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县“邪教”案6基督徒被判刑 最长13年



1/1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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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RFA,信徒提供)

(云南-2018年1月18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法院去年12月底判决鞠殿红、梁琴、张红艳等五女一男共六名基督徒“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成立,处以一年六个月至13年徒刑。有代理律师称,其当事人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另外,云南昭通教案的3名基督徒就初审被判四年刑期提出上诉后,近期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法院,于12月28日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事实罪”,分别处以鞠殿红、梁琴、张红艳、字会梅、杨顺祥、张绍彩六人一年半至13年有期徒刑,各被处罚款一万元至十五万元人民币不等。其中被指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鞠殿红和梁琴,分别被判13年及10年徒刑。

梁琴的辩护人萧云阳律师,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他不久前刚收到判决书:

“鞠殿红被判13年,梁琴判了10年,还有(杨顺祥)4年的。云南那些法官对没有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对社会危害,都是良善之人判得如此重,真的是很邪恶。她们都已经表示上诉了”。

法院的判决书,指鞠殿红、梁琴、杨顺祥、张红艳等六名被告,组建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利用邪教组织妨害社会管理,破坏法律实施,在云南多地宣扬、传播邪教,发展邪教信徒等,构成犯罪。公诉机关称,三班仆人派是公安机关认定的邪教,被公安机关打击取缔后死灰复燃,以被告人鞠殿红及其助手梁琴为首的骨干分子,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跨省在云南多地州市秘密聚会宣扬世界末日论,同时分片区培养组织骨干,在农村建立接待家庭重建“三班仆人派”。

鞠殿红在自我辩护中称,“我是基督徒,我信仰的是耶稣,我传教没有违背《圣经》的原则。我信仰的不是邪教,我没有宣扬末日论,书籍是三自教会里面可以买到的。我只是劝解矛盾,做好事”。

另一位被告人梁琴辩护称,她不知道什么是邪教组织,不知道也没有参与“三班仆人派”,她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不构成犯罪。

梁琴的辩护人萧云阳律师称,他的当事人没有去神化、迷信三班仆人派发起人徐文库,公安机关对邪教的认定也是错误的。

萧律师还说,在另一起云南昭通教案中,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花三名基督徒去年6月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名判刑四年。三名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述。近期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有判决。他说:“昭通案(三人上诉)终审判决已经下来,维持原判,云庆的案件还没有判”。

云县法院的判决书也提到鞠殿红、梁琴与云南大理基督徒杨改会(在逃)、涂焱以及该组织骨干张昭彩秘密聚会,但涂焱被另案处理。涂焱的姐姐对本台记者说,非常担心她妹妹的处境: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们云县几个)判得这么重久?她们又没有抢,又没有偷,又没有杀人,怎么回事嘛,还没有开庭”。

涂焱于2016年10月被捕,一年前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检察院,半年前该案移送大理市法院审理。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吴晶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