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案:楚雄7名基督徒将于10月26日开庭受审



10/17/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中国云南教案中,楚雄自治州七名基督徒被控“阻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10月17日在当地法院举行庭前会议,七名被告人除刘巍委托代理律师,其余6人均由官方指定律师。法官宣布,该案将于本月26日开庭。


继云南昭通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华三名基督徒,今年7月被判刑4年之后,楚雄州家庭教会信徒刘巍、李云秀、李万洪、李春玉、姚家平、胡玉新(音)、钟永贵7人被控“阻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该案10月17日上午九点,在楚雄市法院举行庭前会议。刘巍案的代理律师萧云阳当天对记者说,法官定于本月26日开庭:“由于胡玉新是未成年人,今年才17岁。因此法庭准备不公开审理这个案件。今天庭审的情况是除了我出庭(为当事人刘巍)辩护及参加庭前会议,其他的被告人,官方都指定了辩护律师。只是李春玉没有辩护人,她要求自己辩护”。

云南省公安厅去年夏季在全省范围展开打击“三班仆人派”邪教行动。先后在临沧、楚雄、大理、昭通、玉溪、普洱、西双版纳等地抓捕二十多名基督徒,指他们参加邪教组织。其中李淑东等三人,今年7月21日被昭通市法院判刑4年。判决书指李淑东、李梅花及彭正花系邪教“三班仆人派”组织成员,传播邪教思想,发展邪教组织成员等。不过,判决书并未列出证据证明哪些是“三班仆人派”的宣传品。

萧云阳律师说,他在庭前会议上,申请云南省公安厅相关人员出庭作证:“今天庭前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解决程序性问题,有没有非法证据排除,有没有证据需要提交。尤其是我们的证据,还有公诉方举证的内容以及有没有鉴定人申请出庭作证。我们要求认定邪教宣传品的云南省公安厅反邪教工作处的工作人员出庭作证。法庭说开庭前三天答复我们”。

除了姚家平(未请)辩护人,其余辩护人均为当事人作有罪辩护。
去年被警方以“从事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活动”羁押的有鞠殿红、刘巍、涂焱、张从英、李云秀、李万洪、梁琴、彭会芬、李春玉、姚家平、钟永贵、苏敏等二十多人,其中三人已被判刑。其余移送法院审理或退回检察院做补充侦查。包括37岁的湖南籍基督徒涂焱案,不久前被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