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郑州常伯阳律师干的“坏事”



11/24/2014

王全平律师



题记:昂山素季在联合国演讲时说:“一个国家的监狱里有1个良心犯,这个国家就不会有良心;有2个,这个国家就让人恶心;有3个,这就不是国家;有4个,亡国就是解放。”


1、2004年初发起河南首个民间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曾多次为未成年人、农民工、艾滋病人等弱势群体代理维·权案件。

2、代理【三鹿奶粉案】
2008年9月,举国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被曝光,因“毒.奶.粉”致病的婴幼儿超过50000人,死亡4人。常伯阳律师参与发起了“三.鹿.奶.粉志.愿律.师.团”,并且担任发言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160多位律师先后加入该律.师.团,为数以万计的受害者家庭争取到了赔偿。
三聚氰氨受害儿童维权案被南方周末评为2008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之一。

3、【诉公安部门信息不公开第一案】
2011年12月24日,43岁的农民工樊晓才在参与斗殴后失踪。3个月后,尸体被发现漂浮于附近水塘。当地警方经尸检,断定其为“生前溺水死亡”,不予刑事立案。家属质疑警方造假,向公安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披露警方调查过程,被拒绝后向郾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常伯阳律师代理此案。

4、代理【中国高考移民第一案】
为追求高考公平权,2008年代理河南籍12名名考生状告西安市当地教育行政机关,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从而使高考公平权问题成为中国2009年全国两会的重要议题,推动了中国高考制度的改革。
西安高考移民案被南方周末评为2008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之一。

5、【昆明小学生被指卖淫案】
2009年6月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发生,舆论哗然,为揭露无耻公权力,还弱者公正,还公众真相,常伯阳律师为这个权利受到侵害的家庭提供法律援助。

6、【天价过路费案】
2011年1月,河南农民时建锋使用挂有假军车牌照的货车营运,被法院认定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舆论质疑“偷逃的天价过路费如何计算”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常伯阳律师顶住压力为时军锋做了无罪辩护,最终时军锋被判7年有期徒刑,他的二哥也由由之前的无期徒刑改判为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7、【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案】
2010年3月,大学生杨某拟入职的公司安排其参加入职体检,医院违反国家规定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并且把体检结果告知了杨某拟入职的单位,杨某认为医院的做法违法了国家法律,举报到当地卫生局要求查处,卫生局未履行职责。杨某委托常伯阳律师将拟入职的公司及当地卫生局告上了法庭。

8、【童工韩二永案】
2004年,开封尉氏县韩二永因家境贫困未满14周岁就辍学来郑州打工,由于工厂缺乏安全防护措施,造成韩二永工作中右手四个手指被机器轧断,受伤后工厂老板把人送到医疗就再也没有露面,常伯阳律师及其援助团队为韩二永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并成功地为韩二永讨到应得的赔偿金,同时在常律师的帮助下,韩二永又重新返回校园。

9、【被精神病案】
漯河农民徐林东被非法关进精神病院达六年之久。他起诉驻马店精神病院,常伯阳代理此案,并发起签名上书最高检呼吁最高检开展打击借精神病名义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犯罪活动。

10、【教师性侵学生案】
南阳市桐柏县教师杨士付性侵小学生十余人。常伯阳受学生委托代理此案。一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另外,我们认为常伯阳律师异常虚伪狡猾(看他的脑袋就知道——和蒋介石一样),不择手段骗取了以下荣誉:
“河南省慈善爱心使者”
“河南省未成年保护突出贡献律师”
“河南省农民工权益保护突出贡献律师”
“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律师”
其代理的案件曾多次获我国年度十大影响性、年度十大教育新闻等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