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欣欣:强拆教堂的背后



5/19/2014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朱欣欣

社会冲突表面上是各方利益的冲突,但无论个人还是组织,其背后支撑的是各方自觉或不自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而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又是由自觉或不自觉的信仰决定的。现实的具体矛盾表现在各种形式的博弈(和平的或暴力的),而深层的思想和精神博弈更复杂而持久。社会要实现公平正义,需要立足现实,也要着眼未来。尤其在转型的大变革时代,既要与邪恶势力斗争,也要有建设性的努力;既要推动外在制度的变革,也要更新内在的精神世界。而后者更深刻而艰巨(冲突双方往往在精神上却是同构的),是立足于个体性、日常性、自觉性的,因为新社会的成长是从千百万个体开始的。“三江教堂”事件也是两种信仰冲突的典型案例,对其深入探究,可以使我们认识思想与现实的深层关系,以期寻找精神层面变革的突破。


三江教堂被强拆

浙江当局以2013年到2015年开展“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为名,今年1月到3月,强行拆除了杭州、舟山等地部分教会的十字架;在被誉为“中国耶路撒冷”的温州地区,拆毁53座所谓违法宗教建筑,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基督教教堂。在行动中,当局采取威胁等手段对付信众,还动用警力驱赶、打伤和拘捕信徒。4月28日,这一行动达到高潮,经过信徒近一个月的和平抗争,温州标志性建筑之一,永嘉县瓯北区三江镇基督教徒自筹三千万元建起的大教堂即“三江教堂”,终被官方暴力强拆。



三江教会属官方的“三自爱国教会”,三江教堂的命运一波三折。官方指核准三江教堂建筑面积应为1881 平方米,教会却违法建成11800平方米。但该教堂施工过程中当局并没有阻止,去年9 月16日还被当局列为“全市样板工程”。今年4月3日,浙江永嘉县在该教堂张贴通告:“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三江基督教会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第二天下午,三江教堂主要同工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一下午谈判,最后达成协议:三江教堂的十字架、主堂不拆,作为附属建筑的教堂后面的六层小楼由教会自行拆除两层后改为养老院。正当人们以为事件能和平解决时,形势却急转直下……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缘故(尤其因上帝对温州富裕的恩典),浙江的基督徒较多,仅温州市700万人口中就有120万基督徒,温州、台州、宁波等城乡处处可见高高的教堂和十字架。有消息称,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2013年视察基层时,反感基督教堂的多和大,不满基督教的社会影响,因此指示浙江各地拆除那些比较醒目的十字架及教堂。浙江一位信徒称,“三江教堂”事件不是简单的强拆事件,而是针对基督徒的一个有步骤的计划。“在去年年底,浙江省民宗委,在内部出台一个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没有‘红头’,没有文件编号,但是有非常详细的控制计划、控制时间,民宗委主任、副主任和相关的分工领导”。他还称:“在文件里面,包括了工作原则和一系列工作目标,在工作内容中分为三部分,第一是对十字架进行整改,逐批的全部要将十字架移除或拆除,这在文件里非常明确。特别提到在十字架背后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对意识形态掌控的问题。”也有消息称,去年开始,中央有一文件精神,要特别遏制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由此浙江省政府发出特别文件,要求各地市和县乡采取具体措施,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刻意把宗教建筑列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基督教堂。”

在21世纪的今天,我不相信高层智囊对宗教问题缺乏起码的常识和智慧,但事实又使人不得不相信以上消息的真实。政教关系的确是“政治问题”之一,但采取如此手段进行“意识形态掌控”既粗暴又愚蠢,等于有形的权力打破法律的笼子,越出界限,侵犯无形的属灵世界,损人不利己,古今中外的历史一再证明,这种做法只能适得其反。

“三江教堂”事件的发展,在国内外引发强烈反响,有捍卫信仰自由和人权的愤怒抗议,有对政府选择性执法的强烈质疑,有希望双方和解的理性建议,也有从政教分离、社会共同治理的高度给予评论,还有信徒对教会和自身的反省……这一事件不是孤立的,其意义是标志性的、广泛的,对未来的影响目前还难以估量。
与突出的现状相反,由于官方的遮蔽,在公共视野中,宗教问题尤其是基督教似乎并不存在,一直被排除在主流媒体之外,限制在宗教界和学术范围。“三江教堂”事件再次提醒人们关注,如何面对宗教,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公共问题。



社会冲突表面上是各方利益的冲突,但无论个人还是组织,其背后支撑的是各方自觉或不自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而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又是由自觉或不自觉的信仰决定的。现实的具体矛盾表现在各种形式的博弈(和平的或暴力的),而深层的思想和精神博弈更复杂而持久。社会要实现公平正义,需要立足现实,也要着眼未来。尤其在转型的大变革时代,既要与邪恶势力斗争,也要有建设性的努力;既要推动外在制度的变革,也要更新内在的精神世界。而后者更深刻而艰巨(冲突双方往往在精神上却是同构的),是立足于个体性、日常性、自觉性的,因为新社会的成长是从千百万个体开始的。“三江教堂”事件也是两种信仰冲突的典型案例,对其深入探究,可以使我们认识思想与现实的深层关系,以期寻找精神层面变革的突破。

真正的信仰是对外在对象的绝对信赖、敬畏、敬仰、崇拜,是身心与之统一的内在体验和外在实践。信仰是有层次的,政治信仰、文化信仰、宗教信仰等,不能彼此替代。而终极信仰即宗教信仰或宗教性质的信仰是其它信仰的基础,应涉及宇宙和人生的整体存在。如果说文化信仰、政治信仰具有属世性、地域性、时代性,那么终极信仰则应具有超越性、普世性、永恒性,必须为宇宙和人生、现世和未来,提供永恒的、整全的、自洽的系统性解释,提供价值标准,这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根本。

信仰从来源上又分两类:神启的(神本的,客观的)和人造的(人本的,主观的)。
众所周知,官方意识形态是以无神论信仰为根基的,显然是人造的(人本,主观的),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之一,是以人为中心的角度观照、解释世界的。无神论的宇宙观、世界观是有限的、封闭的、分裂的,它只关注人世,对人性持乐观态度,无视人性的真相,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可以为万物立法,靠自己成圣成贤,人可以掌控历史规律,通过整体的社会工程,建成人间天堂。这样,必须寻找并依靠强人,掌握最高权力,统一思想,导致自封为先进代表的一些人,不择手段,夺取并独霸权力。一方面,这种政教合一的极权体系没有选举的民意合法性,只能靠暴力支撑,不容异己,不断树敌。尤其恐惧基督教,因其反对崇拜偶像(一切有形和无形的被造物)的迷信。另一方面,由于否定了超越性的神圣背景,无神论权力者只能模仿宗教,炮制并独尊一套属世的意识形态为其背书,自我神化,粉饰现实,制造对其代表人或组织的偶像崇拜。“人的傲慢只能为自己创造一偶像,决不能面对宇宙之主。”(《神学的科学》,[英]托伦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1页)“有神论的反面并非就不是宗教,无神论是地地道道的宗教。”(《圣灵降临的叙事》增订本,刘小枫,华夏出版社2012年1月,132页)无神论者往往借民粹主义追求圣人政治,神秘性是其特征之一。在这种体制下,没有平等的公民,只有顺民或暴民(他们的精神结构与奴役者往往是同质的,是同一文化的产物)。

无神论的结果是抬高了少数人,而贬低了人的平等与神圣。无神论的价值观是“媚俗”的,即将非神圣的世俗事物神圣化,以领袖、党、民族、国家、主义、权钱等偶像为价值标准,它无法为普通人提供世界和人生的终极价值,当它面对超越性的永恒,只能陷入绝望、虚无的人生观、价值观。无神论的世界是人格分裂的世界,虚伪的假象与残酷的真相共存,互为表里。无神论没有终极性、永恒性的神圣内涵,因此,其政治观、价值观的具体表现是多变的、投机性的,不断变换意识形态口号,可以从简单教条的激进的原教旨主义堕落到毫无底线的犬儒主义,从乌托邦理想的狂热追求退缩到权钱利益的贪恋。百年来,国人的追求画了一个圈又回到原地,反抗者与奴役者的角色也完成了一个互换的循环,缺乏终极信仰是难以超越历史宿命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这一点,学界还缺乏足够的重视与探究。约翰•穆勒曾指出:“除非人类思想方法的基本结构有一巨大的变化,否则人类的命运不可能有巨大的改善。”(《约翰•穆勒自传》,商务印书馆,1992年,103页)

人不能自己信仰自己,如同人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拉起自己。无神论没有超越性的、有位格(意志、理性、情感和能力)的崇拜对象,它的矛盾性使其无法成为真正的信仰,突出的例证就是许多人格分裂的权贵,感到无神论和权钱满足不了心灵需求,于是私下沉溺迷信,或以迷信心态寻求宗教。“意识形态终究是意识形态,不是神启。……‘意识形态’的‘真理性’是以其‘权力性’为前提的。”“如果古代真理观的公式是——‘知识——德性——权力’,那么,现代真理观则是——‘知识——权力——德性’。”(《西学中的夜行》,张志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第19页)

既然人是个体的、有限的,不存在一个人类共有的理性,那么就不可能有统一的属人的世界观。所以,无神论是人类自我崇拜的结果,它迎合了人性骄傲的弱点,是只属于一部分人的迷信(全球只有15%左右的人不信神,主要集中在中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绝大多数国人是“被”无神论者)。“纵观整个人类历史,我们很有趣地发现:任何时期都有对神灵或上帝的崇拜。……根据现代的观点,神经科学家已经证明大脑中存在宗教中心,换句话讲,我们是在建构自己的信仰。社会和教育者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消除人们对所谓神灵的信仰。从这一角度来讲,无神论就是洗脑的产物。”“无论在文字记载的历史还是在口述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社会因为信仰不可知论或无神论而繁荣昌盛的。”(《攻心——操纵思维的秘密》,[美]艾登•泰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70页,221页)



对于缺乏信仰和基本宗教常识的人来说,往往把宗教与迷信混同起来,或者把信徒的问题归于信仰本身(如同把司机的问题归于汽车)。

宗教是对超越性、体系性、仪式性的个人信仰的文化命名,与迷信是对立的。宗教信仰给人和社会带来益处,应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以神为本的奉献,而迷信的前提却是以人为本的索取。以基督教为例,宗教信仰具有真实性(上帝具有位格,即意志、理性、情感和能力。圣灵与信仰者同在,与信仰者的生命相交,带来属灵的更新),超越性(信仰以回归上帝启示的终极真理为目的,世俗果效仅仅是结果),终极性即唯一性(信仰目标即上帝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精神和物质的本源,祂的公义是衡量一切的绝对标准),启示性(信仰是上帝的恩典,其内涵是上帝对人类的自我启示,不是人类臆造的),普世性(上帝及其真理的福音属于全人类),个体性(信仰是上帝对信仰者的拣选和呼召,是上帝与个体之间建立的关系),实践性(真信仰必然在世俗生活践行出来)。迷信是对假神、偶像的盲目信靠和绝对崇拜。包括把人、非位格的事物(物质、权钱)、某种组织或理念(政党、国家、主义等)、主观臆造的虚幻形象(图腾等)等当作神,甚至包括文化、科学,“‘科学崇拜’就是声称所有的问题都能被它科学地解决,甚至能检验精神、价值和自由问题。”(《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1900—1950)》[美]郭颖颐,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第15页)。简单说,迷信就是把非神圣、非绝对的东西神圣化、绝对化加以崇拜。因此,识别迷信的标准,并不在于是否认同无神论或有神论,而是要看其所崇拜的“神”是真是假。所以,中国社科院刘澎教授认为:选择信仰一要比较鉴别,二要看它的历史,看信仰它的人,三要看其是来自神还是人造的,如果是人造的都是骗人的。(《中国崛起的软肋:信仰》,文章及视频)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们进一步向西方文明的源头探究,并重新挖掘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真相,才引发对信仰前所未有的关注,才有了基督教研究由“险学”成为“显学”。伴随官方意识形态的破产,中国社会的深层变化之一,就是宗教信仰的复兴,尤其是基督教,从乡村向城市、从底层向精英迅速发展,信徒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三百万增长到如今超过一亿,不远的将来,中国将成为基督徒最多的国家。这是百年来国人向先进文化开放的重要突破,从基督教来说,也是上帝的恩典与神迹。正如远东一位权威学者所言:“是什么导致了西方的成功,让它在世界上独领风骚,……起初,我们认为原因是你们的枪炮比我们的更厉害。接着我们又认为你们有好的政治制度。随后我们又关注起你们的经济制度。但是在最近二十年里,我们认识到,你们的文化核心是你们的宗教——基督教。”(《理性的胜利——基督教与西方文明》,[美]罗德尼•斯达克,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183页)



基督信仰根据神的启示,是以承认人的罪性为起点的,本来“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人滥用自我意志,遂与神隔绝,人与人失去联结的纽带,人人以自我为中心,陷入无尽的冲突与苦难,失去自我拯救的力量。人类的历史就是创造——堕落——拯救的历史,上帝通过耶稣带来启示,从使人认罪悔改、更新人的属灵生命来拯救人及世界,阻止人的堕落。正因为人滥用信仰的权柄,违背上帝旨意而政教合一,才产生教会腐败和宗教迫害,所以引发宗教改革,政教分离,带来信仰自由,宗教信仰属教会事务,而世俗世界交由世俗政权,但二者分离仅仅是职分不同,仍统一在上帝公义的权柄之下。出于对人性幽暗的警惕,世俗权力不可像上帝权柄那样一元化,不可集权,必须分立制衡。有信仰的地方是常人政治,不会神化领袖、权力、国家等,不会美化现实。

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因神的创造而神圣,彼此平等,人都是上帝的儿女,因爱神而互爱。人与人的矛盾和冲突是上帝与魔鬼撒旦借助人的灵魂所进行的征战,在明确是非立场的意义上,基督教要求信徒要“爱你的敌人”,恨他做的坏事,用来自神的爱把他从撒旦的捆绑中拯救出来。这样,冲突各方就有了共同的人权底线。这与某些人借传统文化宣扬的所谓无原则的、“务实”的“合实力”完全不同。弗兰西斯•薛华在冷战时期就曾警告:“‘合’的观点在铁幕两边都赢得人心:人民看不见绝对的固定的是非标准,无论内政或外政,无论处理公事或个人道德,是非混杂”,“没有是非的基础,只有从‘合’得来的概念、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不论在国内事务或外交上,只要目前得到安定和富足,就不惜牺牲一切。脆弱的人文主义理想在我们这一代或下一代都不足够。”(《前车可鉴——西方思想文化的兴衰》[大陆删节版],华夏出版社,2008年1月,第212、213页)

基督信仰既超越又入世,它以上帝为核心,以人的属灵生命为基点,彰显神的大爱、大能与荣耀。基督徒不是避世者,是以仰望天国的姿态在尘世践行信仰,他们不是权力偶像的崇拜者,而是致力于民间社会。他们的灵魂上达耶稣,他们的根深植生活沃土,是抵抗现实黑暗和腐败的“光与盐”,是传播上帝福音的和平使者。如果与他们为敌,只能反证自己的邪恶。因为掌握世俗权力这个以暴力为后盾的不得已而存在的“恶”,政治家要明确权力的功能和界限,而不是神化自己,把权力当作真理的化身。“政治家应该集中精力与罪恶作斗争,而不应该为‘积极’或‘更崇高’的价值,如幸福等而奋斗。”(《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波普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415页)

如何处理好政教问题,是整个社会转型的一部分,需要相关各界首先在学理上达成基本共识,共同努力,做好应对。

2014年5月7日于石家庄望云楼
作者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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