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爆发“耶和华见证人案”



6/12/2019


(对华援助协会2019-06-12)对华援助协会独家获得一份“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库尔勒市检公诉刑诉〔2019〕326号),该起诉书披露新疆近期发生一起多达18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被捕遭遇起诉面临刑囚的迫害宗教自由的大案。
2019年4月15日,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8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按照起诉书所列顺序,被起诉的18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依次为:刘卫国、林在务、李义芳、林浩、姜锡俊、高新莲、王小青、于秉如、张敏、姜金玲、陈美玲、樊涛、魏鹏飞、黄丽丽、马小君、杨华、石贤贺、徐艳丽,现羁押于库尔勒市看守所。另外提到两名信徒,林在务妻子杨仙花和山东省烟台市“耶和华见证人”会众负责人王永,另案处理。
被起诉的18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按户籍所在地涵盖:北京、福建、山东、新疆、内蒙古、广东、重庆、河南、四川等9个不同省区。
起诉书称他们“打着基督教旗号,积极发展耶和华见证人邪教组织成员,多次组织、提供场所进行聚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二十五条,……,应当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
这是地地道道的”宗教迫害案子”,起诉书显示出中共检察机关对神学无知到可笑的程度,如指控“神化耶和华”。耶和华是上帝的名字,还需要神化吗?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对华援助协会没有获得18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是否得到任何法律辩护权利的相关信息。大公基督信仰跟“耶和华见证人”是不同的教义和信仰体系,对华援助协会将持续关注此新疆 “耶和华见证人案”的进展。对华援助协会谴责共产党中国当局迫害宗教自由、侵犯法治、公民人权的任何做法,并祈愿能够悬崖勒马,尽快回到保障公民权利自由的普世大道。
以下17张图片为起诉书全文,转载请特别注明来自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