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1名门徒会教派组织成员被判刑



7/17/2015

转自博讯新闻网    2015年7月17日


星期四(16日),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对去年11月抓获的148名“门徒会”教派组织人员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当地法院以犯有利用宗教组织煽动和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一审判处3年至8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中国媒体的报道把门徒会称为“邪教”组织,并称要“坚决打击组织和宣传邪教教义的该类教派”。

报道称,“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高某某、解某某等11名门徒会邪教组织成员,通过手机发送邪教宣传信息和邪教视频、音频、图片”等。

中国媒体还说,该组织还通过“传福音”“保平安”、发红十字架、跳“天堂舞”等形式,有组织地在当地并跨省建立和扩大其教派组织,并利用其教义、进行宣传煽动,鼓动成员、信徒抗拒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

据悉,宣判后,11名被告人均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服法。

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这次审理的案件,是近年来平罗县、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一次性开庭审理、宣判人数最多的案件。

中国在1995年把门徒会定为“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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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