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709大抓捕”,是中国近年人权法治历史上沉重且难以抹灭的一页。无数人权律师与公民在顷刻间身陷囹圄此,许多家庭也被迫承受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离散。
本文为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之女——周怡然的亲历陈述。 2015年事件爆发时,她年仅五岁;直至2022年父亲刑满获释,她已成长为十二岁半的少女。在漫长的七年多岁月里,她不仅失去了至亲的陪伴,更目睹了母亲在重重压力与病痛折磨下独自支撑家庭、最终遗憾离世的苦痛。
这篇文字真实记录了一个女孩对童年缺失与家庭伤痕的故事,更是对“709事件”司法公正与法律尊严的叩问。周怡然以个人与家庭的遭遇切入,详细讲述了政治迫害对个体生活的深远影响,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违法疑点、事后申诉救济的重重阻碍提出了具体指控。她郑重向中国当局与国际社会发出呼吁,要求正视历史错案、依法宣告无罪、追究违法侵权责任,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之春》首发了本文,期望透过这个年轻却坚韧的声音,让大众重新关注“709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真实处境,共同守护社会对公正与法治的信念。
对华援助协会
一个女儿关于“709”的陈述与呼吁 ——周怡然致中国社会与国际社会
作者: 周怡然
我是周怡然,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的女儿。
2015 年,中国发生了被广泛称为“709 大抓捕”的事件。我的父亲周世锋是这一事件中受到刑事追究的人权律师之一。他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直到 2022 年 9 月 24 日才刑满回家。
我写下这些文字,不仅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更因为这场发生在我童年时期的政治迫害,改变了我的家庭,也深刻影响了我的成长。
我希望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能够正视“709”事件,推动纠正相关冤错案件,追究违法侵权行为的责任,让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得到尊重。
我要求中国现执政者立即、无条件纠正“709”事件中针对人权律师和公民的错误判决,依法宣告无罪,并追究经调查证实实施违法行为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一、我的童年,被迫与父亲分离
2015 年“709”事件发生时,我只有五岁多。
2022 年 9 月,父亲刑满回家时,我已经十二岁半了。
这七年多,本应是一个孩子在父亲身边撒娇、成长、逐渐认识世界的时光。我本应该有更多机会向父亲讲述学校里的事情,向他请教问题,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他的陪伴。
但这些平常而珍贵的生活,对我而言,却成了无法弥补的缺失。
2015 年 7 月 9 日深夜,父亲还没有回家。我记得自己曾几次给他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第一次,他说:“今天不回来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快到家了。他仍然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回来。
我不甘心,又打了一次电话。我当时只是一个想等爸爸回家的小女孩,反复确认他是不是快到家了。
最后,我只能无奈地说:“好吧。”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可能是我童年生活中最后一次这样自然地等待父亲回家。
第二天早上,父亲被三名便衣人员带走。根据父亲后来向我讲述的情况,当时对方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说明理由。
一个孩子很难理解,为什么前一天还在电话里说话的父亲,突然就不见了,而且一走就是七年多。
我后来才逐渐明白,这不仅是一次家庭分离,也是一场政治迫害给一个孩子留下的长期伤害。
二、母亲独自支撑这个家,直到永远离开我
父亲被抓后,母亲承担起了照顾我的全部责任。
母亲原本身体就不好。父亲被抓以后,她的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曾多次住院抢救。即使身体已经残疾、行动困难,她仍然坚持给我做饭、接送我上下学。
有很多次,母亲凌晨起来为我准备早饭,却因为身体不支而重重摔倒在地上。
那时的我还小,不懂得母亲究竟承受着多大的痛苦。我只知道,她一直在努力照顾我。
七年多以后,父亲终于回家。母亲曾用手机给父亲写下一句话:
“你走 7 年,我没有死。”
每次想到这句话,我都很难受。
2023 年底,母亲再次住院抢救。2024 年 7 月 3 日,她永远离开了我。
后来,我了解到,在“709”事件发生时,母亲安装的心脏起搏器已经到了需要更换电池的时候。但由于父亲被抓捕、判刑,家庭长期处于极其困难的状态,这件事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我一直为此感到痛苦和遗憾。我无法改变母亲已经离开的事实,也无法确定,如果当年没有发生这一切,母亲究竟还能陪伴我多少年。
但我知道,如果父亲没有被抓走,我们一家人至少本来有机会共同面对困难,而不是让母亲一个人承担那么多。
母亲去世后,我失去了母亲,也永远失去了那些本来可能拥有的家庭时光。
我不愿把亲人的离去简单地归结为某一个原因。但我无法回避一个事实:政治迫害造成的伤害,不会随着一个人刑满释放就结束。它可能继续影响一个家庭,甚至留下无法挽回的后果。
三、父亲回来了,七年多的分离却无法一笔勾销
父亲刑满释放后,一直努力照顾我。
我感谢他,也知道他很爱我。
后来,我听父亲和家人讲起,我小时候,他特别疼爱我,而我也非常依恋他。
可是,七年多的分离,毕竟不是一句“回来了”就能完全弥补的。
当父亲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时,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五岁多、每天盼着爸爸回家的孩子了。我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也经历了许多父亲无法陪伴的时刻。
我们需要重新熟悉彼此,重新建立亲近的感觉。
这种感受很难用几句话解释清楚。父亲明明就在身边,却有一些本来应该自然而然形成的亲密,需要重新建立。
我认为,这也是“709”事件造成的一种容易被忽视的伤害。
人们谈论政治迫害时,往往关注被捕者被判了多少年、承受了什么待遇、失去了什么工作,却容易忽视孩子失去的陪伴、亲人之间被迫中断的感情,以及一个家庭在多年分离之后不得不重新开始的生活。
对我而言,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四、我想知道,父亲究竟犯了什么罪?
父亲在监狱期间,曾多次给我写信,但据我了解,其中很多信件被扣留。
2019 年儿童节前夕,父亲曾就给我打电话一事与有关方面交涉。此后,尽管监狱中其他服刑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与家人通话,父亲在近六年的监狱生活中,据他向我讲述,只被允许打过两次电话。
对一个长期见不到父亲的孩子来说,一次电话、一封信,都是非常珍贵的事情。
我一直想问:父亲究竟触犯了中国哪一条法律?为什么他需要承受这样的待遇?
父亲向我讲述了他被抓捕、审讯、起诉和判刑的经过。他告诉我,自己被带走时没有看到合法手续,也没有得到清楚的理由;在此后的办案过程中,他遭受了长期强制固定姿势、被限制正常辩护等不当对待。
根据父亲提供的材料,他还指称,相关人员伪造或补办了部分法律手续,篡改了重要录音证据,并在审判过程中侵害了他的诉讼权利。
这些指控涉及严重的法律问题,应当由独立、公正的调查予以核实。
我不是当年案件的办案人员,也没有亲身经历父亲在羁押期间的每一个细节。但我作为他的女儿,亲眼看到了父亲被带走,也亲身经历了此后七年多家庭生活的改变。我有理由要求有关机关认真审查父亲提出的证据和申诉,而不是让这些问题一直得不到回答。
父亲还告诉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曾对他表达过这样的意思:法律并不能真正限制他们想抓捕谁的权力。
如果这些情况属实,那么问题就不仅仅是我父亲个人的遭遇,而是任何一个普通人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
法律不应当因一个人的职业、观点或者所表达的意见而失去对他的保护。任何人是否有罪,都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作出判断。
五、我所了解到的“709”,不应当被遗忘
父亲被抓以后,我逐渐了解到,受到刑事追究的并不只有他一个人。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受到冲击,多名人权律师、公民和维权人士被抓捕、起诉或者判刑。许多家庭因此承受了与我们相似的分离、恐惧和生活困境。
父亲还向我讲述了他认为案件受到不当干预的情况,并向我展示了他长期保存的控告材料。
在这些材料中,父亲指称,时任公安部有关领导孙力军、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人曾对案件处理施加不当影响;他也对天津有关办案人员、检察人员和司法人员提出了具体指控。
这些涉及具体个人的指控,应当根据证据依法调查,不能仅凭任何一方的陈述代替正式调查结论。但同样重要的是,有关机关不能仅仅因为被控告者具有重要职务,就拒绝调查或者让案件长期没有结果。
父亲刑满释放后,没有停止申诉和控告。他整理材料,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也向国际社会讲述“709”事件。
据我了解,他曾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诉材料,但在寻求司法救济的过程中遇到了障碍。他还曾就自己的微信账号被永久封禁一事进行投诉和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父亲认为,微信账号被封禁与他持续揭露“709”事件有关。相关原因和责任,应当由有关方面根据事实作出说明。
这些事情也影响了我的生活。
有一次,学校在群里通知家长接学生放学。因为父亲无法正常收到相关信息,我在寒冷的冬夜独自在学校外等候。
还有一次,学校通知家长缴纳中考体育测试费,父亲同样因为无法及时收到通知而延误。类似的事情并非只有一次。
对成年人而言,一个社交账号被封禁可能只是生活中的一件麻烦事。但对一个未成年孩子而言,当父母无法正常接收学校通知时,受到影响的可能是最具体、最普通的日常生活。
2026 年 9 月中旬,我使用的母亲原有的手机号码又遭遇双向通信限制,收到的理由是涉及电信诈骗。我不理解这一处理的具体依据,也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说明事实、依法处理。
我不要求任何人因为我的家庭背景而给予我特殊待遇。我只希望自己和其他普通公民一样,能够正常学习、与家人联系,并在遇到问题时获得公正的处理。
六、我希望得到的,不是特殊照顾,而是公正
这些年来,父亲一直在为自己申诉。
我知道,这条路并不容易。
但我也认为,一个人刑满释放,并不意味着有关案件中的所有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一个家庭重新生活,也不意味着此前受到的伤害就会自动消失。
如果判决存在错误,就应当依法纠正。
如果办案人员实施了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就应当依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
如果有关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就应当查清事实,不能因为其曾经身居高位而免于审查。
我希望有关机关能够公开、认真地审查“709”相关案件,依法处理申诉,向当事人和家属说明处理结果。
我也希望,曾经因“709”事件而受到影响的其他律师、公民及其家属,能够得到公正对待。
我提出这些要求,不是因为我认为父亲永远不会犯错,也不是因为我希望任何人不经调查就被认定有罪。
我要求的是:每一个人的案件都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每一项严重的违法指控都应当得到认真调查;每一个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都应当有机会通过公正程序获得救济。
这才是法律应有的意义。
七、我的呼吁
我是一名在“709”事件中失去父亲陪伴七年多、后来又失去母亲的女儿。
我不能让自己的童年重新来过,也不能让母亲重新回到我身边。
但我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让更多人看到,“709”事件不仅仅是一批律师和公民被抓捕、判刑的案件。它还改变了许多家庭的命运,影响了许多孩子的成长,并在一些人心中留下了至今无法消除的伤痛。
我郑重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现执政者正视“709”事件,立即、无条件推动纠正相关错误判决,对应当宣告无罪的律师和公民依法宣告无罪,恢复他们应有的权利与尊严。
第二,要求有关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调查“709”案件中关于非法抓捕、刑讯逼供、伪造证据、干预司法等严重指控,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不因涉事人员的职务和身份而区别对待。
第三,要求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受理和审查当事人的申诉,公开、透明地回应相关法律问题,让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能够获得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四,呼吁国际社会、人权组织、法律界和媒体继续关注“709”事件,帮助保存和核实相关证据,持续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希望有一天,当人们再次谈起“709”时,不再只是记得那些被带走的人、那些判决和那些家庭的痛苦,也能够看到社会对公正的坚持,以及错误得到纠正的可能。
我不希望任何孩子再经历我所经历的事情。
我也不希望任何一个家庭,仅仅因为亲人坚持自己的法律信念,就被迫承受长期分离和难以弥补的伤害。
我年纪还不大,但我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因为时间过去了,就当作从未发生。
我要求的不是同情,而是公正;不是特殊待遇,而是法律面前应有的平等;不是让谁受到报复,而是让事实得到查明,让责任得到追究,让错误得到纠正。
“709”不应当被遗忘,受到伤害的人不应当被遗忘,公正也不应当被遗忘。
周怡然
2026 年 10 月 23 日
说明:本文涉及父亲案件的具体办案过程、相关人员行为及司法程序问题的部分内容,主要依据父亲周世锋的口述、其提供的控告材料及其他公开的“709”事件资料整理。相关指控应以原始材料、正式文书及依法调查的结果为准。
本文由《中國之春》首發
本文为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之女——周怡然的亲历陈述。 2015年事件爆发时,她年仅五岁;直至2022年父亲刑满获释,她已成长为十二岁半的少女。在漫长的七年多岁月里,她不仅失去了至亲的陪伴,更目睹了母亲在重重压力与病痛折磨下独自支撑家庭、最终遗憾离世的苦痛。
这篇文字真实记录了一个女孩对童年缺失与家庭伤痕的故事,更是对“709事件”司法公正与法律尊严的叩问。周怡然以个人与家庭的遭遇切入,详细讲述了政治迫害对个体生活的深远影响,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违法疑点、事后申诉救济的重重阻碍提出了具体指控。她郑重向中国当局与国际社会发出呼吁,要求正视历史错案、依法宣告无罪、追究违法侵权责任,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之春》首发了本文,期望透过这个年轻却坚韧的声音,让大众重新关注“709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真实处境,共同守护社会对公正与法治的信念。
对华援助协会
作者: 周怡然
我是周怡然,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的女儿。
2015 年,中国发生了被广泛称为“709 大抓捕”的事件。我的父亲周世锋是这一事件中受到刑事追究的人权律师之一。他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直到 2022 年 9 月 24 日才刑满回家。
我写下这些文字,不仅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更因为这场发生在我童年时期的政治迫害,改变了我的家庭,也深刻影响了我的成长。
我希望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能够正视“709”事件,推动纠正相关冤错案件,追究违法侵权行为的责任,让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得到尊重。
我要求中国现执政者立即、无条件纠正“709”事件中针对人权律师和公民的错误判决,依法宣告无罪,并追究经调查证实实施违法行为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一、我的童年,被迫与父亲分离
2015 年“709”事件发生时,我只有五岁多。
2022 年 9 月,父亲刑满回家时,我已经十二岁半了。
这七年多,本应是一个孩子在父亲身边撒娇、成长、逐渐认识世界的时光。我本应该有更多机会向父亲讲述学校里的事情,向他请教问题,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他的陪伴。
但这些平常而珍贵的生活,对我而言,却成了无法弥补的缺失。
2015 年 7 月 9 日深夜,父亲还没有回家。我记得自己曾几次给他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第一次,他说:“今天不回来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快到家了。他仍然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回来。
我不甘心,又打了一次电话。我当时只是一个想等爸爸回家的小女孩,反复确认他是不是快到家了。
最后,我只能无奈地说:“好吧。”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可能是我童年生活中最后一次这样自然地等待父亲回家。
第二天早上,父亲被三名便衣人员带走。根据父亲后来向我讲述的情况,当时对方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说明理由。
一个孩子很难理解,为什么前一天还在电话里说话的父亲,突然就不见了,而且一走就是七年多。
我后来才逐渐明白,这不仅是一次家庭分离,也是一场政治迫害给一个孩子留下的长期伤害。
二、母亲独自支撑这个家,直到永远离开我
父亲被抓后,母亲承担起了照顾我的全部责任。
母亲原本身体就不好。父亲被抓以后,她的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曾多次住院抢救。即使身体已经残疾、行动困难,她仍然坚持给我做饭、接送我上下学。
有很多次,母亲凌晨起来为我准备早饭,却因为身体不支而重重摔倒在地上。
那时的我还小,不懂得母亲究竟承受着多大的痛苦。我只知道,她一直在努力照顾我。
七年多以后,父亲终于回家。母亲曾用手机给父亲写下一句话:
“你走 7 年,我没有死。”
每次想到这句话,我都很难受。
2023 年底,母亲再次住院抢救。2024 年 7 月 3 日,她永远离开了我。
后来,我了解到,在“709”事件发生时,母亲安装的心脏起搏器已经到了需要更换电池的时候。但由于父亲被抓捕、判刑,家庭长期处于极其困难的状态,这件事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我一直为此感到痛苦和遗憾。我无法改变母亲已经离开的事实,也无法确定,如果当年没有发生这一切,母亲究竟还能陪伴我多少年。
但我知道,如果父亲没有被抓走,我们一家人至少本来有机会共同面对困难,而不是让母亲一个人承担那么多。
母亲去世后,我失去了母亲,也永远失去了那些本来可能拥有的家庭时光。
我不愿把亲人的离去简单地归结为某一个原因。但我无法回避一个事实:政治迫害造成的伤害,不会随着一个人刑满释放就结束。它可能继续影响一个家庭,甚至留下无法挽回的后果。
三、父亲回来了,七年多的分离却无法一笔勾销
父亲刑满释放后,一直努力照顾我。
我感谢他,也知道他很爱我。
后来,我听父亲和家人讲起,我小时候,他特别疼爱我,而我也非常依恋他。
可是,七年多的分离,毕竟不是一句“回来了”就能完全弥补的。
当父亲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时,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五岁多、每天盼着爸爸回家的孩子了。我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也经历了许多父亲无法陪伴的时刻。
我们需要重新熟悉彼此,重新建立亲近的感觉。
这种感受很难用几句话解释清楚。父亲明明就在身边,却有一些本来应该自然而然形成的亲密,需要重新建立。
我认为,这也是“709”事件造成的一种容易被忽视的伤害。
人们谈论政治迫害时,往往关注被捕者被判了多少年、承受了什么待遇、失去了什么工作,却容易忽视孩子失去的陪伴、亲人之间被迫中断的感情,以及一个家庭在多年分离之后不得不重新开始的生活。
对我而言,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四、我想知道,父亲究竟犯了什么罪?
父亲在监狱期间,曾多次给我写信,但据我了解,其中很多信件被扣留。
2019 年儿童节前夕,父亲曾就给我打电话一事与有关方面交涉。此后,尽管监狱中其他服刑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与家人通话,父亲在近六年的监狱生活中,据他向我讲述,只被允许打过两次电话。
对一个长期见不到父亲的孩子来说,一次电话、一封信,都是非常珍贵的事情。
我一直想问:父亲究竟触犯了中国哪一条法律?为什么他需要承受这样的待遇?
父亲向我讲述了他被抓捕、审讯、起诉和判刑的经过。他告诉我,自己被带走时没有看到合法手续,也没有得到清楚的理由;在此后的办案过程中,他遭受了长期强制固定姿势、被限制正常辩护等不当对待。
根据父亲提供的材料,他还指称,相关人员伪造或补办了部分法律手续,篡改了重要录音证据,并在审判过程中侵害了他的诉讼权利。
这些指控涉及严重的法律问题,应当由独立、公正的调查予以核实。
我不是当年案件的办案人员,也没有亲身经历父亲在羁押期间的每一个细节。但我作为他的女儿,亲眼看到了父亲被带走,也亲身经历了此后七年多家庭生活的改变。我有理由要求有关机关认真审查父亲提出的证据和申诉,而不是让这些问题一直得不到回答。
父亲还告诉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曾对他表达过这样的意思:法律并不能真正限制他们想抓捕谁的权力。
如果这些情况属实,那么问题就不仅仅是我父亲个人的遭遇,而是任何一个普通人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
法律不应当因一个人的职业、观点或者所表达的意见而失去对他的保护。任何人是否有罪,都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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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被抓以后,我逐渐了解到,受到刑事追究的并不只有他一个人。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受到冲击,多名人权律师、公民和维权人士被抓捕、起诉或者判刑。许多家庭因此承受了与我们相似的分离、恐惧和生活困境。
父亲还向我讲述了他认为案件受到不当干预的情况,并向我展示了他长期保存的控告材料。
在这些材料中,父亲指称,时任公安部有关领导孙力军、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人曾对案件处理施加不当影响;他也对天津有关办案人员、检察人员和司法人员提出了具体指控。
这些涉及具体个人的指控,应当根据证据依法调查,不能仅凭任何一方的陈述代替正式调查结论。但同样重要的是,有关机关不能仅仅因为被控告者具有重要职务,就拒绝调查或者让案件长期没有结果。
父亲刑满释放后,没有停止申诉和控告。他整理材料,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也向国际社会讲述“709”事件。
据我了解,他曾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诉材料,但在寻求司法救济的过程中遇到了障碍。他还曾就自己的微信账号被永久封禁一事进行投诉和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父亲认为,微信账号被封禁与他持续揭露“709”事件有关。相关原因和责任,应当由有关方面根据事实作出说明。
这些事情也影响了我的生活。
有一次,学校在群里通知家长接学生放学。因为父亲无法正常收到相关信息,我在寒冷的冬夜独自在学校外等候。
还有一次,学校通知家长缴纳中考体育测试费,父亲同样因为无法及时收到通知而延误。类似的事情并非只有一次。
对成年人而言,一个社交账号被封禁可能只是生活中的一件麻烦事。但对一个未成年孩子而言,当父母无法正常接收学校通知时,受到影响的可能是最具体、最普通的日常生活。
2026 年 9 月中旬,我使用的母亲原有的手机号码又遭遇双向通信限制,收到的理由是涉及电信诈骗。我不理解这一处理的具体依据,也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说明事实、依法处理。
我不要求任何人因为我的家庭背景而给予我特殊待遇。我只希望自己和其他普通公民一样,能够正常学习、与家人联系,并在遇到问题时获得公正的处理。
六、我希望得到的,不是特殊照顾,而是公正
这些年来,父亲一直在为自己申诉。
我知道,这条路并不容易。
但我也认为,一个人刑满释放,并不意味着有关案件中的所有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一个家庭重新生活,也不意味着此前受到的伤害就会自动消失。
如果判决存在错误,就应当依法纠正。
如果办案人员实施了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就应当依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
如果有关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就应当查清事实,不能因为其曾经身居高位而免于审查。
我希望有关机关能够公开、认真地审查“709”相关案件,依法处理申诉,向当事人和家属说明处理结果。
我也希望,曾经因“709”事件而受到影响的其他律师、公民及其家属,能够得到公正对待。
我提出这些要求,不是因为我认为父亲永远不会犯错,也不是因为我希望任何人不经调查就被认定有罪。
我要求的是:每一个人的案件都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每一项严重的违法指控都应当得到认真调查;每一个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都应当有机会通过公正程序获得救济。
这才是法律应有的意义。
七、我的呼吁
我是一名在“709”事件中失去父亲陪伴七年多、后来又失去母亲的女儿。
我不能让自己的童年重新来过,也不能让母亲重新回到我身边。
但我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让更多人看到,“709”事件不仅仅是一批律师和公民被抓捕、判刑的案件。它还改变了许多家庭的命运,影响了许多孩子的成长,并在一些人心中留下了至今无法消除的伤痛。
我郑重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现执政者正视“709”事件,立即、无条件推动纠正相关错误判决,对应当宣告无罪的律师和公民依法宣告无罪,恢复他们应有的权利与尊严。
第二,要求有关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调查“709”案件中关于非法抓捕、刑讯逼供、伪造证据、干预司法等严重指控,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不因涉事人员的职务和身份而区别对待。
第三,要求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受理和审查当事人的申诉,公开、透明地回应相关法律问题,让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能够获得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四,呼吁国际社会、人权组织、法律界和媒体继续关注“709”事件,帮助保存和核实相关证据,持续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希望有一天,当人们再次谈起“709”时,不再只是记得那些被带走的人、那些判决和那些家庭的痛苦,也能够看到社会对公正的坚持,以及错误得到纠正的可能。
我不希望任何孩子再经历我所经历的事情。
我也不希望任何一个家庭,仅仅因为亲人坚持自己的法律信念,就被迫承受长期分离和难以弥补的伤害。
我年纪还不大,但我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因为时间过去了,就当作从未发生。
我要求的不是同情,而是公正;不是特殊待遇,而是法律面前应有的平等;不是让谁受到报复,而是让事实得到查明,让责任得到追究,让错误得到纠正。
“709”不应当被遗忘,受到伤害的人不应当被遗忘,公正也不应当被遗忘。
周怡然
2026 年 10 月 23 日
说明:本文涉及父亲案件的具体办案过程、相关人员行为及司法程序问题的部分内容,主要依据父亲周世锋的口述、其提供的控告材料及其他公开的“709”事件资料整理。相关指控应以原始材料、正式文书及依法调查的结果为准。
本文由《中國之春》首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