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抓捕11名访民被指寻衅滋事罪一案 二审维持原判



7/30/2018

2018年1月2日,代理律师来到福州,为「福州大抓捕」案的11名被告辩护。
(网络图片)

(福建-2018年7月30日)褔州大抓捕其中11名维权访民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后上诉,周一(30日)二审在当地法院宣判,结果维持原判,有家属透露将会申诉。同一天,雷宗林被重判3年10个月。

福建大抓捕案北京时间30日下午4时在褔州中级法院宣判,11名被告出庭听取结果,家属和部份代表律师到法院旁听。

涉案人严兴声的妻子表示,家属和律师到场后,法官直接念一篇宣判书,很快结束。她说:“丈夫精神状况可以,他对判决失望,随即被狱警押走。”

她不服判决,律师替严兴声做无罪辩护,写了很多辩护意见,但二审坚持原判。她又指,严声兴被判刑两年,还有个多月便刑满,他不会被转移监狱。他应该会提出申诉,因为实在冤枉。

“今天有20多名直系亲属和律师到法院,她的孩子14岁未成年没法旁听。法院外,有很多人想进去旁听,但法院不让。”

严妻继续说:下一步申诉还是要有的,毕竟无罪却被判,他都没做(什么)便被抓进去,对法律来说,对不起法律,法律的尊严都没了,但是也没办法,等他们出来,该申诉就申诉。

同时涉案但被分案处理的褔州访民雷宗林,今天上午9时多在褔州晋安区法院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

知悉情况褔州公民透露说,雷宗林被判3年10个月,刑期非常重,他是褔州大抓捕判刑最重的人。

“褔州大抓捕有3人另案处理,早前罗红梅判1年3个月,她已经刑满释放。”“这种罪名在褔州维权人士他算是判得最重,当年纪斯尊是两个罪名判了4年10个月,雷宗林就是寻衅滋事罪判3年10个月,在褔州地区他是判得最重。”他说。

案件于2018年2月6日,在褔建省褔清巿法院一审第二次庭审,当庭宣判。 11名被告全部判有罪,林炳兴判刑2年3个月、严兴声判刑2年、江智安、贺清敏判刑1年9个月、熊凤莲、吴宏褔、林善忠、卓道明及张秀屏判刑1年6个月、廖俊判刑2年缓刑3年、石立琴判刑半年缓刑1年。

被称为褔州大抓捕案件涉及15名维权访民,他们在2016年9月G20峰会期间被刑拘,其中7人在峰会前从褔州前往浙江途中被抓,另外8人不同时间在褔州被抓,全部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 11人同案被起诉到法院,另外3人包括罗红梅、雷宗林及蒋碧秀分案处理,林依妹未到案。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