褔州大抓捕案件11人判刑



2/0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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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维权人士在福清法院门外声援涉嫌“寻衅滋事”的11名访民
(林应强提供,RFA,2017年9月29日)

(中国褔州-2018年2月7日)褔州11名维权访民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周二(6日)在法院二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刑期由2年3个月至1年半不等。有律师认为是枉法判决,大部分人提出上诉。

案件周二上午在褔建省褔清巿法院再次庭审,主要由公诉人补充证据,庭审上午结束,下午3时再开庭宣判。11名被告全部判有罪,林炳兴、严兴声判2年3个月、江智安、贺清敏判1年9个月、熊凤莲、吴宏褔、林善忠、卓道明及张秀屏判1年6个月、廖俊判刑2年缓刑3年、石立琴判刑半年缓刑1年。

被判缓刑的林炳兴妻子石立琴表示,由于要照顾子女,她不提出上诉,暂时未收到判决书,不清楚缓刑从何时算起。她又指,丈夫被关押1年多,没有接触阳光,人比较憔悴,健康不好。至於她本人,刑拘约1个月后获取保候审,当时连她共有8人取保,其后6人再次收监,她继续取保,而林依妹没有到案。

石立琴说:我现在唯一希望在家里带孩子,什么都不想去说,他(林炳兴)有那个意思,但我不想再上诉,因为我家里有父母孩子要照顾。

林炳兴代表律师林洪楠表示,这次判决是错误,大家当庭都说要上诉,林炳兴也表示要上诉,律师全部做无罪辩护。

林洪楠说:这是枉法裁判,(大家)都认为不服,判决书还没有下来,但肯定都是错误的

全国各地有数十名公民曾到法院围观,法院内外有法警及国保戒备,安保严密。旁听的褔州公民指,法庭只有50个位,10多名公民获准旁听,他们要通过2、3道检查关卡。法庭宣判结束后,大部分被告不服判决,均提出抗议。他又指,11名被告主要被指控在省高院举牌抗议,其实因为他们有冤情,这样做为引起当局关注民生。

褔州公民说:如果没有这么多强征强拆、司法不公,谁吃得好好的,会跑到省高院举牌喊冤,这也是展示了在这个法律程序背后,有多少百姓流着这种苦难的血泪。

今年1月2日至4日,案件在褔清巿法院第一次开庭。

被称为褔州大抓捕案件涉及15名维权访民,他们在2016年9月G20峰会期间被刑拘,其中7人在峰会前从褔州前往浙江途中被抓,另外8人不同时间在褔州被抓,全部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其中8人一度获得取保候审,然后6人再次关押,最后11人被起诉到法院,其余人士没有到案。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