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指中国宗教不隶属外国力量;传十月一日签中梵协议



8/2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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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亚社香港讯-2018年8月22日)据闻中梵双方将于九月进入新一轮会谈,而在中梵协议沸沸扬扬之际,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中共理论刊物《求是》撰文表示,中国宗教事务不会受外国势力支配;而香港教区媒体《公教报》在最新一期周报中,也刊出了一篇有关中梵协议的社论。

《求是》于十七日刊出这位身兼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文章,题为「着力提高新时代宗教水平」。文章没什么新意,以综合过去一些宗教政策、方针为主。

文章共分六点,包括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坚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宗教工作;坚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王作安在文中表示,对待宗教的正确态度是「导」。而做好「导」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他又强调「不能一讲宗教信仰自由就对宗教撒手不管,也不能一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不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他又说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一个重要的任务,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宗教界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引导各宗教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遏制境外宗教极端思想影响」。

文章谈及,在宗教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政教关系,而政教关系主要表现为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王作安重申,中国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并强调「我国宗教同外国宗教不存在隶属关系,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文章又提及二月一日出台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除了要贯彻实施外,更要适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宗教事务管理中一些极须解决的新问题,一时难以通过法律进行规范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通过制定政策先行先试。」

王作安又重申人才培养是宗教工作的关键问题,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

王氏最后提到,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统战部门要担负起管理宗教工作的职责,有关党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密切配合。此外,要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网络。

与此同时,香港教区周报《公教报》于十九日发表了一篇「传闻的中梵协议」,指中梵协议一直以来都只是传闻,但却又说指有另一传言,是「十月一日国庆之前有望达成协议」,却称「消息来源没有具体说明年份」。

该篇社论重申,教廷过去明确表示,虽然中梵对许多问题持不同的看法,但协议内容都是关乎双方都能够同意的范畴和议题。

又指中国教会最大的忧虑是,教廷或西方国家不了解中国现况,担心假若屈从于中共政府的要求,那么教会就有可能受到伤害,因为内地政府无论如何都不关心教会或其发展。

然而,它强调教廷认为磋商协议的最大理由是「对话」,否则「意味着失去在谈判桌上交流意见的机会」。

社论称,在大陆以至其他华语地区,有部份天主教徒宁愿中梵双方不达成协议,更指有一名留意中梵关系的神父说,双方必须对话,但对话必须对所有人开放。而令他担忧的事情是,教廷只与大陆政府一方对话。

但社论不忘提及,梵蒂冈虽未与中国建交,但教廷对大陆从未因此减少关注,而教宗方济各自当选教宗后,在改善中梵关系方面已经显示了重大的承担。

来源:天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