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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陈先仰等三位基督徒被南宁法院以邪教罪判刑三年以上



6/27/2025

判决书截图


广西南宁三位基督徒遭重判,家属及教会质疑“邪教”罪名系打压

(中国广西南宁 — 2025年6月27日)近日获悉,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7日作出一份刑事判决,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分别判处基督徒陈先仰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陈维义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林哲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三位基督徒的家属和教会对判决结果表示强烈异议,认为这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打压。

案件背景与抓捕过程

据了解,陈先仰、陈维义、林哲三位基督徒均系浙江籍,后前往南宁定居并参与当地教会活动。自2016年起,陈先仰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大厦租赁房间,与其他基督徒一同进行聚会。陈维义和林哲随后加入,并成为教会核心同工,分别负责组织聚会和带领唱诗。该家庭教会正常发展,聚会人数逐渐增至数十人乃至上百人。

2019年8月25日,该教会的主日聚会遭到警方冲击。警方强行终止了聚会,没收了宣传资料、笔记本、乐谱等物品,并将陈先仰、陈维义、林哲等同工带走,先实施行政拘留五日。行政拘留期满后,他们于8月31日被刑事拘留,并于10月8日被正式逮捕。在漫长的羁押后,林哲于2022年12月24日获得取保候审,陈先仰和陈维义则直至刑期结束才获释。

检方指控与法院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6年至2019年8月,陈先仰等人以租用地点为基地,组织信徒参与所谓“家庭教会”,并被认定传播“呼喊派”谬论,陈维义、林哲被指控为该“邪教组织”的骨干成员。检方称在2019年8月25日的冲击中,警方查获了“呼喊派”邪教宣传资料共339份,其中包括《赞美诗》、《学习资料》等书籍。

尽管三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有力异议,他们受到倪柝声小群教会的影响,偶尔也会阅读李常受的著作,但人们不是“呼喊派”。坚称他们的教会属于正常的基督教基要派家庭教会,并非法院认定的“呼喊派”邪教,且聚会系信徒自愿参加,未实施任何危害社会行为,并对证据的合法性及鉴定结果提出质疑。例如,他们指出被扣押书籍并非其所有,且部分书籍是圣经内容,不应被视为邪教宣传品。然而,这些辩护意见并未被法院采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在(2020)桂0105刑初139号刑事判决书中认定,陈先仰、陈维义、林哲的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决如下:

陈先仰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止)。

陈维义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

林哲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止)。

公安机关扣押的所谓“邪教宣传品”依法予以没收。

“邪教罪”沦为打压基督教的“口袋罪”

此次判决引发外界对中国宗教自由状况的深切担忧。近年来,除了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等罪名,“邪教罪”已成为中国官方打压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又一常见工具。多位牧者和基督徒因此项罪名受到指控,凸显出该罪名已沦为可以随时扣在牧师和基督徒头上的“口袋罪”,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柠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