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体制下的“共同富裕” 在中共指挥棒下做公益



9/30/2021

 


2021930 18:24


资料照:中国毛派人士手举毛泽东画像和标语横幅
在广州南方周末报社外举行抗议集会。(2013年1月9日)


台北 — 

中共提出要进行第三次分配来达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目标,而公益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分析人士指出,“共同富裕”在中共党国体制主导下,私人企业或基金会被迫捐献做慈善,捐出的钱还是回到政府手里再次掌控和分配,等于回到二次分配,将失去第三次分配的志愿服务精神和NGO角色功能的灵活性,而且只能在中共的指挥棒下做公益,这对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恐有负面影响。

中共今年8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要做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时隔一个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16日表示,将制定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纲要,推动“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多管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确实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

在三次分配当中的第一次分配,是指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国家介入,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方式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则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资源捐赠而进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希望弥补前两次分配后所留下的空白,慈善捐赠是第三次分配的财政来源,公益慈善服务则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实现形式。

北京益仁平中心创办人陆军


曾经获得意大利普里兹国际奖(Premio Internazionale Padre Pino Puglisi),也是首位获得此奖项的亚洲人士、北京益仁平中心创办人陆军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NGO组织一直是中共防范且逼迫的对象,所以它不会出于任何一种目的来给民间组织更大的空间或赋予他们更重要的角色。即使有些国际NGO财政非常丰沛,譬如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但他们在中国投入的资金充其量也就几十亿,而中国民营企业巨擘的身家动不动就是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都有,而且这些富豪企业家人数众多,总资产远远超过这些国际公益慈善基金会,因此,“共同富裕”锁定的对象是国内企业家的“钱袋子”,中共想要用各种方法把这些“钱袋子”挤出来,并不是针对国际大型NGO

专家:党国主导

陆军说:“对NGO本身来说,我觉得这条消息,其实构不成一条好消息,但是也很难说是一条坏消息。也就是说,它重点可能就是让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拿更多的钱出来捐助的话,对象肯定也是那些官办的NGO,不会说让企业随意地给这些独立的NGO捐款,更不可能给政府不喜欢的那些NGO出钱(例如人权、女权、劳工等NGO)。”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经济发展已经到达一定程度,是应该要让更多具有灵活性、公益性跟志愿性的民间组织在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像美国透过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税收制度,让很多富豪自愿性捐钱、组建公益性团体或成立基金会,一方面节税,一方面也能做慈善。但中共的做法跟西方社会发展下的NGO自主精神很不相同。

台湾政治大学东亚所所长王信贤


台湾政治大学东亚所所长王信贤对美国之音说:“中国现在这一波共同富裕看起来还是党国在主导,就是说它希望包括这些大型的民营企业必须要捐款,也要做慈善等,这些我觉得应该说就是不乐之捐。那它跟我们所讲的那个(西方)社会发展的状态,我觉得是不大一样的状况。所以这一次来看,习提了三次分配,我认为跟一般学理上所讲的第三次分配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因为其实它终归到后来钱到哪里去了?还是回到国家的财政的手里。”

为了响应“共同富裕”,阿里巴巴集团启动了“阿里巴巴助力共同富裕十大行动”,将在2025年前累计投入1000亿元,助力共同富裕,腾讯捐赠500亿,拼多多捐100亿。

中国政府一方面对大企业施加压力捐赠做慈善、成立基金会,但另一方面又对公益组织NGO大力打压。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矛盾。

王信贤表示:“如果从党国的核心思想去理解中共,就会知道它们认为NGO的出现将会影响政权的稳定,所以站在维稳的角度去看,它希望你自愿去捐赠,那当然你捐赠之后,其实(钱)还是回到国家分配的手里(而非交在NGO手里)。也就是说,如果以党国作为核心枢纽,其实一切都不会有违背或者是矛盾的地方。”

按照中共指挥棒做慈善

北京益仁平中心创办人陆军就他多年在中国NGO的经验和观察指出,NGO为了生存,可以说是想出了很多创新的方式,但当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举例说,NGO注册制度收紧后,很多公益人士改用工商注册来创办公司,但却被当局频频查税。又如,NGO在国内筹款受到限制后,改采用跟国际机构合作的方式,通过开展国际项目来筹款,但中共当局也很快地在结汇方面修改政策,让他们在国际项目中也很难收到钱。

陆军说:“不管是企业NGO,还是民间独立的NGO,它在某种程度上早已经都是在中共当局所划定的、越缩越窄的圈子里做公益了,所以现状是如果想要去做公益慈善的话,那你只能被迫按照中国当局的指挥棒去做。这个新的政策(共同富裕)出台之后,我想这种格局是不会变化的。当然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就会有更多的资金要投到这一些企业的基金会当中,或者是一些有当局背景的、有政府背景的NGO当中,那么当然被迫做公益的就会更多、更严重了。”

美国休士顿大学东亚政治学系副教授李坚强


美国休士顿大学东亚政治学系副教授、国际人道协会中国政策顾问李坚强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国对于民间组织的管理确实很严格,门槛也很高,最难跨越的“槛”是必需要找一个政府部门来当“娘家”,作为这个NGO的监管部门,但很多机构不愿意负担这个责任,所以很多NGO没有去登记注册,他称之为“半合法状态”。为什么不是“半非法?” 李坚强认为,因为这些民间团队多数毕竟还是在做有利社会和国家的事。

李坚强说,国际NGO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就更严格了,因为在中国境内必须要有一个有登记注册的合作伙伴,每年受到政府审计以查核是否符合当初登记的活动范围、项目和资金。如果中国政府要抽国际NGO的钱去做捐献,不仅师出无名,也不符合“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因此他认为真正会受到影响的,还是那些大型私人企业,一般国际NGO不至受到冲击。

李坚强还表示,中国收入不公平的问题很严重,中国已经跨越“基尼系数”0.4的警戒线,甚至有些分析家认为已突破0.61代表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 。他说,中国政府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必须管控收入上的巨大差距,以免出现社会动荡与政局不稳。

他表示:“这个东西(适当管控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其实跟中国大陆的共产党政权没有很多关系,就是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出现收入不平衡的问题、两极,那这个社会就非常的危险。不光是中国大陆,在印度、海地、埃塞俄比亚这些国家都一样,所以习近平主席这个(共同富裕)的初衷估计就是出于这样一种考量。”

提供NGO转型机会

陆军表示,“共同富裕”或许也为NGO提供一个转型的机会,可以跟企业有更多的合作,但在议题方面可能得做出更多的妥协与让步,涉及到权力或是对政府批评的就不能触碰。此外,他也提醒必须警惕企业的商业动机,当企业捐钱给独立NGO时可能有所导向,希望NGO替企业做商业宣传,而NGO为了拿到私人企业的捐献,也可能更去迎合企业的商业目的。

分析人士说,最后能留下来的NGO,变成是跟政府靠拢的半官方NGO,这将不利于公民社会的发展。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