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香港前六四集会组织者“煽动颠覆”罪成



8/20/2026

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
2021年5月24日,美联社资料照片
法官裁定香港前六四集会组织者“煽动颠覆”罪成

(香港——2026 年 8 月 21 日)香港高等法院周五(8 月 21 日)就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作出判决。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支联会以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刑期将另行宣判。

同案另一名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已于今年 1 月认罪。案件已押后至 8 月 28 日听取求情。

根据法庭现场记录,69 岁的李卓人身穿蓝色风衣走入被告栏,面带笑容向旁听席挥手;41 岁的邹幸彤手持文件,身材明显消瘦,在听取判决时同样保持微笑。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支联会长期坚持的政治纲领。控方指控各被告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9 月 8 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实施旨在推翻国家政权的行为。法官在裁决摘要中表示,被告在国安法实施后,明知“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违反中国宪法,仍坚持抗争立场,并将六四事件与 2019 年的示威活动相提并论,意图挑起公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敌意。

在审讯过程中,检方大量引用了自 1990 年以来的六四烛光晚会悼词、纪念馆展品及采访片段作为证据。李卓人与邹幸彤在自辩时则强调,支联会始终坚持非暴力原则,“结束一党专政”意在还政于民,而非主张暴力推翻政权。

然而,法庭最终并未采纳辩方的抗辩理由。

随着该案落幕,香港的公民社会与历史集体记忆的表达空间正面临深远改变。批评人士指出,“煽动颠覆”罪名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陆被广泛用于打压异见人士,而此类案件的裁决,正标志着香港曾经独立的法律体系与政治环境出现了实质性的转折。

对华援助协会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