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妻子李晶(左)在美国国会听证会 (图:对华援助协会,2012年2月24日) |
(南京-2018年11月14日)南京师范大学前教授郭泉,被法院以颠覆罪判刑10年,周一(12日)刑满出狱。他坚持自己无罪,并不后悔所做事情,继续为案件申诉到底。
郭泉博士周三(14日)表示,11月11日出狱前夕,南京警方在网上发现很多网友,想到南京迎接他出狱,于是把案件相关人士召到监狱开紧急会议,他们不离开监狱,直至周一(12日)凌晨4时把他唤醒,让他提早出狱。
12日那天,在检查身体及物品后,6点前他被送到监狱门口,由警察带到所属辖区汉中门派出所。被告知有3年剥夺政治权利,他要遵守一些规限包括没有选举、示威游行、出版及言论等权利,其后让他回家。
他又指,出狱当天忙于恢复旧居的水电等设施,因为妻儿几年前已经去了美国,房屋无人照理。中午跟父母见面,去派出所办户口和补领身份证,待12月初拿到身份证才能开通网络和手机。届时便会与妻儿通视频电话。郭泉强调,出狱后,心情很愉快,因为他做了正确的事情。
郭博士说:我觉得很开心,为什么要不开心,那个不开心的人,比如说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他们刑满释放后,他们不开心,因为是丑恶的事情,出来之后仍然遭到社会上的人唾弃。我不同,我坐牢也没有认为我是错的,除了当局认为我是错的,普通老百姓认为我没有错。
郭泉在狱中一直为案件申诉,但被驳回。他表示,现在还在最高人民法院继续申诉,未有结果,由于申诉没有时效,他将继续进行。此外,他不认罪悔罪,狱方没有替他减刑,他坐满刑期才出狱。郭泉重申,他并不后悔所做事情,今后仍会坚持理念。
郭博士说:我坐牢的那一天已经讲过,我跟我妈妈,然后通过妈妈跟很多人讲过,我有四个不,第一不认罪、第二不后悔、第三不自杀、第四不出国,这个永远延续下去,我都是这个态度,再给我10年、20年、30年,我都会如此。
被问到10年的牢狱生涯,郭泉忆述,关押看守所期间,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他与警方录口供时,承认他们掌握的证据,例如成立新民党,所以没必要对他逼供。
法院判刑后,他被转到浦口监狱服刑,期间他被单独囚禁,狱方没要求他劳动,因为劳动可以减刑。他在囚室看书学习,写字画画及锻炼身体等,他并没有忧郁,反而积极向上,对自己的事业坚定不移。
对于出狱后如何谋生,他说:希望能开一个书画社,通过卖字画谋生。
2007年郭泉因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进行宪政改革,宣布组建“中国新民党”,被当局打压。同年12月,被南京师范大学撤销副教授职务。
2008年5月,郭泉因为300多篇涉及新民党民主理念的文章,以及提出不合作方式蓝色运动倡议等,被南京警方刑拘及逮捕。2009年10月,被江苏省宿迁巿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现年50岁的郭泉,曾在南京巿经济体制委员会做秘书,修毕法学硕士后,在南京巿中级法院做刑事法官3年,其后他又攻读博士,再到南京师范大学任副教授。
郭博士的妻子目前定居在美国,2012年在对华援助协会和美国教会帮助下,妻子李晶女士和儿子郭称义,辗转印尼、新加坡和韩国,最终于01月23日抵达美国洛杉矶。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