有到老化过期的程度。

从中共官方的澎湃新闻调查报道也可以看到,这次塌方并非是突发,而是早有预兆。

据记者采访在当地的陈亚飞回忆,事故发生前三日,428日,山上下来的水流突然增大,时强时弱。同为鸭塘员工的何深威也记得,最大的那股水流持续了一小时左右。他们那天没法走到下游去喂鸭子;水库水位也明显上涨,水流夹杂泥石,变得浑浊。附近235国道上的公路养护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一下雨就塌方。最近他们“天天出门”,有很多小型塌方要处理。鸭塘员工们也表示,附近山体在事发前几天有一些点状的小型滑坡。

由此可见,早在事故发生三天前便已经有塌方现象出现,而作为高速公路管理监测的相关人员居然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排解,或者限行。这显然是重大失职渎职。

而另据网络信息,事实上梅龙高速已经早在428日前便出现了故障,且已经由梅州高速管理部门作出禁行安排,但令人奇怪的是,在安全没有得到保障前居然安排在428日通行。

据梅州市官方发布的消息:S12梅龙高速这路段交通管制延至428日:受持续降雨影响S12梅龙高速往福建方向K55+870处右侧山体滑坡经现场踏勘发现该处地质复杂,坡体失稳存在数万方士方倾覆车道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未来雨情,经会商研判决定继续对S12梅龙高速西阳至大麻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暂定交通管制时间至428日。

从如上各种事实可见,事故前已经充分暴露了高速塌方问题,且已经让有关部门知晓并在处理问题中,却仍然没有防止这起特大事故,这更显见高速运营管理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再据一篇题为《花岗岩风化残积土层强度指标的对比试验》的论文介绍,梅州频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当地含有酸性物质较多的花岗岩在潮湿多雨的气候中快速风化,抗风化能力较差的矿物变成粘土类次生矿物,坚硬的石英颗粒则保存下来,嵌在其中。下雨时,石英颗粒的存在导致雨水易于渗透,而粘土类的“高岭石、蒙脱石等一些膨胀性的土层,一吸水之后就会膨胀,一膨胀就疏松了。”一名长期在梅州从事地质研究的专家表示。这位专家还向澎湃新闻介绍称,通常造成土壤饱和、强度骤跌的,“是长时间下雨,或者水渗透量过大,不是短时间强降雨能带来的”。

去年4月、5月,受连续暴雨影响,梅大高速往大埔方向也出现过几处边坡险情,当地进行了交通管制和加固工程。一名资深交通工程师提醒,高速公路的维护还涉及到由公路养护单位负责的日常巡检,“路面巡检频率较高,地质巡检周期较长”。

这些资料进一步说明,本次梅大高速特大事故并非突发,而是早有发生及预警,也就是说这事故完全是预料中的事。一件显而易见的预料中的灾难,且以人的能力是可以避开的,居然最后没有避开,这当然是“人祸”而不能诿之于“天灾”。

当然,从人类极权统治的历史来看,将一切“人祸”诿之于“天灾”是极权由来已久的本性。诚如中共统治大陆后,在1959年到1962年因大跃进与人民公社而导致的饿死数千万人的史无前例的人间悲剧,最后中共居然也归之于“天灾”,即所谓三年自然灾害而导致了大饥荒。事实上那三年天气数据显示是风调雨顺。后来,中共发现难以自圆其说,便又说是苏联逼债。而从目前解密的材料可见,就在当年中国饿死数千万人期间,中共却将大批粮食支援给并不那么缺粮的亚非拉国家。可见逼债饿死那么多人也是谎言。

中共之所以在危及国民生命安全造成国人重大死亡的种种灾难前一以贯之地诿之于“天灾”,目的无非就是推卸责任,掩盖罪恶。而从人类历史来看,任何集团或个人,当对自己人为造成的灾难不敢面对,且加以推诿掩盖时,就必然不会改正罪错,就必然会继续“人祸”,且会一步步加大“人祸”。对此中国人民当有惨痛记忆,因此也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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