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石教会基督徒张秀红二审缓刑获释



8/09/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贵州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会计张秀红,不久前被南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她本人经过上诉,二审法院改判三年,缓刑五年。同案的另一成员潘丽娜一审被判刑3年,缓刑4年,早已获释。

贵州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兼会计张秀红,今年2月1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刑五年,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法院改判张秀红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8月7日,张秀红获释回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被判刑者在缓期期间,面临不能出境等诸多限制。活石教会牧师苏天富8日对记者说,他已获悉张秀红出狱,但尚未见到她本人:“她昨天已经放出来。刚刚出来可能还是不太方便(活动),不太方便见大家。精神状态很好,身体也很好”。

该教会另一位信徒王洪雾说,张秀红已经获释,她的丈夫陈祖凯到看守所接妻子出狱:“昨天出来的,我们还没有见到人,现在她还不太方便见我们。大家都很开心”。

被贵阳当局羁押两年多的张秀红,2015年7月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其后活石教会三位信徒的银行帐户中,数十万元资金被冻结。2016年9月,张秀红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当局指张秀红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

判决书指张秀红伙同潘丽娜,使用刷卡机套取现金,认定张秀红是主犯,潘丽娜是从犯,潘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当其判决书下达后,立即获释回家。代理律师在上诉状中表示,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五年有期徒刑,完全是利用法律的名义对上诉人进行宗教迫害,本判决是一个以欺诈行为实施的判决。上诉人认为,本判决借法律之名实行宗教迫害之实,实在是一个没有原则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判决,请求上级法院给予纠正。

张秀红的一审律师李贵生,对张秀红二审获法官判缓刑,感到欣慰。他认为该案的两名被告人,一个判缓刑,一个却被判五年实行,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李贵生对记者说:“就她本身被控的非法经营罪来说,在刑法界是有分歧的。最高法院做过解释,其中一条就是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套现的,达到规定金额就构成非法经营犯罪,那么这是有分歧的,搞研究的人和我们司法实践者,认为这样的规定是不具体的。她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也没有恶意去通过这种方式赚钱。她套现只是一个民事行为”。

李贵生律师说,最高法院对有关信用卡套现的争论,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贵阳法院不提当事人从中是否获利,主观动机等,就做出判决:“在别的地方找不到类似案例,就说信用卡套现定非法经营罪。她这个案子,我们在一审辩护的时候,已经说得非常透彻,但是公诉方不提任何关于(张秀红)有教会背景,一句都不提”。

2009年成立的活石教会,有500多名信徒,2015年底被当局取缔,该教会仰华牧师数月前被判刑两年六个月,苏天富牧师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