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隐世市集年宵摊挡3人售煽动刊物判囚5至10月 有网店受影响自我审查



3/22/2023

 

2023322 02:53



香港警方国安处今年1月中大举搜查旺角隐世市集年宵摊档并采取拘捕行动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  

香港警方国安处联同海关人员今年1月中,大举搜查旺角隐世市集年宵摊档,拘捕6人指他们涉嫌发布煽动刊物,其中网媒创办人姜嘉伟及两名摊档负责人被控串谋煽动罪,他们星期一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510个月。

有网店负责人表示,受案件影响在产品设计上会自我审查,部份寄卖店连“香港加油”的产品都暂时下架,明年就算再举办社区年宵市集,都会尽量避免太多政治色彩的设计。有学者表示,判刑有如“文字狱”,质疑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20196月香港爆发反修例运动,大型街头示威持续超过半年,当局以社会气氛紧张为由,2020年起禁止传统年宵花市售卖创意产品等“干货”。同年有团体发挥香港人灵活创意,在多个社区设年宵市集,售卖档主自家设计的货品,这些年宵市集后来衍生为黄色社区市集,以短期租约方式在各区的商场等地方营运。

隐世市集3名档主承认串谋煽动罪

香港警方国安处联同海关人员今年117日傍晚,大举搜查旺角银城商场“隐世市集”年宵摊档,拘捕6人指他们印刷以及在市集内出售一本记录2019年反修例运动的“图文简录”,涉嫌干犯发布煽动刊物罪,将相关摊位“影衰mi杂货店”的货品全部检走,包括印有手机防疫应用程式“安心出行红码”的T恤等。

被捕的其中3人,包括网媒“Free HK Media”创办人“姜牧师”姜嘉伟,以及“影衰Mi杂货店”东主李龙现及陈尚恩夫妇,各被控一项“串谋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还押两个月至上星期五(317)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3名被告承认控罪。

案情针对煽动刊物并检走逾2千货品

控方案情指,警方调查发现3名被告共同经营一间“影衰Mi杂货店”,在旺角“隐世市集”设有年宵摊档,并且在社交媒体推广及出售一本超过300页的煽动性刊物,内容牵20196月起的社会运动,当中涉及煽动的内容包括显示“香港独立”的旗帜;多项涉及警暴指控的内容,以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等政治口号。

案情指,警方于202212月底至20231月中前往摊位“放蛇”(乔装顾客),购买相关刊物,警方其后持法庭搜查令,到该摊位检走47本同类刊物以及另外 2 千多件货品。

案情的“环境证供”详细列出其他在市集摊位被检走的货品,包括T-shirt、流动充电器、钱包、口罩盒、音乐盒,控方指货品上印有政治标语,包括“没有暴徒,只有暴政”、“抗争到底”、“煲底约定”以及“警黑合作”等标语。

由于3名被告承认控罪,负责审理案件的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裁定3人罪名成立。

辩方代表律师求情表示,本案在同类型案件中不算最严重,而且涉案刊物2022 12月才印刷,警方一个多月后执法,涉案摊位亦即时结束。辩方又表示,控罪只是提及涉案刊物,认为其他检获的物品,对判刑不应该有大影响。

不过,控方认为,涉案摊位内充斥同类型政治货品,法庭必须考虑涉案刊物在什么地方宣传及出售,以理解各被告的意图,即是以涉案刊物煽动仇恨。

法官认为,即使摊位内其他货品印有同类型政治口号,但是控罪只是针对涉案刊物,如果案情提及其他物品可能会对被告不公平。法官总结指,案情为该店于社交平台宣传摊位,邀请公众买书,而警方采取“卧底行动(乔装行动)”后到场搜查。检取证物中,与本案相关的证物只有47本刊物,其他货品则为中性。

求情指涉案刊物没引发社会运动死灰复燃


网媒Free HK Media创办人姜嘉伟承认串谋煽动罪,被判监禁8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控方表示认同,并按法官总结修订案情。法官撤回定罪,押后案件至星期一(320)再讯。

3名被告依次为52岁的商人李龙现、31岁的网媒创办人姜嘉伟以及48岁的商人陈尚恩,其中李龙现在还柙期间一度晕倒地上,撞脱前排牙齿,又因案发前接受心脏手术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坐轮椅,由姜嘉伟推轮椅进入法庭被告栏。

3人星期一出庭时再次承认控罪,由大律师黄锦娟代表他们求情表示,第3被告陈尚恩坦白承认,印刷涉案刊物是她的主意,她只是在互联网上下载图片、资讯以及标语作为刊物内容,完全没有附加任何评论,也没有呼吁任何行动。

辩方又表示,案发时香港社会气氛已回复正常,进入“由治及兴”的阶段,没有有任何行动因涉案刊物而“死灰复燃”,而且涉案时段较短、规模非常小、涉案刊物印刷数量不多只有数百本,警方的行动已成功堵截刊物发布,完全扑熄潜在风险。

法官指涉案刊物如计时炸弹判刑须阻吓

法官听取求情后即日判刑表示,各被告“出钱出力”经一连串精心策划、分工合作,借农历新年佳节档期吸引过路人购买涉案刊物。法官认为,购买刊物的人都是“志同道合”,同情甚至认同示威者的行为,容易被挑动情绪,或引起“死灰复燃”,形容有如埋下“计时炸弹”,表明必须判处阻吓式刑罚。

法官表示,第3被告陈尚恩是“始作俑者”和核心犯案者,除了设计及制作涉案刊物、租用年宵摊档外,她刻意没有提供书刊的作者和出版社资料,目的是逃避侦查及搜证,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31刑后判监禁10个月。

法官表示,次被告姜嘉伟在销售以外亦在个人社交平台专页上积极推广涉刊物,而社交媒体传播力强,认为姜嘉伟的角色重要,以12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减刑后判8个月监禁;至于首被告李龙现为涉案刊物提供销售平台,但考虑他案发时身体情况欠佳,没有积极参与犯案,以10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及身体情况欠佳,减刑至即时监禁5个月。

网店寄卖点将“香港加油”货品暂时下架

今年农历新年在荃湾一个社区年宵市集摆档,售卖自家设计挥春等贺年摆设的网店负责人Gabriel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警方搜查隐世市集年宵摊档并且作出拘捕行动,令他有些担忧,形容是一种无形的压力,部份合作的寄卖店连“香港加油”的产品都暂时下架。

Gabriel说:“我想始终(警方)拘捕这个行动,都令到大家会有些担忧,跟我一直合作的一些寄卖点,他们都会有一些产品例如 ‘香港加油’这4个字、即是这个设计它都会先暂时下架,以我收到的消息,所以都会有一种大家、其实它(警方)就没有特别说这些(标语)是不成的,但是那次拘捕行动就令到大家有种无形的压力,自己去下架(某些产品),所以变成这种压力都会影响到大家售卖那种气氛,以及创意那种气氛。”

红线不清设计货品自我审查

虽然本案法官将控罪总结只是针对涉案刊物,其他警方在搜捕行动检走的产品不列入串谋煽动控罪的考虑,但是Gabriel认为,拘捕行动由警方决定,而且红线不清晰,从事网上产品设计都会自我审查。

Gabriel说:“虽然法官定义了,但是始终拘捕行动是警方它们决定的,所以大家不知()什么时候被人拘捕了,到时不知()(警方)再搜出些什么,即是它那个拘捕可能未必真的关()到那件事(煽动罪),但是可能它最后搜证之后找到一些觉得关()事的东西就到时再上庭,其实大家都不知(),都会怕先有一个拘捕(行动),所以都会有很多东西大家避免去()拘捕的时候,即是避免被拘捕的时候,先做一个好像叫做自我审查,这样吧、会惊()。”

Gabriel估计,本案对黄色市集的经营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打正旗号”是黄色市集的话,相信警方国安处会高度关注。 Gabriel表示,他有听闻在涉案“隐世市集”摆档的其他档主,在市集租约结束后受到警告,很多网店都不敢在网上宣传新产品。

Gabriel说:“一些摆卖过黄色经济()、即是摆卖过之前那个(隐世)市集,之后那些店铺都被人警告,那个警告未必一定是(来自)警方,但是他们就会变到很多事情都行一步怕一步,变成有很多(网上)店铺都静了,我们都静了,即是没有特别出什么post(帖子),我们会等状况静下来。”

宣传转低调避免太多政治色彩

Gabriel表示,案发后他的网店经营都尽量低调,1月底农历新年后至今两个月,生意减少30%左右,之后的产品宣传都会尽量避免太大政治色彩,观望明年就算再举办社区年宵市集,都会尽量避免太多政治色彩的设计,不过,仍然会用连猪及Pepe公仔设计产品。

Gabriel说:“之后那些(产品)宣传可能就不会那么大政治色彩,即是大家都会怕讲多一点点的话,就会被人家禁、又或者被人家警告。我想我都会继续摆(年宵市集),即是我就不会很高度地宣传自己(摊位)那里是有政治色彩,但是可能都会摆一点点那些连猪、Pepe那些产品。”

学者指判刑有如“文字狱”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 (美国之音/汤惠芸)

煽动罪的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5千元(640美元)及监禁两年,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虽然本案3名被告的判刑与最高刑罚有一段距离,但他们被指控的只是售卖被当局认为是,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仇恨或者不信任的“煽动刊物”,形容判刑有如“文字狱”,质疑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杜耀明说:“一种 ‘文字狱’、即是其实在现代社会来讲,一个人就算讲些什么、多么‘煽动’都好,你始终是要经过了那个读者本身的消化,然后决定他会采取什么行动、会不会采取一些破坏社会的行动,但是现在的情况就是说,我们看不到在那个聆讯的过程当中,有些什么很特别的东西,譬如说是不是渲染人家去采取某种的暴力呢﹖又似乎不是啊,因为它们(涉案刊物)是在讲一些纪录过去那种的2019年反修例运动一些过程,据我所知就是这样。”

影响创作自由及营商环境

杜耀明表示,警方的搜捕行动除了检取涉案的刊物,连带涉案年宵摊位的所有货品都全部检走,并尝试作为“环境证供”,虽然被法官剔除,但仍然可能引发寒蝉效应,影响创作自由及营商环境。

杜耀明说:“但是(警方)很明显将这件事情(煽动罪),扩阔到去一些所谓反修例运动那些有关、有创意的物品的时候,就很明显是有意将这件事情扩大、所谓 ‘扩大化’,幸好法官剔除了(其他货品)出来,但问题是对于民间来讲,你如果要避免一些的风险的话,最好就不要有这些东西,否则的话你看到、警方亦都清楚示范给你看,它是会执法的,到最后就算被法官剔除、批评它(控方)不公道都好,它已经执法了,中间的过程是多么痛苦,即是被人这样去审问、控告,你跟着可能要找律师,各方面那个困扰有多大,所以变成就是说如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避免这些风险的话,就变成这些类型(社会运动)的物品,都不能够拿来销售了。”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