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倡藏文维权人士被判刑



6/11/2018

流亡藏人戴著扎西文色面具参加街头示威,要求中国政府将他释放
 (图:美联社,Ashwini Bhatia,2018年)

(纽约)-人权观察组织今天表示,中国当局无理起诉一名西藏语文权利维权人士,显示该国政府蔑视少数人权利。2018年5月22日,青海玉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名将扎西文色判刑5年。

各国政府、联合国人权专家和国际组织曾一再呼吁释放扎西文色。

“扎西文色唯一的‘罪行’就是以和平方式争取少数民族使用母语的权利,而这种行为本应得到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法的保障,” 人权观察组织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

“他被套上莫须有的分裂罪名而定罪,显示批评政府对少数民族政策的言论完全没有法律保障。”

扎西文色现年31岁,因为接受《纽约时报》视频访问,主张藏族应享有学习和传授母语的权利,而于2016年1月27日被捕。尽管他向该报明确表示不支持西藏独立,却在2016年3月被控最重刑期15年的“煽动分裂国家罪”。检察院一度于2017年12月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使该案延迟到2018年1月4日才在玉树法院开庭审理。

青海和甘肃藏族自治地区公立学校自2012年起停办藏文教育,私立藏文学校也被强迫关闭,导致当地民众抗议,并成为藏人最关注的议题之一。扎西文色2015年5月前往北京,试图依法举报他家乡的地方官员不支持藏文教育。在这趟旅途中,他认识了《纽约时报》记者,据该报指出,他“坚持实名接受采访”。2015年9月,《时报》记者到玉树找他,2015年11月,该报以中英双语刊出有关他的报导,附带一支9分钟的双语视频。虽然这一举动丝毫不违反中国法律,但接触外国媒体在当局眼中十分敏感。

中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对扎西文色的起诉,违反中国已于1981年批准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依据该公约,中国有义务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包括言论自由和“平等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一般性意见指出,“属于...少数团体之人,与团体中其他分子共同享受其固有文化、信奉躬行其固有宗教或使用其固有语言之权利,不得剥夺之。”

扎西文色案远未达到国际正当程序标准。2016年1月被捕后,他一直被秘密关押在玉树某看守所接受警方调查。

虽然中国法律规定对人实施拘留应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但涉及“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警方认为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者不在此限。扎西文色的家属直到3月24日才获得通知。当时,警方告诉他的家属,他们将以“煽动分裂国家罪”起诉他。他被羁押近两年才出庭受审,其间很少获准会见家属和自己选择的律师。

“本案真正审判的是中国政府的信誉,看它能否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尊重和平的批评意见,” 理查森说。“中国政府食言而肥,代价却由扎西文色──以及所有渴望学习母语的藏人──承担。”

来源:人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