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孙茜被关押15个月 律师致函加国会议员



5/21/2018

孙茜参加浙商创投杯2012春季高尔夫邀请赛女子总杆季军
(网络照片)
(中国-加拿大-2018年5月21日)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孙茜被非法关押15个月后,代理律师谢燕益、谢阳致加拿大国会议员的公开信,并向中共提具法律意见书。

5月15日,两位代理律师向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出“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孙茜”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中写道,法轮功学员承受着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两位律师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 ‬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具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

孙茜于2017年2月19日,被北京警方绑架。在朝阳公安分局,孙茜被警察铐在铁椅子上,遭到辱骂;警察对着她的脸喷辣椒水,导致孙茜皮肤大面积红肿脱皮,脸部严重变形。在看守所连续13天对孙茜上工字铐(两手固定在一起,没有链)的刑具,吃饭、睡觉、走路、上厕,吃喝拉撒都戴着刑具,多日不允许换衣服。

孙茜今年51岁,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学公司创始人,2007年获加拿大国籍,2012年和2016年登上胡润中国富豪榜,身家35亿。



各位尊敬的国会议员、尊敬的加拿大公民们、女士们、先生们:

你们好,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受贵国公民孙茜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目前依法介入北京市司法机关办理的孙茜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 

贵国公民孙茜因修炼、信仰法轮功于2017年2月20日被北京司法当局抓捕,目前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起诉至法院。作为法轮功信仰者她的这种遭遇在中国大陆十分普遍,该案的结果不单关涉她个人的命运,也直接关涉到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关涉整个中国的法治与人权状况,乃至整体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与未来。当然,我们并非利用孙茜的外籍身份解决她合法权利以外的问题。但是,要想实现保障孙茜本人的基本人权这一目标,就有必要充分了解孙茜所面临的真实处境!

我们希望贵国善良的人们能够知晓:当今世界最大的人权问题在中国,中国最大的人权问题是法轮功问题。一场延续近二十年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仍在持续当中。这场迫害所涉及的范围及造成的恶果可以说是二战结束以来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场人道灾难,它甚至已超过了许多场战争给人类造成的危害:上千万人公开遭到非法歧视、非法待遇,几十万上百万人被判刑、劳教、非法拘禁,数万人乃至十数万人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活摘器官,酷刑的发生十分普遍、监控无所不在……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中国大陆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到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这场迫害运动不仅违背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公约以及基本人道底线,同时也明显违反中国国内的现行宪法、法律,用刑法300条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及申冤行为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明显违背罪刑法定的原则。它并非法律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但是这一错误迄今并未有停止下来的迹象。这场公开践踏人的信仰与尊严,利用各种手段对人性的扭曲与摧残导致人类社会整体文明及道德水准的堕落,人们对无耻、黑暗与邪恶习以为常,人们习惯用冷漠、无情、麻木不仁的态度对待邪恶分子对良善无助者的欺压暴虐,它的恶果正在侵蚀渗透到每个生命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以致毒害着整个人类的灵魂,无疑让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前途命运蒙上阴霾。

对于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明明是错用法条,根本违反中国国内法律,这一点不仅世界各国、西方现代文明国家缺乏认识,中国的大多数民众也并不了解。人们不知道,法轮功的信仰行为及申冤行为按照中国法律来衡量,他们也是完全合法的。我们希望世界各国的人们知晓:这场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人道灾难是完全可以改变的,中国以及世界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在这场迫害中的对手不是一个政府、一个国家只是隐藏在权力体系中的极少数违法者、邪恶分子。 

以下是目前我们就孙茜一案向中国官方阐述的主要内容:

众所周知,北京司法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孙茜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肇始于1999年的非法镇压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是一本陈年旧账,如果说这场持续了18年的镇压迫害运动起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这场打压迫害从一开始就违背中国现行宪法、法律。这场迫害运动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这个国家、代表法律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执政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认为,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法律,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十几年间,中国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我们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我们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我们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十几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全国两会其中确定的国家机构改革规划中610被正式宣布取消)。

众所周知,十八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们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我们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律师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律师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十九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

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我们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十几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我们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正在发生的普遍觉醒和进步的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国会议员先生、女士们、公民朋友们:感谢你们耐心读完了我们向中国官方提出的法律意见。最后我们希望能够借助这个机会和你们一起回顾一段历史:二战结束以来,人类追求正义与光明的步伐从未停止,人们也更加意识到,人类的自由、尊严与文明作为一个整体的无法分割性。人类整体文明的每一次进展,诸如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社会这些普世原则的坚固与确立无不是靠人们对世界光明前景的信念、坚韧不屈的意志及牺牲奋斗得来。邪恶势力的凶残往往是由于我们丧失了追求良善、正义的勇气。今天,恰恰就在今天,在苏东发生剧变的二十多年后,人类的历史远未终结,尽管中国和世界都更加觉醒了,但是整个世界尚未从实用主义与民粹主义的迷失中摆脱出来,此时此刻,我们尤为必要回溯七十多年以前的那段特殊的历史,二战初期,当面临强敌,整个世界笼罩在黑暗与绝望之中,我们的先辈何尝丧失过斗争的勇气,就在最艰难的时刻,我们,加、美、法、英、中以及世界各国人民最终选择站在一起抵抗暴虐,正如丘吉尔首相所言的那样,我们决不气馁,决不认输。我们永不放弃,坚持到底。我们要在海滩作战,在陆地上作战,在田野和街巷作战,在山坡作战,永不投降 ……今天这场战斗,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仍未结束,仍考验着我们! 

孙茜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谢燕益 谢阳
2018/5/15

附录(2):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孙茜致公、检、法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