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案通报二



11/03/2017

(云南-11月3日)2016年云南临沧市国保支队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临沧一带聚会,市、县公安局统一于同年3月15日成立“YN3.15”调查组,“三班仆人派”邪教专案组(简称3.15专案)。临沧市公安局上报云南省公安厅、公安部,省厅和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于2016年10月21日统一开展收网行动。

云南全省被拘留的、暂时留置的估计有上百人,确切受到羁押的可统计的有26人。这些涉案的基督徒依法每个人都有权获得辩护;侦查机关、检察院、法院必须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

由于这些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地处偏僻,“云南教案”律师团领队为涉案基督徒推荐了一些擅长办理此类案件的律师。被推荐的律师与家属联系建立委托关系。

考虑到费用问题,以毗邻云南的律师优先被推荐,分派一个律师办三到四个案子。除了指定的推荐律师之外,律师团领队也将辩护人的调配开放给有感动、愿意不辞辛劳的律师。

涂焱(图:对华援助协会)
云南省公安厅在2016年夏季在全省范围展开打击“三班仆人派”邪教行动。先后在临沧、楚雄、大理、昭通、玉溪、普洱、西双版纳等地抓捕二十多名基督徒,指他们参加邪教组织。

被警方以“从事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活动”羁押的有鞠殿红、刘巍、涂焱、张从英、李云秀、李万洪、梁琴、彭会芬、李春玉、姚家平、钟永贵、苏敏等二十多人。

今年,7月21日,昭通法院以邪教“三班仆人派”组织成员,传播邪教思想,发展邪教组织成员为名判处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花等4人4至6年的刑期。但判决书并未列出证据证明哪些是“三班仆人派”的宣传品。被判刑的信徒被捕后,其家属未聘请律师,也没有将案件公布于众。

涂焱不立案通知书
(图:对华援助协会)
其余移送法院审理或退回检察院做补充侦查。包括在云南大理与朋友经营客栈37岁的湖南籍基督徒涂焱案,去年10月被捕。今年1月12日,又被大理市公安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0日移送大理市法院审理。直到近期被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楚雄自治州七名基督徒被控“阻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10月17日在当地法院举行庭前会议,七名被告人除刘巍委托代理律师,其余6人均由官方指定律师。

目前,“云南教案”中的涉案人员大理市的涂焱、苏敏已委托辩护律师;楚雄的刘巍、李云秀、李万洪、李春玉、姚家平已委托律师辩护;胡钰鑫未联系上,钟永贵未委托;云县的鞠殿红、邓庆高、梁琴、 张红艳、字会梅、张绍彩、杨顺祥未联系上。凤庆的徐之辉 、李华已委托代理律师;马昌银、王礼平、夭永斌、李建华未联系上;阿威各各(未得到授权委托书)。

云南教案中被捕的基督徒,被当局以从事邪教活动抓捕。律师在会见这些信徒时了解到,他们根本不知道所谓“三班仆人派”,警方也未从被捕者所在的聚会点,搜出与“三班仆人派”相关的书籍等资料,他们使用的《圣经》、《荒漠甘泉》、《天路历程》、《祈祷出来的能力》等都是中国基督教普遍阅读使用的书籍,却错误的被认为是邪教读物。

中国政府对任何非官方的民间组织一贯防范,公安部在2004年对一个非官方的基督教团体定性为“雷霆一号”大案,涉案人员达63人,其中处决了15人。这些被枪决的基督徒在囚禁期间受到极其残酷的虐待。

经多位福音派教会领袖证实,他们与这个基督教团体的负责人相熟,并公认他和他的团队属于福音派信仰范畴。但公安局强加给他们一个名头:邪教“三班仆人”坚决予以镇压;同一时期,中国家庭教会的多位领袖也遭到审判与打压。

云南省公安厅沿袭公安部炮制的“邪教三班仆人”的罪名打压这些家庭教会的基督徒。没有证据显示云南教案中涉案基督徒是“三班仆人派”,更不是所谓的邪教,倒退一步说,邪教“三班仆人”是公安部罗织出来的罪名,被利用于打压这些颇具规模的基督教信仰团体。

大理市法院一审法官:陈道谦,联系电话:0872-2315411
云县法院 一审 法官:黄伟 ,联系电话:0883-322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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