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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一丁
现代文明社会有三大主体成作为基石:一是良好的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能有效地提供丰衣足食,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社会虽然也时不时有经济波折,甚至经济危机,但从来没有出现过中国50年代末的那种饿死千万人、朝鲜人吃树皮的饥荒,二是良好的法治。因为人权有保障,人们才能安居乐业,三是要有发达活泼的社会团体,也叫民间社会。因为人有群居特征,人必须有朋友、有倾诉对象,没有固定群体生活的人产生孤僻的性格,孤独的人容易患上抑郁症、健康容易受损。中国人自杀率全球最高,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结社自由。
正因为人有群居的特性,所以在任何文明国家,结社自由就如免于挨饿的自由一样,属于基本人权范畴。人为什么喜欢、且必须结社?简单有这些原因:
1、面临共同的利益,同样的问题。例如,同一工厂的工人面临同样工作环境,同样的劳资纠纷,所以工人会倾向于结社成立工会,这样更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2、共同的爱好。例如一群喜欢打蓝球的人,就会组织比赛,这样就产生篮球协会。
3、宗教信仰。宗教信徒必须聚会,这就产生了教会、庙堂。
4、同行从业人员、同一学术领域。匠人、学者必须结社,便于交流,这样社会才能更有效地进步。
总之,结社自由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标配与标志。结社自由是天赋人权。
中国实行一党专政,这就意味着只有共产党人才有结社的自由,虽然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中国政府为了掩饰剥夺了公民权利,就做表面文章,于是外国人看到中国也有工会,也有教会。但是中国的工会、中国的教会统统都是受政府控制的结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结社自由。
在中国有上千万的基督徒,他们不愿意去政府组织、控制的教会——“三自”教会—去聚会表达他们的信仰,因而他们组织了自发的教会,这一个群体叫“家庭教会”。“家庭教会”无论从宗教信仰自由的角度,还是从结社自由的角度,都是合法、合人类天性的。但是,他们在中国却属于非法组织。在政府眼里,“家庭教会”属于非法聚会,所以要取缔,一时取缔不了,也要千方百计地打压。而千万的基督徒认定聚会是符合宪法的,必须捍卫这项神圣的权利,所以就产生了成千上万的家庭教会,继而产生了无数为这一权利坐牢的牧师。
包国华牧师和邢文香师母
浙江金华巿城关教会的包国华牧师因为捍卫教会自由被重判14年徒刑,他妻子邢文香牧师为信仰也被重判12年。成都王怡牧师为了捍卫信仰被重判9年。中国每年都产生大量的教案,而每一个教案都暴露了政府部门对《宪法》的践踏。可以这么说,家庭教会是中国最大的独立的社团,是“结社自由”的捍卫、实践者。
基督教家庭教会可以说是全中国唯一大规模独立存在的社会团体,也因此陷入了政府持久的打压之中。从1949年开始,政府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家庭教会的迫害,家庭教会也从没有停止过聚会、抗争。为什么我们这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如此恐惧结社自由呢?这只能说是因为政府不自信造成。我们的政府害怕民间团体最终会演化成为反政府的力量,就如当年的波兰独立团结工会,最后成为那个时代腐败制度的终结者。
然而,“结社自由”并不注定民间社团就会成为政府治理的反对力量。事实上,家庭教会对社会的稳定起着莫大的作用。从历史上来看,家庭教会也没有与政府过不去的故事。家庭教会有时候也会对政府的举措发出抗议的声音,那是因为政府打压我们实在是打压得太过分。以色列人被埃及人欺压得无处容身时,就不得不向耶和华神求救了,于是,以色列人的哀求之声就到达了耶和华神那里,耶和华也听到了他们的呼求,也应允他们的祷告。本文只能够祷告,盼望我们的政府不要成为当年的法老,我们也祷告耶和华不要降灾难到这个不讲法、无人性的国家。
(诸一丁家庭教会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