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公安司法大清洗:傅政华被判死缓,孙力军政治“团伙”要员皆获重判



9/22/2022

 

2022922 21:21



资料照:前中国司法部部长北京公安局长傅政华

华盛顿  

中国官媒报道,中国前司法部部长北京公安局长傅政华因受贿罪周四(922日)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这是在中共二十大之前对公安司法队伍进行清洗的过程中引起外界高度关注的几个大案中的一个。

傅政华今年67岁,在2005年至2021年之间,先后担任过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等职务。

负责审理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案的吉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通报说,傅政华利用职务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非法收受财物约1.17亿元人民币。法院对傅政华的判决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两年期满后则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中共处理傅政华案子的手法与处理前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高级官员的手法都是一个路数,即把政治案作为经济案进行处理。外界都知道薄熙来的主要“罪行”是与习近平争夺中共最高职务。但法庭对他提出的指控只涉及受贿等经济罪名,完全没有提到薄熙来的“政治罪”。

坊间流传,傅政华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案”中的一个主要角色。以中国公安部前副部长为首的“政治团伙”深度卷入了中共大佬之间的政治争斗,令习近平无法容忍。

路透社说,孙力军被指抵制习近平的权威。

20219月孙力军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当局通报措严厉程度实为罕见。通报说“(孙力军等人)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

这个“政治团伙”的主要成员还包括:江苏省前政法书记王立科;中国国安部纪委前书记刘彦平;上海市前副市长、前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前市长、前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山西省前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等。

中纪委官员曾形容孙力军案是“中共19大以来查处的罪严重案件之一”。

周三,龚道安、邓恢林和刘新云都以受贿罪受到重判。龚道安被判无期徒刑,邓恢林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刘新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孙力军的案子审理已经完成,但判决尚未宣布。一般估计,对他的判决很可能更为严厉。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