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行逆施又一桩:习氏中共妄图媒体业彻底党化



10/13/2021

 

(对华评论—2021-10-13108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明确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而比较2010年元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出将通过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鼓励上市融资、资本重构等措施继续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可以看到中共当局由曾经尝试走向市场竞争的多元新闻出版之路转变成权力垄断主导舆论的专制一元之路。这标识出中国已根本性背离人类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宪政之路的主轨而回归专制人治党主一切的极权老路。

 

11年前国家新闻出版总暑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新闻出版行业“必须坚持优化所有制结构,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必须坚持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封闭格局,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大市场;”“充分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渠道为企业融资。开展与国有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快建立和发展中小新闻出版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新闻出版企业,为产业发展争取良好的融资环境。”“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加强和改进服务,努力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

由《指导意见》可以看到,中共当局当时将新闻出版当作一个行业,尝试进入市场,允许各方资本,其中包括非公有制资本参与投资,形成自由竞争,以期成长为符合文明世界新闻出版规则的现代新闻出版产业。这个思路是融入世界主流文明,使中国新闻出版步入现代化的路子,也是逐步打破专制极权垄断新闻出版及将新闻出版当作统治舆论宣传工具的时代。应该说这种改革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一步,为实现舆论监督作用夯实社会基础。

然而,中共十八大后,随着党主一切,媒体姓党等等口号的响起,中共强化对新闻出版业的领导,通过对大批从事新闻出版业及在新闻出版界有影响力人士的打压,使新闻出版界噤若寒蝉,进而对新闻出版界实施各种严苛的管制,现在又打出负面清单,公开背离11年前中共在新闻出版界改革的方向与路径,抛出不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的禁制。

发改委公布的《清单》具体描述为: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由发改委的《清单》可以看到,中共当局由2010年出台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出版业投资到现在明确禁止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业,这昭示出中共极权统治坚持垄断新闻出版业,将新闻出版当作维护极权统治的舆论宣传工具,而拒绝让新闻出版业成为批评监督权力的领地的图谋。这事实就是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新闻出版业上进行的向现代文明推进的艰苦努力彻底颠覆,完全回归到改革开放前的党垄断舆论,主导舆论的老路。

中共当局今天对新闻出版业的倒退政策,不仅公然侵犯着宪法赋予公民的新闻、言论与出版自由权利,也违背《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发表自己对國家事物、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物的见解和意愿。”而且鲜明地反应出中共正努力消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接受的一切普世文明元素,并清晰地表明了中共坚决与世界文明主流背道而驰的企图。

从人类历史来看,一切公然违背文明潮流的行径,必将遭致世界正义与历史规律的惩罚。所以中共在新闻出版上的倒行逆施,不得人心,必以失败告终。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202110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