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 – 2025年7月15日) 中国知名人权律师李和平近日经历了一场深夜的酒精检测风波,引发社交媒体的强烈关注。7月11日晚间,李和平律师在结束与弟弟李春富律师的围棋聚会后,驾车返家途中被交警拦截要求酒精检测。尽管他已配合进行了初步吹气测试,但因警方对结果不满并坚持进一步检测,而李和平律师则要求警方出示法律依据,最终导致他被强制带往派出所,经历惊险一夜。
7月14日,李和平律师发表了两篇文章,详细回顾了此次亲身经历。对华援助协会综合事件经过分析指出,此次事件的核心症结在于李和平律师与交警对于酒精检测法律依据的理解存在差异。警方认为当事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酒精检查,而李和平律师则坚持,在没有酒驾嫌疑且已完成初步检测的情况下,警方应提供进一步检测的法律依据,并质疑在交通要道设立检查卡的合法性。
对华援助协会认为,字里行间流露出李和平律师对警方的高度警惕,以及他在“709”事件后似乎仍未完全走出恐惧的阴影。此次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执法争议,更折射出中国人权律师群体在经历严酷打压后,面对公权力时普遍存在的脆弱与心理创伤。
对华援助协会转发李和平律师的两篇日记,并呼吁警方尊重李和平律师的合法权益,充分理解他在“709”事件中遭受的严重身心创伤及其可能留下的创伤后遗症。协会强调,当局应提供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帮助这些“709”事件的当事人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的生活方式,并完全解除他们重新就业所面临的障碍。这对于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健康社会的构建,以及弥合包括警民关系在内的社会各方的分歧只有益处而没有任何的害处。
李和平:过“潞河宋庄交警公安派出所”(上)
——惊魂潞河交警大队
(2015.7.11晚11:00至7月12日凌晨4:00,时长近5个小时)
2025年7月11日晚,我在弟弟李春富家,跟他下了三盘围棋,意犹未尽,但是太晚了,就告辞离开。我开着车,回自己的住处。正行驶在京榆旧线上,从西向东正常行驶,前方突然堵车,眼前出现一片橙黄红灯闪烁———原来是交警设卡查酒驾。
京榆旧线主路上,交警在道路南侧由西向东方向设卡,堵住一条车道,留一条车道通车检测。十几个交警在设卡点沿车流方向排开,估摸着有200米,甚是壮观。
我放慢车速,驶入检测区,一个身着黄色荧光背心的大沿帽跑过来,拿了一个二尺长的红通通的就像烧红的“钢筋”,对着我,说:“查酒驾,吹气。”
我吹了一口气,对方朝“红钢筋”看了看,说:“不合格!再吹!挨近了吹,对准吹,吹的时间要长!”
我知道,我滴酒没喝,按他们的要求做,就不会出事。但这连珠炮般的要求,让我感到被强迫、被欺侮、被怀疑!律师经验告诉我,无论是谁,堵住交通主干道都不是小事,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没有特别批准,堵主干道是不合法的。而这个审批文件必须公开。交警的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更不应该阻碍交通,就是交警查酒驾,也得守法。
我认为有权要求他们出示这个堵路设卡的授权文件。还有,我吹气被查酒驾,警察必须自报身份,要敬礼,要出示具体的法律依据,要说出我有嫌疑的事实依据。因为法律具体明确规定,查酒驾是要查有嫌疑的人,不是查每个人!没有这些前提条件,这个让我吹气的行为就是不法行为,就可以抵制。
我看出对方在加码(连珠炮般的要求),想了想,就要求对方出示身份信息,出示堵路设卡的审批信息以及让我吹气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我在对方脸上看到了明显的恼怒。对方出示了一个警察证,警察肩扛的小录机的信号灯在闪烁。
我打开手机要记录一下,对方见我要拍他的警察证,立即收回,说:“你必须配合我的工作!请配合我的工作!”
我愿意配合警察的工作,但这工作首先得是合法的。于是,我一再要求他们出示自己执行公务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没想到,检测我的年轻交警(警号006710)一下子就火了,开始提高嗓门跟我说话,几乎算是吼叫了。这时旁边又跑来一个交警(警号007464),他俩一起对我咆哮。我坚持自己的要求,他俩怒不可遏,就要强行拖我下车。我想去锁车门,但根本来不及,这两个怒火冲天的年轻交警,一把拽开车门。我身上系的安全带虽然阻挠了他们一下,但我还是被这两个高喊着“我是人民警察”的年轻交警拽下了车,狼狈极了!
我被拖出了自己的汽车,被押送到了附近的停在道路中央的交警的大车上,整个过程中有三四分钟,有很多路人看见了。
我喘息未定,被推上了交警的大车后坐了下来 。稳了稳心神,一看,手机还在!我赶紧打了110督察电话,要求他们对民警的暴力行为进行监督。110问了位置,说要把信息转到相关方面处理。我又给12345市长热线打电话,要求过问这样的违法查酒行为和他们的暴力不法行为。最后我又打开微信,把刚才录的那一段视频找到,我都没看,就加载到微信,添加了评论:“这样的查酒驾要不要事实依据?要不要法律依据?”然后就发到微信朋友圈了。
大车上一个交警被安排专门盯着我,待了快一个小时,又过来几个穿警服的人,又让我吹气。这次,交警要求我把一个尖嘴盒子的尖嘴含在嘴里吹!
我一看,坚决拒绝:谁知道你这玩意儿里是什么东西!如果里面本来就有酒呢?我还能说的清楚吗?并且,是谁给了你们对公民颐指气使的权利?又过了一会儿,过来两个穿夏装的男警察,说是宋庄派出所的。应该是110让他们来的。他们与我身边的年轻警察说了几句话,意思是他们先回宋庄派出所。竟然没过来问我这个报警人的话。拖我下汽车的年轻交警又打了几个电话,我从旁边人的交谈中,知道了拖我的并且与宋庄警察交流的交警叫张东,警号007464。
张东积极安排,兵分三路。一路用大车带我回交警队,一路让人把车拖走。拖车师傅问是否要开条子,张东说以后再说。第三路就是张东去宋庄派出所做笔录(这个厉害)。张东安排完毕,时间已经过了12点,我的手机也快没电了。三路人马分别行动。
一开始我以为交警队离宋庄很近,但实际上相当远,感觉汽车开了20多分钟。最后到了交警队一看,门口的牌子是通州交警支队潞河大队。
在交警潞河大队院子里下车后,一群警察示意我,到西边的厢房,我就随他们进入。在那里我看到十几个房间门上都挂着牌子:什么行政处罚室,什么二室三室之类的。他们让我坐在走廊上的一个铁制长条多人靠背椅上。我坐下,他们这次又拿出一个尖嘴的玩意儿,让我含嘴里吹。我仍然是坚决不同意!你这玩意儿里面要是事先有某种酒类的物质,我要是含了之后吹气,测出酒精,那是跳到黄河也说不清了。
我要见他们的值班领导。警察叫了,说一会儿会来。半个小时,领导来了,是个中等身材,三四十岁的男子。我把情况给他讲了,他不认可。他要求必须含到嘴里测酒精,否则就得抽血。
我表示,我开始也吹过一次。如果无接触吹气检测,我可以接受。但这位领导不同意。要么捅嘴检,要么抽血检。又来了几个人,他们意见一致,说不同意捅嘴检,后果很严重。
事态到这一步,让我感到无比的奇葩!!
我,滴酒未沾,也吹了交警的检测仪。但是他们不满意,加码,让我靠近、对准、长时间吹!现在,又要求捅嘴吹,总之,只要交警不满意,就得加码。
我已经下定决心要过这一关——我没喝酒,他们不应该如此待我。即便我喝了酒,他们也不应该这样对待被检测的人——这哪里是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分明是人民警察为难人民!!
在交警潞河大队的走廊里,我待到了7月12日凌晨2:00左右。交警叫来了999的白大褂,说最后一次警告,不同意捅嘴检,就要抽血检了。他们最后摊牌,决定对我抽血。
但我坚决不同意抽血!没有正当程序,抽你的血,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掺酒进去?如果搞个假检测报告,说我测出酒精多少,我该怎么去自证清白?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滴酒未沾?我就是跳进天上的银河也说不清楚了!即便我有足够力量,最后证明我没喝酒,他们来一句,机器出故障了,也足可以搪塞。
作为709律师,我见到了、经历了太多冤案,心里非常警惕———与交通有关的规则制定权,执法权,仲裁权,都在交警手里——这是一个独裁的死角。那里的腐败比任何其他地方,只会多不会少!
我抗议,交警的领导根本不理睬我的抗议,他指挥在场的七八个交警, 把我按在那个铁质长条靠背椅子上。有人摁腿,有人抱头,分别有人攥住我的两只胳膊和手臂,有人压脚,709以后,我没有被警察如此对待过。我心里惊恐,一边大喊警察打人了,一边拼命扭动身体!
999的白大褂是个一米八几的男子,我对他高喊:“我没有喝酒!我没有喝酒!你要是与他们合伙制造冤案,我会找你的!”999的白大褂先在我的右胳膊上扎了根皮管子,试图扎针,但找不到血管,就放弃了右胳膊。接着他们又转战我的左胳膊,同时,值班领导又叫来了几个人压着我。我身高164cm,体重130斤,却被近10个交警压住,几乎脱力。但我想到709已经是天下奇冤了,如今要是再被这几个交警构陷,那不如一头撞死在这里!我豁出命来挣扎,大声呼救。白大卦在我左胳膊肘内侧扎了两针,却无法抽出血,几次尝试,都不成功,就不再坚持。999的白大褂停了下来,在场动手的人都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现场一片喘气声,有种诡异的可笑。
这时又来了一个领导,脖子上挂了一个名牌儿。他问我:“吹气有这么难吗?”
我镇定下来,向他表示:“无接触吹气,我可以妥协接受。但是,这些交警们不同意。”这个领导叫人把在马路上面检测用的“红钢筋”找了一根,拿过来,我就吹了一口。他看了一眼,几人对视了一下,脸上有不可琢磨的神情闪过。他又叫人拿来一个尖嘴盒子,他把前面的尖嘴拔掉。露出后面的一个大孔让我对着孔吹。我吹了,他们又对视了一下,仪器没显示任何动静。
这领导说:“你看,你要是早吹了,不早就没事了。没喝酒,为什么不敢吹呢?”
我再次重复了那句话:“无接触式吹气,我可以妥协接受。但是他们这些交警不同意,非要加码惩罚我的不服从,所以才有今天这个局面。”因领导带着一个名牌,我问他的姓名,他说他叫李辉。这时一个交警对我说:“你可以走了。”但我的车,在停车场,他们让人去取车,让我等一段时间,我就在那儿等。与我在一起的是最开始用“红钢筋”让我测试的那个小伙子(警号006710),他说他曾经在乡政府,在优衣库,在地铁公司,都上过班,今年26岁。他的经历让我奇怪他到底是交警还是辅警。
时间过去有一小时了,如果取车,来回时间都够了。我刚表示疑惑,小伙子让我别着急,一会儿就回来了。
这时来了两个穿警服的人,其中一个人拿着警用小录相机对着我录像,说是宋庄派出所的,要带我去宋庄派出所做笔录。
我非常吃惊,还做什么笔录?不是说已经可以走了吗?事情已经完结了,已经有了我没有饮酒的结论,我无过错不就完了吗?
这时我才意识到,说我可以走的人在骗我。他们已经打定主意要把我搞到宋庄派出所,继续折腾我。这时,我才理解那个交警领导说的话——要抽血你就走不了!!
你就走不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随着这两名警察到交警大队的院子里,院子里停了两辆亮着灯的SUV警车。我们上了其中一辆,我坐在后排,两个警察一个开车,一个拿着那个小录相机对我录像。交警室里出来一个交警,还说,那个停车场叫永顺停车场,电话是………我记了一下,感觉怪怪的。
路上我们很少说话。我问他们。这事不是已经完结了吗?怎么又要去宋庄派出所?交警回答,交警报警了,你也打110报警了,派出所这边就得处警。我将信将疑。
经过一段路,开车的警察指着左边黑洞洞的一个路口说。你的车就停在这个路口的最里边的一个停车场里,我没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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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璋和李和平(王全璋X,2025年7月12日) |
过“潞河宋庄交警公安派出所”(下)——魔幻宋庄派出所
(2025.7.12凌晨4:30至7.12下午6:51,时长超14个小时)
到了宋城派出所,更奇葩的经历开始了。
一进宋庄派出所就要登记姓名,手机号。我随两名警察进派出所大门,有个黑衣青年男子迎上来,带着我们进左手边的办案区。办案区封闭的严严实实,他们开了门,我们走进去,警察把我交给黑衣男子。黑衣男子搜了我的身,我穿的很少,一个大花裤衩和一个蓝条Polo衫。他从我的大裤衩的口袋里搜出了我的车钥匙和家里的钥匙,从我手里拿去手机和充电线,放到一个铁皮柜上的抽屉里。随后又带我,向里走到一个写着“候问室”的门口。他让我进里边去,然后他在外面就锁住了门。
候问室分里外两间,里间大,有十平米,外间小,有五六个平米,间隔是透明玻璃,玻璃门上有门栓状装置,可以把门与另一边固定玻璃墙锁死,只能从外面打开,这外面还有多名保安看守。我进了这个禁闭室,感到根本无法抵抗。我要求对方出示手续,他们说是口头传唤。
口头传唤,是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民警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我当律师这么多年,这能叫口头传唤吗?我老老实实坐在交警大队里,是哪种违法?警察这种胡说八道见的太多,我也明白这种场合,争吵都是没用的。既来之则安之,折腾一晚上了,听警察说凌晨四点多了,我也困了。我在两条靠墙的宽一尺半的长条凳上,先盘腿坐了一会儿,后开和衣躺下睡觉。太困了,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候问室靠南的方向上能透进来光,我不知道是自然光还是人造光。第二天早晨,外面有声音响起,是保安在换班儿。我看了一眼玻璃,分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是自然光还是电灯光。也不知道是几点,我就继续睡,半睡半醒间,听见人问:昨晚上来的人情绪怎么样?没什么情况吧?外面保安答:“很平静,没什么事。”外面的人说:“让他睡吧。”
又过了很久,一个人叫醒我,问我是否吃饭,我一看,是一小块葱油饼,不想吃,但谢了他。我要求去了趟厕所,那里有自然光,我判断是上午九点左右。
后来,来了两个警察,一个叫王滔,另一个我忘了,要给我做笔录。他们把我带出候问室,带到询(讯)问室。我见里面是一张条桌,桌子后面有两把椅子,但前面留给我的位置却是一个审讯铁椅,还有扣脚的环子,他们示意我坐进去。我很生气,问:“你们这是询问行政案件还是办刑事案件?你们没有刑事手续,为什么用刑事的方式对我?”他们一边想勉强我,说就一会儿,做完笔录就完了。一个人还试图来摁我,我避开,表示不会坐这个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椅子,宁肯站着。后来其中一个警察脑子转了弯儿,从外面拿了一把普通椅子进来,放在刑事铁椅前面,我才坐下。
录笔录的时候,他们出示警官证,还把自己的名字标上了。我要求改动的地方,基本上可以改动。我签字,按手印;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两个人,是补充要我再做一个笔录,主要是对身份的核查问题,我又签字,按手印;
再后来又进来两个,一个叫金红林,另一个叫王滔,他们问了第一组警察问的问题。我感觉到他们是在把我向我有错、想阻止交警执法的上面引导。同时,他们想把第一份笔录重新打一遍让我签字。这让我很警惕:我已经签了字,他重新打印让我签字,再加上他们有意引导。这些强化了我的怀疑——他们想往行政拘留案上走,甚至想往刑事案件上引!所以我就把以前说的比较随意的话改了,完全站在辩护立场上去表达。
金、王两个警察都很生气,说我浪费纸、不尊重他们的劳动(奇怪,啥时候警察心疼过纸?),并说不签名就注明你李和平拒签。
但我坚持必须看一遍,必须改为我的意思表达。他们最后也接受了我的意思表达 ,记录写到了。当记录写到我手上的伤、T恤被撕裂,这伤是谁干的?提出的撕裂是口子还是撕烂,双方都较量一番。写我手上的伤,衣服的撕裂。我说是张东交警(007464)他们搞的。因为金、王他们提到了说张东手上有伤啊,李和平你有过错这这一点的时候,我才提及我身上的伤。之前我没有提我身上的伤。
笔录改完后,他们说询问室内的打印机打印的不清楚,有一部分是拿到外面打,我有些怀疑这里面可能有什么名堂。于是我在检查笔录时,发现这份笔录的上面警察没有标上自己的名字,我就提出来。金红林就说:“哦,我忘记了,没有改,打印机就‘哧”一下子出来了”。我开始没在意,但这会儿我就留意到了。
下午,金、王又来了,他们这次是完全站在了交警的立场上对我进行讯问。大概框架是我明知警察有权查酒驾,警察也告知了自己的身份,也出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所以我质疑交警的行为,就是阻止交警执法。他让我修改笔录,我一看这架势,改不了———记笔录的人立场都是完全偏向交警。我不改,警察要是改了,我就不签字。他们气愤得很,说:“你这是拒签!”
这一次笔录,我感到派出所民警倾向很明显,已经感到荒唐可笑。这时,我用讽刺的语气 ,对金、王说:“我身上的伤是风吹的,衣服上的裂口也是风吹的,是树叶落下来砸的。”
他们说我这样说太荒唐。
我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荒唐可笑。一个滴酒没沾的人,被你们折腾十几个小时。吹气达不到你们的要求就是大罪吗?就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吗?就该受到羁押,关禁闭处罚吗?
他们讪笑着说,你前面说的张东捏的你手臂上的伤,现在又说是风吹的、树叶砸的,我该怎样记录呢?
我说,张东和他们的交警同事,风和树叶,都在那里,你们自己定,责任在谁。
中间进来两个人,一个自报家门刘某兴,潞河大队的交警副大队长。他们带来一个大部头的法律工具书,要求给我查执法的法律依据。
我说,现在查,没用。你们设卡检测酒驾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都没有。你们把人逐个排查,与查酒驾要查嫌疑的法律要求不符。你不能把嫌疑人扩大成某个时段某路上经过的所有不特定人,把所有不特定人都当成酒驾嫌疑,这执法太随意了。
我还建议他们查酒驾应该在卡点竖个牌子,公示一下这个查点的起止时间,批准机关执行人员身份证等。金红林说:“那样喝酒的人早就跑完了,还查什么?”我反驳说查酒驾的目的不在于查酒驾,而在于让人喝酒后不要驾车!他们如果因为担心被查而杜绝喝酒后驾车,就已经达到目的了。有嫌疑才查,没嫌疑就不查。减少执勤人员,也减少交通堵塞。
我见金红林搞出的一个倾向性非常明显(倾向交警)的笔录,就没签字,转回到候问室继续待着。但我想想不对劲,就让门外的保安叫金红林、王滔过来,我要找他们。后来就金红林一个人来到了候问室,没带录像机。我从辩护的角度说出来一个笔录版本,金不同意,说:“法律就应该打击你这样的人,你把自己的想法当成事实,怎么可能呢?”
我一听,好么,只要敢质疑警察,就要被打击?!这言论真是连底裤都不要了!
过了很久,刘某兴和另一个态度和善的警察过来了,说:“我们已经向上级讲了,现在就看你的态度。如果认错有好态度,可以立即回去。”
我一听,最熟悉的套路来了。
我字斟句酌,说:“我人情不够练达,可能有做的不恰当的地方。但是,我没有错!”
警察看我不上套,又说:“你表个态,如果再遇到查酒驾是否可以配合?”
我听后非常认真地说:“我会依法配合警察的合法行为。”
他们又提出让我删除已经发在微信上的视频和手机里的照片、视频资料,我不同意。
他们说:“你不同意,就出不去。”并说:“领导就是这么讲的,不能变通。”
不能变通就不能变通。我见过太多的冤案,警察满嘴为你好的时候,要格外警惕。
我径自回了候问室,不管后面是什么结果,就由他们折腾吧。他们的能量,超不过709时的傅政华,孙力军。我就在禁闭室闭眼躺着,或者盘腿坐着,心里想随他们吧。
又过了很久,有人叫我,是刘某兴和王滔,他们态度格外好,说:“我们已经向领导说了。说你态度好,就不处罚了。”
我态度好??从被交警拦住我的车到现在,都快19个小时了。无论交警还是派出所警察,无不想让我态度老实些!甚至为了驯服我,层层加码。
宋庄派出所警察让我签了行政传唤证和不处罚决定书(实际上是违法超额处罚了),我照做。警察又去铁皮柜子里取出里面的东西交给我,我发现手机的电量竟然满格,没有数据线。我手机被收走时已经快没电了。李和平气鼓鼓地走出派出所。他嗓子都哑了。 pic.twitter.com/JJimYEv30J
— 王峭岭 (@709wangqiaoling) July 12, 2025
这是要放我走了。我随他们走出派出所,在门口儿,我见到有两个熟悉的亲友坐在那里。是全璋律师和我弟弟春富律师。我与他俩握手,春富讲嫂子在外面等呢。我这才知道派出所不让我妻子进来。
我妻子正在河南老家,肯定是听了我的事,火速赶来的。
亲友们担心我熬了一夜,不能开车,春富就随交警刘永兴去永顺停车场取我的车。十分钟后,车回来了,春富说没有收我的拖车费。
呵呵,真不容易!
#李和平 写于709十周年之际
202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