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发布报告:中国政府正在新疆犯下各种危害人类罪行,呼吁联合国展开调查



4/20/2021

 

2018年9月4日,一名中国警察在新疆伊宁的一个``教育''营地附近站岗。
( Thomas Peter / Reuters)


 

(中国新疆-2021420日)人权观察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政府正在新疆自治区对维吾尔族及其他突厥裔穆斯林犯下各种危害人类罪行。

这份53页的报告,《断代断根:中国对维吾尔族及其他突厥裔穆斯林的危害人类罪行》,由史丹福大学法律学院国际人权与冲突解决诊所(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Clinic)协助撰写。

该报告借鉴了最新获得的中国政府文件相关资讯、人权团体、媒体和学者研究,依据国际法框架对中国政府在新疆的行为做出评估。该报告指出一系列对突厥裔穆斯林的虐待,足以作为对一个人口进行普遍且有系统攻击的一部分而构成犯罪:大规模任意拘禁、酷刑、强迫失踪、大规模监控、文化与宗教抹灭、拆散家庭、强迫返回中国、强迫劳动以及性暴力和侵犯生育权利。

中国当局对突厥裔穆斯林的生活、宗教和文化进行有系统的破坏,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德森(Sophie Richardson)说。北京自称是在提供职业培训去极端化,但这种说辞无法掩饰危害人类罪的丑恶现实。

报告指出,依据《国际刑事法庭罗马规约》,大规模有系统地对一个平民团体实施有意的攻击,就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报告提出问责制,认为中国领导人应为普遍且有系统的大规模拘禁、酷刑和文化压迫等罪行负责。必须有国际行动来制裁应负责任者、推动问责并施压中国政府改变政策。

危害人类罪被视为国际法上最严重的人权侵害之一。中国政府对突厥裔穆斯林的压迫近年来升高到前所未见的程度。除了大规模拘禁和普遍限制伊斯兰信仰行为之外,越来越多证据指向强迫劳动、广泛监控以及非法拆散儿童与原生家庭。

本报告也对各国提出其他建议,以便加强施压中国政府,改变其侵犯人权的新疆政策,包括追究相关罪行的个人刑责与国家责任、针对性制裁、以及根据其他联合国机制如《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采取行动。

个别国家应当考虑刑事追诉——根据普遍管辖权universal jurisdiction)概念,各国可以利用国内司法系统调查和起诉诸如酷刑等特定重大犯罪,即使犯罪地点不属该国领土。许多国家都已立法允许对被害人为本国国民的这类罪行加以起诉。各种人权条约,例如《反酷刑公约》和《反强迫失踪国际公约》,都要求缔约国引渡或起诉在其境内的嫌疑犯。根据国际习惯法,各国基本上可以对危害人类罪的嫌犯进行起诉。

3月,欧盟、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对中国官员在新疆侵犯人权的指控实施制裁。对几名中国的立法者、研究人员和机构进行了相应的制裁。

中国最初否定这些拘押营的存在,但后来称是职业培训中心和去极端化学习,现在学员已经毕业了。中国官方没有解释为何大量的维吾尔社会精英还需要进入拘押营进行职业培训。

最近,中国官方媒体加大力度邀请演员出演,新疆人民生活安定、繁荣、祥和。中国官媒对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维吾尔人开心起舞、赞扬中国政府、否认侵犯人权的各种视频充斥着英文媒体。

41日以来,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近100篇与新疆有关的报道。几乎所有这些文章都试图否认西方国家所报道的大规模监禁和种族灭绝的说法。

同时,中国国营媒体最近播放了多部巨制纪录片,其中包括CGTN关于打击新疆恐怖主义的四集纪录片系列。中国有关部门广泛将极端主义威胁用作任意拘留和再教育的理由。

如果这种说法及大量拘押维吾尔人符合事实等于是中国向全世界承认该国是一个恐怖主义(包括极端主义)国家。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