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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律师谢阳案开庭在即 辩护律师抗议法院限制阅卷权限



9/01/2025

人权律师谢阳资料照片
中国人权律师谢阳案开庭在即 辩护律师抗议法院限制阅卷权限

(湖南 — 2025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持续打压人权律师和异议人士的背景下,一宗备受关注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进入庭审准备阶段。谢阳的辩护律师李贵生近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其前往法院查阅案卷,却被限制不得复制任何材料,引发其对程序公正性的质疑。

根据李贵生律师在 8 月 26 日收到的法院通知,案件已进入庭审准备程序,律师被允许前往查阅相关卷宗。然而,他在之后致函法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作为辩护人,他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这一权利不应被单方面限制。

李贵生指出,对于不认罪、且案情复杂的刑事案件,复制案卷是有效辩护的必要手段。他表示,仅限“查阅”将严重妨碍其准备辩护的能力,无法全面审查证据、核对细节并形成辩护意见。

如果他不能复制材料,就只能依靠记忆作业,这不仅不合理,更与法律所保障的辩护权相违背。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律师从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起,即享有查阅、摘抄与复制案卷的权利。但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中,官方通常将案件标注为“涉密”,并以此为由限制辩护权的实质行使。多名人权律师指出,这一做法已逐渐成为常态,特别是在针对异议人士的案件中。

在 7 月 30 日,谢的辩护人李国蓓律师发现 18 宗案卷材料中,有 8 本没有定密标识。但按照法官余丹的说法,保密局建议不能复制。是否复制案卷不得听保密局。李国蓓、谢阳和余丹法官发生了激烈冲突,谢阳解除了对李国蓓的委托。据悉,原本担任谢阳辩护人的李国蓓律师也遭排除出辩护团队,法院拒绝她继续出任辩护人。

李贵生表示,即使法院主张案件涉密,也不应由法院单方面决定律师只能查阅,不得复制。他强调:“阅卷方式的选择,应由辩护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决定,而非由审判人员限制。”

中国人权律师团在一份简短声明中表示支持李贵生,指出此类案件“多为因言获罪”,而指控内容往往来自公开的网路言论,“毫无秘密可言”。该律师团谴责中共当局以“国家秘密”之名限制辩护权,认为此举削弱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

谢阳曾是中国“709大抓捕”后少数仍持续发声的维权律师之一,亦曾因代理敏感案件多次遭到拘留、监控与打压。

此外,李贵生指出,他在 7 月 30 日的开庭中,因没有收到出庭的通知书,无法安排出庭,最终错过辩护机会。他表示自己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不愿“只做一个辩护席上的摆设”,而是要行使实质性辩护职责,包括对控方证据的核查与质疑。

截至目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就此事发表回应。

对华援助协会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