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12日,北京、广西北海市等城市多名锡安教会牧者与同工被羁押,引发外界对其基本人权与宗教自由保障情况的广泛关注。自13日起,被羁押人员的家属陆续前往北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以确认亲属下落并为其送交《圣经》,却遭遇拒收。
面对看守所方面以“仅接收生活必需品”为由拒绝《圣经》的做法,锡安教会师母团于10月17日发表正式声明,强调在押牧者依法享有阅读《圣经》的权利,并呼吁相关部门尊重并落实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中关于宗教自由的明确规定。
关于保障在押牧师宗教信仰自由的声明
自2025年10月13日起,锡安教会被羁押牧者和同工的家属,陆续前往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及第二看守所,确认家人下落并试图为其送交 《圣经》。
对牧者同工们而言,《圣经》既是信仰体系的核心,也是维系信仰生活的必需。
作为在押人员,他们依法享有阅读宗教典籍的权利,此权利必须得到尊重与保障。
然而,看守所工作人员以 “仅接收生活必需品”为由,拒绝接收《圣经》,并要求我们向办案单位申请。
对此,锡安教会师母团郑重声明:在押牧者和同工享有阅读《圣经》的权利,此权利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先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人人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这一权利包括自由选择、接受或放弃某种宗教或信仰;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私下通过礼拜、遵守戒律、实践和传授来表达其宗教或信仰。
在押人员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受羁押环境限制,必须依法保障。若公权力机关禁止此类合法信仰实践,不仅违反我国先法精神和国际人权义务,亦侵害公民基本权利。
若前述诉求末能获合理回应,我们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锡安教会师母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