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论基督教与美国的民主(二)



1/23/2017

美国民主的基督教精神和起源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的开篇处提醒我们:我们所珍视的自由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这一点我们似乎已经忘了)。如果没有基督教对西方世界的影响,现代民主不可能出现。托克维尔强调了平等——不论是作为理念还是社会事实——的历史性崛起。这场“革命”,是基督教世界的典型特点,在其他世界尚未看到端倪。托克维尔认为,“我们这个时代,基督徒之间的地位比历史上任何一段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平等。”[3]

托氏认为,基督教对社会制度的影响及其本身智识上的影响,推动了平等的进程。首先,基督教在贵族社会中——这种社会通常分裂为少数世袭贵族与多数臣民——引入了神职人员。他写到,“神职人员向全社会各个阶层开放”,于是,“平等”逐渐从“教会向政府内部渗透。”结果,一个昔日的农奴可以“以教士身份跻身贵族之列”,甚至还“常常凌驾于王侯之上。”[4]

从智识影响的角度看,托克维尔认为,基督教传授了一种神学上的平等,而这也暗示了一种政治上的平等。“基督教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这很难不引申出法律面前公民平等。”[5]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基督教的贡献可能是多余的:我们本能地相信法律面前的平等以及政治上的平等,是普遍存在的。在我们的记忆中,它一直是我们所在社会的基本原则。因此,我们对这种向平等观念提供了神学支持的宗教并没有多少感恩之心。

不过,托氏的解释基于对人类历史的长远理解。它提醒我们,如果观察完整的人类史,我们会发现民主和平等并不是社会的默认状态。托氏观察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政治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根深蒂固且被视为理所当然。而且,甚至在古代世界“最深刻且最有天才”的人看来,现代的平等和普遍人权观念也是不可想象的。“耶稣基督降临人世,使人们明白了人类成员本质上是相似的、平等的。”[6]

基督教在美国:一项政治原则

在托克维尔看来,平等(作为一种欧洲现象)的普遍兴起,主因正是基督教。美国民主的诞生要归功于一种特殊形式的基督教:英国清教。他认为,清教徒(Pilgrims)为美国的自治实验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美国从一种独特的“起点”——一种独特的政治和社会状态——出发,其他一切状况都由此而来。[7]而这一起点则是由北方殖民者提供的,北方诸州的主要理念“起初传播到邻州”,之后逐渐“渗透到整个联盟。”[8]

实际上,北方殖民者迁移到新世界的主因正是宗教。他们到此不是为了改善物质生活;相反,他们离开了那个远为舒适的家乡,勇于克服美洲荒原的艰苦生活。照托克维尔的看法,为了“满足更纯粹的精神需要”,他们付出了巨大牺牲,从而“使一种观念得胜。”显然,这种观念正是他们对自己所渴望建立的基督教共同体(Christian community)的理解。这些殖民者自称为“朝圣客”(Pilgrims),因为他们的旅程有一个宗教目标:即试图建立清教徒的共同体,在美洲“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自由地向上帝祈祷。”[9]

托克维尔并非盲目崇拜这些清教徒。他承认,清教徒所建立的社会不乏极端行径和蠢行。他们的很多刑法——包括异常严厉的处罚——直接取材于《旧约》,照搬“一个粗鲁、半开化的民族的法律应用到一个精神上更为开明、温和的民族身上。”并且,他们“完全忘记了宗教自由的重要原则”,这可是他们“在欧洲苦苦追求的”,他们用法律惩罚的方式强制敬拜、规范行为。[10]

这类错误和弊端只是暂时的,被殖民者的后代逐一纠正。不过,清教徒正面的政治贡献,对美国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持久的、至关重要的影响:即建立和维持了民主自治。[11]

托克维尔解释道,清教主义“不仅是一种宗教教义;它在许多方面还混合了纯而又纯的民主、共和理论。”[12]清教徒前往美洲建立宗教共同体,而他们的信仰又要求建立和管理这些共同体时,应该基于被统治者的同意。

例如,《五月花号公约》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目标确定为“荣耀上帝,增进基督教信仰以及荣耀国王和国家”,不过,它所建立的殖民地政府基于殖民者“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公民团体”,并且“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公正和平等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新英格兰另一处殖民地,同样“起草了一份社会契约,并由所有利害关系人批准。”[13]


清教教会以民主的方式管理。托克维尔认为,“绝大多数英裔美国人”,“是这样一批人,他们摆脱了教皇权威的束缚,不打算屈服于任何宗教权威。”于是,他们“给新世界带来了这样一种基督教”,照托氏的概括,是一种“民主和共和”的基督教。这一非凡而独特的事实支持在政治上“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14]

尽管托氏没有挑明这层关系,但是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观察出来。无疑,清教徒将管理自己的教会视为最重要的职责。他们会自然得出结论,既然普通人无需得到等级权威的批准,便足以管理共同体的精神事务,那么,他们显然也能用同样方式管理世俗事务。此外,他们在管理教会时养成的习惯和技巧,对政治领域的自治显然大有裨益。

我们可能会误认为,清教主义对美国文明的影响有一定价值,但并非决定性的。以今天的观点看,自治的兴起似乎是一场世界性运动,挟裹着所有的民族国家通向民主。我们可能会问,美国的清教徒先贤对这场历史运动有何独特贡献?

然而,托克维尔提醒我们,在建立自治(政府)的进程中,新英格兰的殖民者不仅追随了现代民主兴起的潮流,而且更是这场运动的先驱。清教徒民主的政治原则,最终被证明是文明世界“现代宪政体制得以建立的基础”。他们在新世界建立的这类制度,在当时非比寻常。“17世纪多数的欧洲人几乎不理解”这种制度,即使在英国,理解的也只是“少数”。

于是,托克维尔提醒我们,美国将自己的民主起源归功于清教徒殖民者。北美殖民地的英国殖民者并非都是宗教徒,但是正是那批宗教徒确立并抚育了自治精神,而这种精神最后成为整个国家的特征。此外,我们或许可以补充一点,不只是我们美国人亏欠清教徒,世界其它国家的人也亏欠他们。19世纪的美国,如果不是唯一的民主国家,至少是唯一大型的、成功的现代民主国家。倘若没有美国的榜样,世界是否还会毅然朝民主方向前进(如后来历史所示),是大可值得怀疑的。

(未完待续)

注释:

[3]Alexis de 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 trans. Harvey C. Mansfield and Delba Winthrop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2), p.6

[4]Ibid., p. 4.

[5]Ibid., p. 11.

[6]Ibid., p. 413.

[7]Ibid., p. 29.

[8]Ibid., pp. 32–33.

[9]Ibid., p. 32 (emphasis in original).

[10]Ibid., pp. 38–39.

[11]For a different account that emphasizes, instead of the continuity of American democracy with its Puritan origins, the natural rights doctrine that emerged at the time of the Founding, see Thomas G. West, “Misunderstanding the American Founding,” in Interpreting Tocqueville’s Democracy in America, ed. Ken Masugi (Lanham, MD: Rowman and Little eld, 1991), pp. 155–177.

[12]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 p.32

[13]Ibid., p. 35.

[14]Ibid., p.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