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诉讼集团向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支持致力于终结中共对宗教人士的迫害
华盛顿特区,2026年3月26日——华盛顿诉讼集团今日代表傅希秋牧师及其他捍卫宗教自由的个人和组织,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本案涉及来自中国某宗教少数群体的原告,他们声称遭受了国家支持的迫害,并且这一迫害得到了美国一家公司的协助。
“在中国,宗教迫害不仅由国家实施——它往往还因技术和沉默而被助长,”对华援助协会(ChinaAid)创始人兼会长傅希秋牧师博士表示。“本案的核心在于,当公司明知故犯地帮助构建压迫工具时,受害者是否能够寻求正义。最高法院如今有机会明确:那些从迫害中获利的人不能逃避问责。”
本案为 Cisco v. Doe I。原告是一群法轮功修炼者,他们指控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的思科公司向中国提供了定制技术,从而协助中国政府识别、逮捕并对法轮功信徒实施酷刑,原因在于他们的宗教信仰。原告依据两项法律提起诉讼,即《外国人侵权行为法》(Alien Tort Statute)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Torture Victim Protection Act),追究该公司在其所遭受伤害中的责任。
思科公司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主张,原告无权在美国法院寻求救济。
“当前提交至最高法院的这一案件,对寻求追究压迫者责任的宗教迫害受害者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华盛顿诉讼集团高级法律顾问詹姆斯·I·皮尔斯表示。
该法庭之友意见书指出,起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确立宗教自由)的制宪者,同时也制定了《外国人侵权行为法》,使美国法院能够为违反国际法的受害者提供救济途径。意见书还进一步阐述,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宗教迫害不断加剧,而本案所涉及的两项法律,依然是确保不同信仰和宗教传统受害者获得正义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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