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当局对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枷锁



12/04/2020

 (对华评论—2020-12-042020121日,中共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授权各级政府对公民申请信息公开进行收费。该收费《办法》从2021年元月1日起实行。这给公民原本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就困难重重的工作再上枷锁,而为政府信息不公开再寻由头及再设保障。


《办法》声称“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从中共一贯行文意指可见,所谓“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就是要控制公民申请信息公开行动,而所谓“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就是限制进而剥夺公民权利。《办法》还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该《办法》发布后,有律师在网络核算有关收费及发布感言:如果申请201页材料,那就需要缴纳2740元,这会加大信息申请的成本,同时也会让基层成为不公开信息借机收费的好渠道。毕竟基层大量政府信息公开不足,有的案件又需要作为证据使用,正常途径一般不给,再增加信息收费制度,无疑不利于推进行政公开。

 虽然西方文明国家在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上也有收费规定,但同时明确申请的公开信息若用于公益及宣传,则收费应予减免。如美国明确规定“如果公开信息不是为了申请者的商业利益而是为了公共利益,并有助于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根据1986年的修正案,收费必须减免。”而中国政府发布的《办法》则没有减免规定,这样就为一切申请信息公开者设置费用上不好跨越的门槛。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文明世界政府行事的通则,也是衡量一个政府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从现代政治学常识而言,现代民主的两大构成要件为公开和参与。公开是参与的前提,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或民众的知情权,不可能有大众参与。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的基石之一。 可以说,若无政府信息公开,则无公民的参与、监督可言。为此,中共前开明改革派代表性人物朱厚泽曾倡导“建设阳光政治”,就是呼吁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从世界发展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也具有重大经济意义,信息本身是一种稀缺资源,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传播,对于市场的有效运作乃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要素。当代美国经济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尤其是其信息产业独步天下的霸主地位。与其政府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使用制度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重大政治与经济意义,但中国政府在信息公开上与文明世界却有着质的不同。

从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情况看,有专家将这种公开称为“办事制度型的公开”,即许多政府机关都是围绕着办事制度的改革启动了政府公开制度。从办事制度层面进行改革,意味着需要改变原来不公开的办事制度,将有关的办事制度、程序与结果对公众公开。从一定的意义上看,办事制度的改革实际上只是政府自己的事情,是政府机关的一种“社会承诺”,意在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与降低运行成本。如何公开,怎样公开,公开什么,都由政府机关决定,公众只是办事制度改革的被动受益者。如果政府机关不公开应该公开的制度或文件,公众本身并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加以改变,可见公开的目的为了权力,而不是为了民众。而西方民主法治国家政府信息的公开则是“权利型的公开”,即将政府公开视为是民众的一项权利,即民众有权获得政府的信息,政府机关有公开信息的义务。如果民众与政府机关在信息的公开问题上产生任何分歧,民众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这种诉讼通常都以政府败诉而告终。

从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政府信息公开上的差异,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将信息公开当作权力对民众的恩赐,其实质只是为了方便政府权力运作效率,而不是为了权力公开透明接受民众监督及参与。

中国政府在信息公开上本着想给民众知道什么就给什么,不想给民众知道就不给的意识,出台各种千奇百怪的限制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规定,如泛滥的保密规则与保密定级,设置各种障碍,如今天的收费《办法》,从而限制及剥夺公民的知情权,阻碍公民参与政府事务。

更有甚者,中共一些地方政府还将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民众视为与权力作对,进而定性成敌对势力,将其投入大牢。如广东省惠来县鳌江镇东岱村老村长惠来县人大代表李乃地,因举报当地官员贪污,帮全村村民维权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结果在2011513日被惠来公安局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事拘留,后又被逮捕,当年1011日在惠来法院被判刑三年缓期四年。 再如,江苏公民曹建山20193月因向江苏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政府公布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的死亡人员名单,于416日被南通市崇山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曹建山申请信息公开竟被以“诽谤罪”刑拘)

 多年来,类似李乃地、曹建山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拘押判刑事件在中国大地屡屡发生。可见,中共当局的政府权力运作是不允许公民了解的,而需要公民了解的只是公民办事应该遵守的。就此而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与西方文明世界政府信息公开有着权力属性是专制还是民主,以及权力对民众是奴役还是服务的本质的不同。只要认清了这种本质,对今天中共政府出台针对申请信息公开收费的《办法》就不足为奇了。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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