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6 年 8 月 20 日)中国当局对未登记家庭教会的打压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法理阶段。西安著名的锡安之光教会案近日移交法庭,检方拟以“诈骗罪”对年近七旬的牧师高全福求处 12 至 13 年重刑。此案将教会近二十年来的信徒自愿奉献款直接认定为“诈骗金额”,引发了法律界与国际社会对宗教自由及司法滥用的高度关注。
据高全福之子高普公布的诉讼文件,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将该拥有近四十年历史的教会定性为“假教会”,并指高全福为“假牧师”。检方将教会自 2008 年以来的银行营运流水帐(总计约 2,552 万元人民币)认定为诈骗所得。
“这是前所未有的恶劣先例,”家属在声明中质疑,检方列出的 235 名报案人仅涉及约 231 万元,其余 91% 的金额完全缺乏对应的“受害者”。多位信徒亦公开表示,其奉献纯属宗教信仰下的自愿行为,未受任何欺骗,却仍被当局强行列为证人与被害人,教会界因而批评当局涉嫌制造假案。
案件的演变轨迹显示出司法程序上的诸多争议。 2025 年 5 月 16 日晚间,高全福牧师突遭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派出所民警带走。随后数天内,包括焦勇牧师、唐秉义牧师、汪懿博长老、郭茹传道,以及同工李庆、杜鹃,甚至高全福妻子庞羽在内的多名成员陆续被传唤,全数被以“涉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
虽然部分人员随后获保释,但高全福、庞羽及唐秉义三人被长期羁押达 13 至 14 个月之久。直到 2026 年初,案情发生转折,检方改以“诈骗罪”将三人移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据了解,法院在延宕半年后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庭前会议。辩护方与外界指出,本属同一案件的三名被告被当局违规拆分为三个独立案件处理,涉嫌程序违法,意在削弱辩护力量并加重量刑。
该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官方对“合法宗教活动”的定义。中国政府长期要求所有宗教团体加入官方管理的全国性组织(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高全福的家属强调,高全福是由教会共同体按立的牧师,未经行政登记并不改变其职分的宗教实质。而加入官方组织则意味着将政府意志置于信仰之上,违反了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
被告家属指出,高全福牧师仅领取固定讲道薪资,生活清贫,教会财务由独立团队管理。此外,高全福 70 岁的妻子庞羽长期在教会义务帮厨,未领取薪资,却同样面临刑事追诉。
这起事件已吸引多国政府与国际人权机构的目光。批评人士指出,将自愿性宗教奉献罪刑化,是当局近年利用“经济罪名”打压非官方宗教团体的延伸手段。
家属目前已公开呼吁陕西省及西安市的政法与司法官员(包括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碑林区法院法官雒一先等人)停止这项被指为政治驱动的迫害,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被羁押人员。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目前尚未对此案的开庭日期发表公开回应。
对华援助协会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