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荣休主教陈日君等六人被法院裁定违反社团条例并罚款



11/25/2022

 

20221125 23:29



已停运的香港612基金5名信托人(左起)何秀兰、陈日君、吴霭仪、
何韵诗、许宝强,被票控违反《社团条例》没有注册作社团罪名成立,
各被罚款港币4千元(折合超过500美元)。 (美国之音 汤惠芸)


华盛顿 — 

亚洲著名天主教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星期五(1125日)因被控违反社团条例,未能依法为现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登记注册而被香港一家法院判定罪成。现年90岁高龄的陈日君与其他五名被告各被判罚款港币4000元(约合512美元)。

六名被告包括基金的五名信托人,除陈日君外,还有大律师吴霭仪、学者许宝强、立法会前议员何秀兰以及歌手何韵诗。基金秘书施城威是第六位被告。

陈日君和其他四位“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今年5月被香港国安警察逮捕时曾受到部分西方国家政府的关切与抨击,因为此举被视为北京当局和港府以无所不包的国安法为借口,镇压不同政见的又一例证。

612人道支援基金”在2019年大规模“反送中”抗议示威活动期间成立,通过各信托人的奔走呼吁来募集善款为被捕的示威者提供支援和协助,例如帮助聘请律师打官司。香港国安警察今年5月逮捕陈日君等人,当局随后起诉涉案的六人,指控他们在2019716日至20211031日期间,成立并主持该基金,但是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遵守香港社团条例的规定,为基金注册,或提出豁免注册的请求。六名被告都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作出的裁决称,“612人道支援基金”并非纯粹为慈善目的成立,符合《社团条例》中所指的“社团”,而前五名被告作为信托人运用公信力向公众募款,以达到向抗争人士提供支援的目的,为推动基金的重要决策人。

“该五人连同基金秘书需要按照基金宗旨行事,有相互权力及义务,属社团干事,”严舜仪说。“由于六人不曾为基金注册或申请豁免注册,遂裁定六人罪名成立。”

严舜仪还称,由于考虑到社团规模、违规时间、各被告的角色后,因此判定包括陈日君在内的五名信托人每人各罚款港币4000元,而基金秘书施城威则判罚港币2500元。

陈日君长期以来都是香港民主与自由的坚定倡导和支持者,也是中共和北京当局的强力批评者。

今年5月陈日君被捕后,梵蒂冈曾经对陈日君的人身安全表达关切,但是并没有明确批评中国政府。

陈日君周五在法庭作出判决后向庭外记者表示,基金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人。

“我只是香港一位市民,强力支持提供人道支援,”陈日君说。

陈日君还表示,希望大家不要太强调他的宗教人士身份,因为这起案件与宗教自由扯不上关系,也看不到对香港宗教自由有任何伤害。

被判罪成的五名信托人之一的大律师吴霭仪判决后在庭外表示,她所涉及的案子是首起有关“社团条例”注册申请的案子,判决结果关乎社会上替他人和团体组织等的待遇和处境。她认为,判决对港人的结社自由非常重要,因此她会在研究判词后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虽然法庭已经对此案作出了判决,但是陈日君和其他被告仍有可能面临新的控罪,因为当局仍在调查有关“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控。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