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活动人士因持有爆炸品被判刑12年



4/23/2021

2021423 20:49

  • 美国之音

资料照:在香港理工大学寻找爆炸物和化学品的香港警察。
(2019年11月28日)


前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Louis Lo)因持有爆炸品被控“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卢溢燊早前承认了这项罪名并于星期五(423日)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12年。

香港警方20197月在荃湾德士古道一个工业大厦内搜出约1公斤具高度爆炸性的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警方随即逮捕了卢溢燊。

警方还在大厦内及卢溢燊家中搜出了宣扬香港独立的书籍及宣传单等物品。

据香港电台(RTHK)报道,法官判案时表示,被告准备及保存此类危险性极高且可造成人员伤亡的高爆炸性物品,是意图“颠覆香港政府及宣扬港独”。法官还认为卢溢燊是案件中的主要人物。

法官还将此案与重犯叶继欢持有两公斤TATP的案件进行了类比,认为犯罪性质形同甚至更严重。

报道还说,法官称相信叶继欢当年只是求财,但卢溢燊是要影响香港政府以及香港的稳定,制造恐慌,法官最终判处卢溢燊与叶继欢案相同的18年刑期,但考虑到卢已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判处卢监禁12年。

香港警方搜出TATP时,香港正在爆发大规模的民主抗议活动,抗议者们向当局提出了撤回逃犯条例修订、立即实行立法会及特首双普选等“五大诉求”。抗议活动遭到了香港警方的镇压。

卢溢燊现年29岁,是前香港民族阵线的成员。公开资料显示,香港民族阵线主张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赋予的权利,提出民族自决,从而实现香港独立。北京和香港当局去年6月强行通过并推行国安法后,包括香港民族阵线在内的多个本土及自决派组织即时宣布解散。

北京去年6月颁布了《国家安全法》,禁止任何颠覆、分裂国家的行为。根据该法,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即属犯罪。

法新社报道说,《国家安全法》宽泛且模糊的措辞和适用范围已经扼杀了异见人士,大批反对派人士已被拘留或逃离。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根据该法被指控的人都因持有现在被视为非法的政治观点而被起诉。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