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8/13/2026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令第1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6 年 8 月 6 日)

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2026 年 8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近日(8 月 6 日)正式颁布《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第17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对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与程序。新规将于今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并废止 2018 年颁布的《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相比 2018 年的旧版规定,新发布的《办法》在监管范围与对象上均有显著扩展:

监督检查的 ISP 类别由原先的 4 类(互联网连接、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扩增至 8 类,数据处理及个人信息处理服务提供者亦正式纳入监管。

监督领域由传统的“网络安全”延伸至“网络空间安全”,并首次将系统的“建设者与维护者”明确纳入监管对象。

官方指出,该《办法》旨在进一步统筹与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加强国家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并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随着新规生效日期临近,社会各界及相关从业人员对具体执行细则、检查边界,以及该法对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带来的潜在影响保持高度关注。

在社群平台(如微信群、QQ群、小红书等)发布经文、祷告文、团契活动资讯或宗教书籍,可能触发平台自动审查机制,导致帐号被限制功能、禁言或封禁。

未经官方登记的家庭教会或信仰团体,若使用线上会议工具(如 Zoom、腾讯会议等)进行主日礼拜或查经,可能因违规开展宗教活动而被强制中断或调查。

存取、下载或转载境外宗教网站、海外教会的培训资料,或透过网路参与境外宗教机构主办的讲座与培训,容易被认定为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或涉及境外渗透,面临更高的法律调查风险。

在网络上进行宗教性质的奉献、募捐或向境外宗教机构转账,可能触犯关于网络非法募捐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部分法律专家与分析人士提醒,服务提供者与相关从业人员应尽快检视合规流程,以应对监管标准与范围的更新变化。

对华援助协会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