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基督徒聚会被判5至3年将提上诉



4/24/2017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


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杨兆存、王路路、程亚杰、刘兰及刘燕5名基督徒,5至3年不等的刑期。代理律师称,其当事人只是在家中进行宗教活动,却被控扰乱社会秩序,遭到重判。将提出上诉。而在宣判前,被告人的律师未接到开庭通知。

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本周三(18日)分别判囚该市内一家庭教会信徒杨兆存5年、王路路5年、程亚杰4年、郑兰3年、刘燕3年。五名被告将提出上诉。判决书在描述案情时称,2016年3月5日,50多人在被告人郑兰家进行学经、讲经等非法宗教活动。被告人王路路、程亚杰供述参与对非法聚会的提议。郑兰供述自2011年开始,在家中容留生命会、兴奋会的人员,以大型聚会的形式学经,讲经、解经等非法宗教聚会。本次聚会期间,郑兰又向刘燕等人提供了场所,进行非法宗教聚会活动。

判决书称,被告人刘燕和杨兆存联系聚会的地点并通知参与聚会的人以及接送聚会的人到聚会地点。2016年3月5日,被告人郑兰、杨兆存、程亚杰及王路路被当场抓获。刘燕在家被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兆存、王路路、程亚杰、郑兰、刘燕纠集六十余人聚众非法讲经、解经等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杨兆存、王路路、程亚杰作为主犯,郑兰、刘燕属于从犯。判处各被告5至3年刑期。

对于上述判决,郑兰的代理律师李静林4月20日对记者说,他未接到法院的宣判通知:“法院没有通知,判决肯定是定性错误。而且判的刑期也太狠。人家在自己家里面聚会,能扰乱什么社会秩序。这个公安也管的太宽了,管到人家家里去了”。

记者:现在都提出上诉吗?

回答:对,应该是要上诉,我知道的说大家都要上诉。因为扰乱社会秩序应该是轻罪。你跑到人家家里抓扰乱社会秩序的判,还这么狠。

新疆一位基督徒说,昌吉法院这次确实判刑太重:“这边现在搞得很紧张,需要大家多关注。现在没有办法讲,只能通过法律渠道继续吧。因为对他们来说,现在新的宗教条例刚刚开始。和过去所谓的法制不一致”。

去年10月下旬,该案曾经过两天开庭审理。起诉书指,去年3月上旬,第一被告人和另一人商议进行一次家庭聚会。当时有五十多人在郑兰家,以“基督教生命会”的名义进行聚会。活动内容包括非法讲经、非法解经,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法庭上,各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均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事发当天时,昌吉市政府出动两百多名公安、宗教局人员包围信徒聚会场所。登记在场50多人的身份证,其后将上述被告人带走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检察院批捕。去年7月,该案曾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

对华援助协会驻香港特约记者乔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