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中福(左)和周松林(右)合成资料照片 |
(安徽合肥-2026年2月13日)在经历了长达两年多的司法拉锯和数次程序性拖延后,安徽合肥甘泉教会的两名神职人员于周五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被法律观察人士视为中国当局利用刑事罪名——尤其是“诈骗罪”——来打击非官方家庭教会的又一典型案例。
根据家属周五发布的声明,合肥市法院对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作出了严厉判决。周松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丁中福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八千元。此外,法院下令追缴所谓“违法所得”逾三十六万元,并查封扣押了相关房产与银行账户。
此案的焦点在于对“诈骗”定义的极端扩大化。自2023年11月被羁押以来,检方的逻辑核心指向了一个令国际宗教及人权组织深感不安的趋势:将教徒自愿的十一奉献定性为神职人员对信众的“诈骗”。
在对华援助协助的长期观察看来,这种定罪方式实质上是将教会的日常基督教信仰的实践非法化。
“如果信徒基于信仰自愿捐赠,且资金用于教会运营和神职人员基本生活,这在任何正常的社会都被视为宗教自由的范畴,”一位匿名的人权律师评论道,“但在当下的中国,这已成为政府收缴教会资产、拆散教会团体的趁手利刃。”
甘泉教案的漫长过程反映了中国宗教案件审理中常见的——故意的“程序性折磨”。从2023年案发到2026年宣判,案情在法律程序中被反复推延。这种做法往往旨在消磨家属的意志,并降低外界的关注度。
对于周松林和丁中福的家属——魏淑蝶与葛云霞——而言,这两年意味着无尽的等待与对未来的不确定。尽管判决结果沉重,家属在声明中仍展现了信仰者的韧性,引用《圣经》诗篇称:“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合肥甘泉案并非孤例。近年来,从四川成都的秋雨圣约教会到湖北鄂州的家庭教会,中国各地的非官方教会在行政和司法层面遭遇了系统性的清理。
法律工具化: 过去当局多以“非法经营罪”及其他罪民起诉基督教神职人员或信徒,而现在“诈骗罪”因其能直接剥夺个人财产并抹黑牧师人格,正成为新的首选工具。
财务切断: 通过没收房产和冻结资金,当局正试图从物理和财务层面彻底瓦解非官方基督教社群的生存空间。
随着周松林和丁中福分别被判刑至2028年和2027年,甘泉教会的信众将面临一个失去核心领袖、财务被清空的艰难处境。合肥街头的寒冷或许会随季节消散,但对于这些被判刑的神职人员及其家庭来说,法治与信仰自由的严冬依然漫长。
对华援助协会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