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年近七旬的王洪兰等10名基督徒因买卖圣经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开庭



5/14/2023

 

王洪兰等基督徒买卖圣经案庭审现场 (照片来自网络)

(中国呼和浩特-5/14/2023 20235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基督徒王洪兰等人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王洪兰,季合营、季国龙、王迦勒、刘伟、刘敏娜、杨志军、班彦洪、张旺、李超等十位基督徒出庭受审。此时距离他们被拘留已有两年多时间。截止2023512日,10名被告人已经被关押了两年多。法院首先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把之前律师们的各项申请全部快速驳回。辩护律师提出之前出席庭前会议检察官没有派员通知书,身份不合法,之前的庭前会议无效。法院开始想继续强行开庭,遭到激烈反对。在最后一刻,法院决定重新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讨论管辖,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问题。

王洪兰年近七旬,24岁信主以来,几十年坚持在教会服侍。她所在的教会每天早上六点坚持开晨祷会已持续了三十年,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严寒或是酷暑从未间断。因销售正规出版的圣经,王洪兰等人于2021414日被抓捕,并被指控为非法经营。与王洪兰一起被抓捕的还有她73岁的丈夫的季合营、王洪兰的二儿子季国龙、王洪兰的侄子王迦勒、同工刘伟和刘敏娜夫妇等。检察机关认定他们销售圣经的金额超过4000万元,王洪兰、王迦勒、刘敏娜、班彦洪作为主要被告人,检察院建议量刑1015年。季合营、杨志军、季国、刘伟、张旺、李超等六位作为次要责任人,检察院给予了轻重不同的量刑建议。而王洪兰等人只是把基督徒的奉献款补贴给其他需要购买圣经的基督徒,并未从中获利。所有圣经也都是从政府指定印刷的南京三自教会购买的。

 庭审现场(照片来自网络)

据悉,本案是由内蒙古公安厅直接指定管辖的。在侦查阶段,这些基督徒都没有挨打,但有被疲劳审讯,不如实记载笔录,人格侮辱等情形。王洪兰等人被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是帮助海外的基督徒补贴国内基督徒购买圣经。王洪兰等人以九五折左右的价格从南京三自教会购买圣经,再以七折到七五折的价格转给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没有盈利,完全是公益性质。且国务院2015年就已经发文取消了圣经的印刷、发行许可,因此本案无论如何也不构成犯罪。

检察院对此心知肚明,他们在本案中居然制发了两份起诉书。第一份指控他们是犯罪集团,和"境外势力"勾连。所谓的境外势力,其实就是一个叫常彼得的普通基督徒,所谓的罪行就是捐赠给国内基督徒购买圣经的补贴款。据说当时给王洪兰这位快70岁的老基督徒的量刑建议高达15年。按照中国刑法,强奸罪都才判三年以上。所以被拘留的基督徒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起诉。后来检察院又偷偷的把这份已经送达的起诉书收回去,又换了一份。

后续的庭前会议时,张旺提到自己保留了两份起诉书,但当天没有带出来。法庭同意他第二天带过来。结果张旺当天回到看守所立即被调换监室,也遭到训斥。自此,出入监室的搜查也更加严格,甚至要求脱光检查。一位律师的苦笑也被视为嬉笑法庭而遭警告。

然而,神奇的是,512日,张旺居然又不可思议拿出了两份起诉书原件。在场众人都觉得这简直就是神迹。检察官对两份起诉书的解释是,第一份已经作废,第二份才对,但问题是,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起诉要有变更起诉决定书,而不是一个检察官空口白牙一句话就可以把国家文书说成是历史文件。而且,第一份起诉书认定是补贴款,而在第二份起则指控是给王洪兰等人的奖励。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整个庭前会议过程,法官基本保障了律师的发言权。但本案据说至少受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的高度重视。

一位代理律师说,我们都是圣经的受益者,也许很多基督徒购买的圣经都有王洪兰们的补贴。他们为此付上了极大的代价。他请大家不要忘记他们,不要无视他们。三十年来,他们坚持早上五点祷告,从未间断,是基督徒的榜样。王洪兰在侦查期间受到辱骂,法官告知她可以把当时情形复述,王洪兰拒绝了,她宁愿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也不愿重复脏话。受审的基督徒虽然有很多冤屈,但没有一人大喊大叫,失控失态,都是存心顺服。

 参与该案的代理律师团在法庭上(照片来自网络)

该案于20221月曾召开庭前会议五天,接受家属委托,紧急介入一批律师,使案件暂停下来,后来陆续加入新的律师。因为疫情原因,直到今年3.20召开庭前会议,原计划59日正式开庭。由于58日呼和浩特回民法院迟到的原因,造成方县桂律师庭前会议冲突。方律师们提出:1,原庭前会议公诉人出庭资格;2,庭前会议报告不合法;3,给方县桂律师发了5.8庭前会议通知,因法院的原因没有召开,应当恢复庭前会议程序等三大问题。终于在59日下午下半场开始改为庭前会议。

320日的第一次庭前会议开了三天,59日第二次庭前会议持续了三天半。512日下午,多名辩护律师提到希望检察院能主动及时纠错,本案从法律依据,证据部分,程序上都站不住脚,不要让行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希望法院建议检察院能撤回起诉。律师们提出指定管辖违法等管辖异议、详尽的非法证据排除等事宜。此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度关注,自治区司法厅给各省(直辖市)司法厅(局)发函,要求派员到回民法院旁听案件。本案原定开庭到525日,但512日休会后,法官称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其中一位代理律师分析,从庭前会议效果看,本案有改变管辖的可能。

附:呼和浩特基督徒王洪兰等买卖圣经案起诉书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玉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