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凯资料照片 |
(山東-2025 年 8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28 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凯正式向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邮寄《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再次就该罪名的存废问题表达法律界的深切关注。
在建议中,于凯归纳提出废除“寻衅滋事罪”的四点主要理由:
罪状表述模糊:该罪名的法条用语缺乏明确界限,导致公众难以合理预期自身权利义务,严重损害刑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助长选择性执法:在实际执法中,该罪常被作为“兜底条款”使用,对介于行政与刑事之间的行为予以打压,成为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的重要工具;
冲突罪刑法定原则:其模糊性与刑法明确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存在明显冲突,极易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
立法与司法解释存在缺陷:不仅立法依据薄弱,司法解释也未能对其加以有效限制。
针对近年来“寻衅滋事罪”在言论表达、上访、申诉、控告等社会行为中被频繁引用的现象,于凯在建议中严厉批评称,这一趋势严重侵蚀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使公权力缺乏应有监督,也违背了刑法应有的谦抑性原则。
此外,于凯还就废除该罪后的处理路径提出建议:可根据行为具体情形分别适用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损坏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现有罪名处理;而情节轻微者,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无需动用刑罚。
早在 2023 年 8 月,于凯曾联合兰庆洲、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等法律人士,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名义,首次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废除该罪的建议书。当时文件中引用安徽淮南朱玉珍案、吉林洮南黄德义“私造浮桥”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三起广受关注的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强烈反响。
正因触及敏感案件,于凯本人因此遭遇严厉打压。2024 年 7 月 4 日,青岛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违规炒作案件”为由,决定对其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一年后,当他重新拿回律师执业证,再次选择直面现实与法理的交锋。“虽通向光明,却满布刀剑与风雪”,成为他再度投身法治进程的写照。
在此次新的《建议》中,于凯继续援引多个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例,包括张文鹏、许宗平案,兰州周禄宝与景树仁案,以及淮南朱玉珍一家被控“全家寻衅滋事”的案件,用以说明该罪名的实际滥用情况与现实危害。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记者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