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2025年1月27日)
灵修:我没有控告同胞
诸一丁
经文:使徒行传 28:19但犹太人反对,我不得已只好上诉于凯撒,并不是有什么事要控告我本国的百姓。
当我们的信仰进入一个新的、陌生的文化环境时,作为传福音的使者应该尽可能做到不与陌生的文化环境产生法律上的冲突。我们应该去爱当地的人民。哪怕是有什么误会,引起当地的人对我们采取敌对行为,我们也要忍受。这是保罗给我们做出的榜样。
保罗在传福音的过程中,遭遇到了非常奇特逼迫。殴打他,污蔑他、追杀他的竟然都是他所爱的同胞。而追杀他的理由竟然是,保罗不仅相信犹太人普遍相信的弥赛亚,而且他相信弥赛亚已经到来;他不仅相信犹太人普通都相信的死人复活,而且他相信一个人已经从死里复活,这个弥赛亚、这个战胜了死亡的人就是耶稣基督。好些犹太人不相信保罗所相信的,但不相信就算了,何至于要来追杀他呢?
面对追杀,保罗所做的只是为自己辩护,并没有去控告他本国的百姓。他之所以要到罗马去为自己辩护,是因为如果让亚基帕和非斯都将他放了(见《使徒行传》26:32),他将会落入犹太教的祭司手中而遭害。所以他要求去罗马受审,一是保护了自己的安全,另外成全了神给他的异象,那就是将福音传到罗马。
这是保罗在各地采取的一贯立场,可以说他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路司得城传福音时,有些敌对的犹太人拿石头打他,那次的殴打十分严重,以致大家都觉得他被打死了。还把他拖到城外,准备去喂野狗了。但保罗却重新站了起来,继续他的服侍,没有对这些打他的人做任何控告。大祭司亚拿尼亚殴打保罗(徒23:2),保罗也没有去告他。保罗处处都是宁可自己吃亏,宁可为了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而自己受侮辱。
保罗之所以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他爱他的同胞。同时,他也相信,最后声张公义的是上帝自己。圣经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守公义,行公义,因为我的救恩很快就会临到,我的公义很快就会显明"。(以赛亚书 56:1)人有时候要自己申冤是因为觉得耶和华没有看到自己的冤情,或者耶和华不够客观,会将自己的冤情忽略不计。自己是当事人,最了解自己的冤情,所以要自己动手申冤。保罗宁愿将一切都交给神。
保罗传福音,一路都有那些激进的犹太人追杀他。保罗总是避免与他们发生冲突,他能避则避。保罗这么做不是因为怕这些犹太人,他躲避追杀的犹太人,是因为他真的可怜他们,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保罗之所以上诉到凯撒,是因为他的同胞不断逼迫他,他迫不得已才采取了这个行动。不过,他只自辩,并不控告。
今天我们家庭教会所面临的环境与保罗所面对的环境十分相似,就是有一群激进的同胞,号称自己是先进的无神论者(先无们),他们一天到晚在追杀我们这些基督徒、欲除我们而后快。这些“先无们”与我们基督徒相差并不大。他们提倡法治、正义、友爱。而我们基督徒相信,只有用来自神的正义做基石才能成全他们盼望的法治。只有耶稣的爱来浇灌才能成全他们想要的友爱。可是这些先无们似乎只好一口,就是将全体中国人变得像他们一样背离神。那么我们该如何面对这样一群狂热的敌基督的“先无们”?保罗在这里就给了我们一个答案:不用去控告自己的同胞。任他们去吧。上帝的国度是永恒的。“先无们”最多再逼迫我们十年二十年。我们根本不在乎这十年二十年的逼迫。最坏的情况不过是,我们不过是慢发展二十年而已,但笑到最后的必定是保罗一样的宣教士。
保罗要去在罗马为自己分诉,是因为他的这些同胞想要要他的命,他迫不得已才向外邦人求援。我们今天将我们受逼迫的情况告诉给全世界的基督徒听,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这些毫无底线的“先无们”想要要我们的命。如果“先无们”按章出牌,我们又何苦要到全世界去分诉?
在《罗马书》保罗深情地写到:“9: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2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3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我们今天的中国基督徒就应该有这样一种保罗心怀,为了“先无们”得救、为了下一代得救、为了父辈得救(这是孝的最高体现),我们就是下地狱、与基督分离,我们也在所不惜。
(作者诸一丁为中国家庭教会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