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收贵阳仁爱教会行政诉状



4/27/2021

 

隋牧青律师与基督徒陈建国在南明区法院门口(照片来自微信)

 

(中国贵阳 -04/27/20212021427日下午,贵阳仁爱归正福音教会基督徒陈建国与法律代理人隋牧青律师,来到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诉贵阳市云岩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和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被南明区人民法院拒绝受理。

隋牧青律师把云岩区民宗局作为第一被告,把云岩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二被告,向法院提出3项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云岩区民宗局对陈建国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及讯问违法,判令云岩区民宗局向陈建国公开赔礼道歉。

2、依法确认云岩区公安分局对陈建国口头传唤违法,对陈建国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拒绝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判令撤销该处罚决定;依法确认云岩区公安分局对陈建国家庭搜查、扣押物品违法,判令其退还扣押物品;判令云岩区公安分局向陈建国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建国精神损失一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位被告承担。

隋牧青律师与陈建国在南明区法院大厅 (照片来自微信)

隋牧青律师正在南明区法院窗口递交行政诉状 (照片来自微信)

隋牧青律师认为云岩区民宗局无权强制登记基督徒陈建国的身份信息及讯问他,其行政行为系滥用职权。云岩区公安分局无论是以非法聚会还是以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为由行政拘留原告,均依法无据,违背了宪法及法律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侵犯了基督徒的信仰自由及人身自由权利,同时枉法滥权、滥用警械,对陈建国等基督徒报复性、恐吓性执法,造成陈建国巨大身心伤害。故依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特诉至云岩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公正裁决。

负责受理公诉案件的南明人民法院拒收诉状后,贵阳仁爱归正教会的基督徒及律师团队或将采取进一步维权行动。

附:贵阳仁爱归正教会信徒陈建国行政诉状

行政诉状


原告:陈建国 ,男 ,汉族



被告1:贵阳市云岩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民宗局”),法定代表人:张露,局长。


被告2: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林超,局长。


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被告1对原告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及讯问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2、依法确认被告2对原告口头传唤违法,对原告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拒绝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判令撤销该处罚决定;依法确认被告2对原告家庭搜查、扣押物品违法,判令其退还扣押物品;判令被告2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一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是一名基督徒。

2021年3月16日(礼拜二)上午九时许,原告正在云岩区中华北路26号宇利广场17楼B座1702室参加一场基督徒自发举办、名为“退休会”的圣经学习活动,突然闯进大批被告1云岩区“民宗局”工作人员和被告2云岩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延中派出所警察约二十余人,被告1云岩区“民宗局”工作人员先对在场人员进行了非法身份登记和讯问,而后以原告及李林、李金芝等十人非法聚会为由强制带至延中派出所。

下午17时许,仁爱归正教会长老张春雷闻讯赶至派出所,与“民宗局”及警方交涉,要求释放原告等人。被告2警员非常蛮横,拒不释放原告等人,还于19时30分许宣布口头传唤原告及张春雷长老等十一人,要求原告等人交出随身物品。张春雷长老当即质疑被告2这一行动的合法性、正当性,批评其执法态度蛮横。被告2警员大怒,遂将原告及张春雷、李林、李金芝四人反剪双手背铐,押往云岩区医院简略体检后,于23时许带至被告2办案中心。

3.17凌晨一时许至三时许,被告2警员对原告进行了讯问,又将原告双手反剪背铐数小时后,口头宣布以“非法聚会”(解除拘留证明书的案由是"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对原告行政拘留三日。随后,原告被送往拘留所羁押。

原告获释后得知,行政拘留期间,被告2于3月18日11时30分许对原告家中进行了非法搜查,扣押了三部平板电脑及二个电脑硬盘、教会洗礼教材、赞美诗等物品,并非法拒绝留置查抄物品清单。

被告2在行政拘留原告的同时,也对李林、李金芝进行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及非法抄家。

更恶劣的是,被告对张春雷长老行政拘留11日后,竟然又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张春雷长老至今。

原告多次向被告2索要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被告均辩称已邮寄送达,却拒绝提供查询单号,实为非法拒绝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1云岩区民宗局无权强制登记原告身份信息及讯问原告,其行政行为系滥用职权。

被告2云岩区公安分局无论是以“非法聚会”还是以“非法以社团名义活动”为由行政拘留原告,均依法无据,违背了宪法及法律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侵犯了原告的信仰自由及人身自由权利,同时枉法滥权、滥用警械,对原告等人报复性、恐吓性执法,造成原告巨大身心伤害。故原告依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公正裁决,判如所请。


此致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原告:陈建国

代理人:隋牧青


2021.4.25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玉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