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严控教会与境外联系 新规定无所不包



9/10/2016


对华援助协会驻守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中国将赋予基层官员更大的权力,去限制民众的宗教信仰。9月7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新增了“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以及“禁止在国民教育学校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进行互联网宗教服务。而对家庭教会的限制更为严厉。草案也新增了对国家安全、提防分裂主义、外国势力渗透和恐怖活动关注的条文等,无所不包。

中国政府以法规形式严格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9月7日发布《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草案将在10月7日截止咨询,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其后正式实施。

该草案分为9章,74条,在原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基础上新增的条款包括“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未取得或者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乡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禁止在国民教育学校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等。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长老徐永海对此表示,这份草案从各方面加强了对宗教人士的限制,新增了多项禁止条款,令基督教信徒的活动空间进一步缩小:“每隔10年出一个(条例),1995年出台第一个(条例),到2005年出台第二个,现在应该是第三个版本。通过这三个版本,让我的感觉,他是在限制各种宗教活动。家庭教会的空间可能更加受到影响。中国这些年来,很多家庭教会自己办学校,办神学院,是否这些神学院会受到影响。中国的家庭教会可能会面临一个新的问题,会变小。但是我们还会坚持”。

另一位周姓牧师表示:“修改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已经很明显是加强所谓的党要管宗教,而且所有东西他要管到底,而且这一次的特色是到了基层,到社区。由社区出面监管,目的是非常突出的。往往这一做法体现出每没有可能令中国的宗教会全面开放。这个完全是不可能的”。

该草案严厉限制宗教教职人员“接受违反规定的境内外捐赠,境外委任教职,并在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不仅明显地出现针对藏独、疆独、梵蒂冈等问题而产生的条文,也表明禁止体制内的宗教教职人员参与非登记的宗教活动。

美国华人教会牧师郭宝胜,在其名为“令人担忧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中的新变化”一文中表示,“我们看到当局对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对基督教家庭教会、地下天主教和其他一切地下宗教的镇压更加地“有法可依”、更加地具体化、明晰化。未来中国的宗教自由形势更加严峻,更加让世人担忧,我们唯有依靠上帝,才能迎接由于《草案》的颁布和实施而带来的宗教严冬”。

郭宝胜对记者说,当局征求社会意见,完全是走过场:“我们看到首先他增加了两章,现在是9章增加了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包括基督教的地下神学院,他现在非常关注,他要加强控制。他又单列出来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这个在以前的宗教事务条例中是没有的。这是因为近年来,当局在处理宗教事务上,已经把权力下放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加强了控制。目前,广东省街道办事处都设置了专门管理宗教事务部门,可能会向全国推广”。

草案第十一条规定:“宗教院校由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设立。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院校”。郭宝胜表示,这就从法律上禁止了家庭教会和海外教会等机构设立神学院的可能性,也许下一步当局要对地下神学院和其他宗教的地下宗教学运进行打击。

他说:“总而言之,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是习近平在按照宗教法制化来进行,他的目的是利用法律,更加有效的管理、镇压宗教。我们通过新条例中的变化,看到当局对基督教、天主教等各大宗教控制越来越强”。

对华援助协会驻守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