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权活动人士张宝成第四次被判刑



11/13/2020

 

北京人权活动人士、新公民运动成员张宝成先生

(中国北京-20201113日)北京人权活动人士、新公民运动成员张宝成先生,于1110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宣判,当局以寻衅滋事罪等三项罪名判处张宝成有期徒刑36月。张宝成被判是因为在境外社交媒体发帖,以及协助民主人士黄琦的母亲蒲文清维权的直接结果。

张宝成在社交媒体推特上转发了二千余条推文;并接待现系狱的四川民主人士黄琦的母亲蒲文清,蒲文清在北京为儿子维权时曾在张家暂住,蒲文清在一段视频中哭诉儿子黄琦狱中受虐,要求当局放人。这段视频后传到互联网。当局以此作为对他的定罪依据。

起诉书内容提到,张宝成在20182019年期间自发或转发抹黑国家领导人,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从张宝成手机中提取蒲文清的讲话视频,与美国维权网发表的视频一致。当局依此认为张宝成发送的信息和视频,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寻衅滋事罪。

张宝成还被控转发涉及新疆东突厥斯坦组织的视频,并认为视频危害程度极大。

中国多次以打击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East Turkestan Islamic Movemen)作为打压新疆穆斯林族群的理由。美国国务卿蓬佩奥115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通知:撤销对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恐怖组织定性。

在法庭中张宝成自辩:没有转发过暴力恐怖视频,他转发的推特内容都是真实的,并说:在推特上发文属于言论自由,不能因言获罪。

辩护人彭剑律师称:推特的言论在中国是被屏蔽的无法进入到中国的网络区域之中缺乏实质危害性,并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从中国的法律法规,当局无法管控中国以外的网络空间。

 另一位律师卢廷阁提出辩护意见,没有证据证实张宝成编造虚假信息,有关蒲文清的视频并非张宝成制作上传至网络。批评国家领导人,政府人员,属于言论自由权利范围,不属于犯罪行为。

辩护人都称:没有证据证明视频内容涉及暴力恐怖。但辩护意见没有被法院采纳。

现定居美国的张宝成之妻刘钰帆女士说:没有任何事实证据,赤裸裸的无中生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相信丈夫是由于向黄琦母亲提供协助而种下祸根。

 张宝成(1959-)人权民主人士,三次被捕,坐牢八年。1978年,曾因被中国政府以散布反党言论、破坏毛泽东思想传播判处劳动教养三年。2006年,被中国政府判刑三年。2013331日,在北京西单休闲广场进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演讲,被抓捕、判刑2年。张宝成在狱中曾遭受虐待。

2019年六四30周年前夕(528日)凌晨,警察假借涉枪”(中国禁止民众拥有枪支)搜查张家并带走他。事后,张的妻子说:我家周围长年监视、监控,我家有几只蟑螂你们都门儿清。涉枪?老百姓连皮筋弹弓都买不到,请重编一个你们自己相信的罪名。

 目前,张宝成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