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黄耀明及前议员区诺轩被控选举舞弊 获准签保守行为撤控



8/06/2021

 

202186 01:14


支持民主运动的香港歌星黄耀明2021年8月5日离开香港东区裁判法院


香港 — 

多次参与7-1游行及六四烛光集会的香港歌手黄耀明,以及民主派初选47人案被还柙的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星期二被廉政公署起诉,指控他们在20183月立法会补选一个造势大会上,提供娱乐、即是唱歌表演,诱使他人在该次补选中投票给区诺轩,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星期四在法院提堂,两人获准以签保守行为方式撤控。

黄耀明离开法庭时对在场采访的记者唱出一段《问我》的歌词,他表示用歌声说话,不是在娱乐大家,他又呼吁香港人继续唱下去。

59岁的香港歌手黄耀明是二人组合“达明一派”成员,他多次参与7-1大游行,亦有参与雨伞运动及反送中运动游行集会,前年六四事件30周年,达明一派创作纪念歌曲《回忆有罪》,黄耀明在支联会六四30周年烛光集会上唱出这首歌。

黄耀明区诺轩因选举造势献唱被控舞弊

香港廉政公署星期二(83)早上拘捕黄耀明,指控他在20183月立法会补选一个造势大会上,提供娱乐、即是唱歌表演,诱使他人在该次补选中投票给其中一位参选人区诺轩,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

因民主派初选47人案被控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今年31日开始被法庭拒绝保释,其后再因为反送中运动8-18未经批准集结等案被判监禁,目前正在服刑。

区诺轩与黄耀明星期二正式被廉政公署起诉,指控他们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星期四(85)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批准两名被告签保守行为撤控

控方开庭时表示,辩方来信希望第二被告黄耀明能够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控方表示,虽然提供娱乐舞弊属于严重行为,但因为案件及案情上较轻,黄耀明只是在本案中唱了两首歌,并没有收取报酬,亦考虑到黄耀明的背景及态度后,律政司同意让黄耀明以签保守行为方式结案。

涉案的立法会补选,在2018311日举行,港岛区有4名参选,包括区诺轩、伍迪希、任亮宪以及新民党的陈家珮,结果区诺轩胜出。黄耀明曾经在选举投票日前一星期,即是201833日出席区诺轩的造势大会,献唱两首歌曲及发言。

因多宗社运案件正在监狱服刑的前民主派立法会区诺轩, 8月3日被廉政公署拘捕,指控他2018年3月参与立法会补选时, 其中一次选举造势大会有歌手黄耀明出席唱歌,涉嫌违反 选举舞弊条例。区诺轩8月5日到法院应讯时,
获裁判官批准 自签守行为结案 (美国之音/汤惠芸)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审视案情后,准许黄耀明以港币2000(260美元),自签守行为18个月,并且撤回控罪,期间黄耀明必须保持公众安宁、行为良好,以及不得干犯与选举舞弊相关罪行。

辩方表示,首被告区诺轩亦打算申请本案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辩方又表示,虽然区诺轩在本案的角色与黄耀明不同,但希望法庭考虑区诺轩的背景、案发时间短、只是涉及两首歌曲,以及与执法机构合作,批准区诺轩亦可以守行为方式结案。

香港歌手黄耀明8月5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他2018年3月出席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选举造势晚会唱歌,被廉政公署起诉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
获裁判官批准签保守行为撤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控方表示,考虑所有证据及案情后,亦同意让区诺轩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追问下,控方确认没有证据显示区诺轩有向黄耀明给予报酬,或要求他作出投票呼吁。裁判官最终批准区诺轩以黄耀明同样的条件签保守行为结案。

黄耀明以一曲《问我》凭歌寄意

黄耀明离开法庭时对在场采访的记者唱出一段《问我》的歌词,他表示用歌声说话,不是在娱乐大家,他又呼吁香港人继续唱下去。

黄耀明在记者面前即场唱出《问我》的歌词,“无论我有百般对,或者千般错,全心去承受结果,面对世界一切,哪怕会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并且最后说,“香港人继续唱下去,香港人继续撑下去。”

黄耀明唱歌之后没有回应记者提问就离开。同样有参与雨伞运动及反送中运动游行集会的歌手叶德娴及何韵诗亦有到法庭旁听,支持黄耀明。

传媒揭多位建制派人士造势亦邀嘉宾唱歌

区诺轩及黄耀明星期二被廉署拘捕及起诉后,多家香港传媒揭发建制派人士过往亦多次在选举造势活动,邀请嘉宾唱歌,包括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曾在2015年区议会选举中,邀请经常改编儿歌的李家仁医生,献唱改版的《小明上广州》,歌词内容是支持梁美芬。

另有传媒揭发前特首曾荫权2007年参选特首时,在一个选举活动邀请多位歌手,包括黎明、古巨基、方力申等出席,多位歌手在台上大合唱。

民主党促廉署解释执法是否双重标准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星期三(84)回应美国之音提问表示,过去见到很多就算建制派人士的选举造势大会,或者拉票活动当中,都有类似提供一些所谓“娱乐”情况,他认为廉政公署应该向市民解释执法是否有双重标准。

罗健熙说:“究竟是不是双重标准呢﹖我觉得廉署可能是需要去解答市民,即是为什么有些人会拘捕、有些人会不拘捕,究竟娱乐是不是有分高低,某些人唱歌就是娱乐,有些人唱歌就不是娱乐,还是怎样呢﹖如果有些人例如他演讲其实都可以收钱的事情来的,即是很多人付钱去听演讲的,那么演讲得好的这样又是娱乐﹖这样是不是又不可以呢﹖那条界线我觉得廉署是需要去告诉市民,究竟那条界线在哪里﹖”

罗健熙表示,他相信很多香港市民都会对廉政公署的执法界线感到疑惑,呼吁署方对选举造势场合的娱乐活动提出具体的定义。

罗健熙说:“它(廉署)那条界线怎样画呢﹖我想就是市民都很疑惑的地方,即是如果在造势大会唱首歌、打打气都不可以,这样究竟是不是以后都不可以搞造势大会﹖其实造势大会本身都可能是一个show()来的,如果我们用一个娱乐去看的话,其实它与电视台的show()是没有太大分别的,跟‘台庆show()’可能没有太大分别的,是不是本身那个造势大会就是一个娱乐呢﹖所以我想廉署是需要去解释清楚。”

不希望拘捕行动令市民对廉署产生不信任

罗健熙表示,不希望今次拘捕黄耀明及区诺轩的行动,令市民对廉政公署产生不信任。他认为前特首梁振英涉及的UGL事件,以及保安系统3名高级官员,包括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入境处处长区嘉宏以及海关关长邓以海,今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间,与中资地产集团高层一同出席豪华饭局事件,已经令市民非常失望。

罗健熙说:“我想廉署是需要去解释清楚,大家不想见到廉署这个地方,是变成一个我们不能信任的地方,而过去几年其实已经有很多不同的事件,我们很多市民都已经很失望,不论UGL事件也好,不论之前那些、或者这几位(饭聚)高官,他们中间有没有牵涉任何事情,可能廉署正在调查我们不知道,我们没有人有这个资讯,可能它(廉署)正在调查(高官饭局)事件,基本上不会有人知的,但是我想这些地方都是令人有一些疑惑。”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被指201271日上任,前与澳洲公司UGL Limited达成协议,并在上任后收取款项,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被指在立法会专责委员会干预调查UGL事件,廉政公署201812月发声明表示,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律政司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向二人提出检控而达致合理机会定罪,廉署决定不检控梁振英及周浩鼎。

台湾民进党关注廉署拘捕黄耀明

香港歌手黄耀明被廉政公署拘捕,引起台湾民进党关注,民进党星期二(83)发声明表示,香港政府堂而皇之把红色恐怖之手伸入演艺圈,加剧社会恐惧,严重戕害香港文化圈的自由氛围,令人高度遗憾。

民进党强调,香港司法界已不再是令港人自豪的独立机构,整个香港也已被红色恐怖全面笼罩,从最近的事件看来,包括《港区国安法》首名被告唐英杰,仅因在游行时骑乘的机车(电单车)上插有“光时口号”旗帜,就被法庭重判入狱9年,民进党认为,香港官方对言论自由已到零容忍程度,民进党对香港前途深感忧虑,并对港府和中共当局的行径,深感愤慨。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