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是否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与朱维群商榷



9/19/2016

徐玉成

2016年4月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结束以后,有许多官员、学者纷纷发表文章,竞相解读习近平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表达自己对宗教问题的观点。朱维群同志也不甘寂寞,在5月4日《环球时报》第14版“国际论坛”专栏,发表《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宣传无神论》(以下简称《旗帜》)的文章,该文以强大的气势和高昂的语调震撼读者,令人耳目一新。但是,笔者读过之后,感到有与作者商榷的必要。

作者为了突出无神论宣传的重要性,文中的第一大标题用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属主流意识形态”的论断,这在中国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中,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这个概念影响很大,共识网2016年7月9日曾有人写文章说,“千万不要错误地以为,无神论与有神论的共存就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和支持有神论与无神论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恰恰相反,根据中国的宪法,唯物主义、无神论、科学精神是上位原则,有神论是下位原则,后者在政治上要服从于前者。”这种违反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奇谈怪论,与“无神论属主流意识形态”的概念口号遥相呼应,起到鱼目混珠、以假乱真,指鹿为马的效果。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时,解决了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促进中国经济20多年的飞速发展。《旗帜》提出“无神论属主流意识形态”的论断,意在重新挑起“有神”与“无神”的争论,有悖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旗帜》既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属主流意识形态”的论断,应当提供支持这个论断的人口、民族依据;马列主义理论依据、宪法和法律依据以及党和政府关于无神论占主流意识形态的政策、文件依据。但是文章只是提出一个空洞的概念,没有事实、理论、文件和法律根据作支撑,是典型标题党的作法和行径。所以,人们怀疑这个论断的合理性和正确性是必然的。

我认为,这个论断如果用在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可能是正确的。如果用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代中国,是不妥当的,如果坚持下去,会起到歧视宗教、歧视信教群众,会产生分裂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影响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良后果。所以,这个论断是超越历史阶段的,因此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一、不符合我国当前“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谈到马克思主义无神论,首先要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它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还包括其他多方面的科学理论,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整体。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子系统;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子系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宗教问题,正确阐明了关于宗教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阐述了宗教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明确提出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宗教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它解决了“什么是宗教和怎样对待宗教”的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新世界观形成的过程中,就对宗教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同整个马克思主义一起诞生、一起发展起来的。所以,对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必须把它放到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整体之中,当作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和子系统进行研究,同其他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去理解和运用才是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无神论的世界观,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并不等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内容,也不等于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全部内容。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仅仅归结为无神论;当然更不能把整个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仅仅归结为无神论。没有科学无神论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然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绝对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把无神论前面冠以马克思主义的光环,就可以混入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一种不明智的想法。

所谓“主流意识形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它包括占统治地位的艺术思想、文化思想、教育理念、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观点和哲学观点等等。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完全成立的,因为占社会主导地位意识形态的艺术思想、文化思想、教育理念、道德观点、经济理论、政治法律思想、哲学观点等等,都可以用马克思主义进行指导。但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它只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无神论和批判有神论为对象的,是哲学内部的一个分支。根本不具备“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二、中国无神论者不占我国人口优势和民族多数

如果一个思想“属主流意识形态”,起码它在人口数量上和民族数量上占有优势和多数才行。中国无神论者在这两个问题上都不占优势和多数。

1、周恩来在1956年5月30日在会见外宾时关于《不信教的和信教的要互相尊重》的谈话中说:“我告诉大家一个事实:中国的宗教徒比共产党员多。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在世界上是最多的,现有九百多万;但是,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千万,如果加上在家里信教而不到寺庙去的就更多,差不多有一亿了。” ①遵照周恩来提供的数字,按照当时全国人口4.5亿计算,当时宗教信仰者占全国人口的22%,如果每位共产党员都是无神论的话,无神论者只占全国人口的2%,如果每位共产党员再影响一个人成为无神论者,当时中国无神论者为1800万人,也只占全国人口的4%,占宗教信仰者人数的18%。可见,解放初期的无神论者只占全国人口和有神论者的极少数。

2、那么经过几十年的无神论宣传和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当前的情况怎么样呢?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统计,新华社2006年7月9日讯称:截至2006年底,全国党员总数为72391000名,假设每位共产党员都是无神论者,每人又影响一位公民成为无神论者,全国无神论者有144782000。国家统计局测算数,2005年1月6日中国人口总数达到13亿(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中国无神论者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根据《瞭望东方周刊》2007年第6期刊登的华东师范大学“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研究”课题组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年龄为16周岁以上的中国人里,具有宗教信仰的人数为31.4%。按照人口推算,中国具有宗教信仰的人口约3亿。那么,无神论者是信仰宗教者的48.26%。另外,根据2010年7月26日—27日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中国宗教的现状与走向:第七届宗教社会科学年会”上,美国普度大学“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的研究者们公布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报告指出,85%的中国人有某些宗教信仰或某些宗教信仰活动的实践,只有15%的中国人是真正的无神论者。根据中国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4月20日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是: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中国的无神论者约为:205,580,531人;全国宗教信仰者是1,164,956,343人,无神论者人数是宗教信仰者人数的17.64%。

3、从民族方面分析,我国有56个民族,全部信仰各种宗教,不信仰宗教的无神论民族是没有的。我国的汉族主要信仰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不同的民间宗教,如三义教、妈祖教等。我国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兄弟民族广泛信仰伊斯兰教;有汉族、白族、满族、彝族、朝鲜族、壮族、瑶族、土家族、彝族、布依族、侗族、拉祜族、高山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畲族等17个兄弟民族信仰汉传佛教;有藏族、蒙古族、汉族、土族、羌族、纳西族、普米族、门巴族、裕固族、珞巴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赫哲族、锡伯族、怒族等16个兄弟民族全民或者部分信仰藏传佛教;傣族、佤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布朗族等6个兄弟民族全民或者部分信仰上座部佛教;汉族、苗族、瑶族、彝族等众多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道教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有广泛的传播。此外还有许多兄弟民族信仰原始宗教和本民族的宗教,有许多兄弟民族的宗教信仰与民族感情互相交织,融为一体,有的宗教节日或宗教仪式同时也形成了民族的传统节日,例如上座部佛教的浴佛节,本来是宗教节日,由于傣族等民族全民信仰上座部佛教,浴佛节就成了他们全民族的泼水节了。这是宗教的民族性。由此可见,不信仰任何宗教的无神论民族是不存在的。

从以上调查统计的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人口比例数据来看,无神论者与宗教信仰者在人口比例上占绝对少数,在民族比例上是零。因此,无神论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我国人口的主流,更不能成为我国民族的主流,当然也就不可能成为我国当前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了。

三、没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宗教观的理论依据

我查找了有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有关内容,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的著作中,他们都没有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列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相反,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那种过火的无神论宣传进行过严厉的抨击。

1、列宁曾经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了深刻地阐释:“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声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它完全继承了法国18世纪和德国19世纪上半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历史传统,即绝对无神论的、坚决反对一切宗教的唯物主义历史传统。但是恩格斯同时也多次谴责那些想比社会民主党人‘更左’或‘更革命’的人,谴责他们企图在工人政党的纲领里规定直接承认无神论,即向宗教宣战。1874年,恩格斯谈到当时侨居伦敦的公社布朗基派流亡者发表的著名宣言时,认为他们大声疾呼向宗教宣战的愚蠢举动,指出这样宣战是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妨碍宗教真正消亡的最好手段。恩格斯斥责布朗基派不了解只有工人群众的阶级斗争从各方面吸引了最广大的无产阶级群众参加自觉革命的社会实践,才能真正把被压迫的群众从宗教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因此宣布工人政党的政治任务是同宗教作战,不过是无政府主义的空谈而已。” ②恩格斯指出: “对宗教宣战是一种愚蠢的举动。”恩格斯还辛辣地嘲笑了杜林先生所谓“消灭宗教”的做法,指出:“杜林先生不能静待宗教这样自然地死掉。他干得更加彻底。他比俾斯麦本人有过之无不及;他颁布了严厉的五月法令,不仅反对天主教,而且也反对一切宗教;他唆使他的未来的宪兵进攻宗教,以此帮助它殉教和延长生命期。无论我们向什么地方看,总是看到特殊普鲁士的社会主义。”③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不但没有承认无神论作为无产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而且还严厉批评了杜林先生、布朗基等向宗教宣战的无神论派别。

2、在列宁的著作中,不但没有给无神论以“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而且明确指出:“在我们的党纲中没有宣布而且也不应当宣布我们的无神论。因此我们没有禁止也不应当禁止那些还保存着某些旧偏见残余的无产者靠近我们党。” “在我们看来,被压迫阶级为创立人间而进行的这种真正革命斗争的一致,要比无产者关于天堂的意见的一致更为重要。” ④并指出:“同宗教偏见作斗争,……在这一斗争中伤害宗教感情,会带来很多害处。……斗争搞得过于激烈会引起群众愤恨;这样的斗争会加深群众在宗教问题上的分裂,而我们的力量在于团结。” ⑤

3、在毛泽东的著作中,很少提到无神论,却多次提出尊重和保护宗教的思想:“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和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 ⑥“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 ⑦又告诫全党:“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而且非常有害的。” ⑧

在《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91万字中,根本找不到“无神论”三个字;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29万字中,只有三个地方提到无神论:一是“我们在人民内部,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这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宣传有神论和宣传无神论(即唯物论)的自由。” ⑨二是“宗教界的爱国人士也是这样。他们是有神论者,我们是无神论者。我们不能强迫这些人接受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⑩三是“意识形态也是一样,要用唯物论代替唯心论,用无神论代替有神论。这是在战略目的上说的。在策略阶段上就不同了,就有妥协了。” 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著作中第一次提到宣传无神论时,在“无神论”后面加一个括号“即唯物论”,这是有深意的,表明一切以唯物主义思想的宣传,都属于无神论宣传范畴,指明有神论与无神论的宣传是平等的,从而冲淡了无神论宣传的分量,压缩了无神论宣传的空间。由此可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根本没有把宣传无神论作为社会主义时期的一项任务,当然也不会承认它是社会主义时期“主流意识形态”了。

四、没有党章依据

作为执政党的党章,应该最能代表党的“主流意识形态”了。可是,从中共十二大到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根本没有“无神论”三个字,更没有宣传无神论、反对有神论的内容。党章总纲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⑫

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代表包括全国各民族各阶层各行业各团体的人民群众在内,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党的章程中不可有只代表极少数无神论者的利益。所以说,党的章程中没有无神论的位置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规定,不是党章对党员的规定,而是党在政治纪律方面对党员提出的要求,不能以此推论中国共产党就是无神论的政党,从而改变党的工人阶级性质。正如党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宗教自由政策的要求而不能以此推论共产党是有神论的政党一样。《旗帜》以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推断出中国共产党是“无神论的党”,擅自改变了党的根本性质,进而推断出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人民子弟兵)是“无神论的军队”,以而改变了人民解放军是代表人民群众的人民子弟兵的性质,把工人阶级政党和人民子弟兵降低只为无神论者服务的政党和军队,这是严重的混淆是非,指鹿为马的行为,是极其严重的理论错误。

《旗帜》把中国共产党称为“无神论”的党,其意思可能为了区别中国共产党不是宗教的政党而是世俗的政党;把中国人民解放称为“无神论”的军队,其意思可能为了区别人民解放军不是宗教的军队而是世俗的军队。作者把“世俗”与“无神论”两个不同的概念等同起来,犯了概念混乱的错误。概念的差别往往会造成被定义对象的根本性质的改变,造成许多误解。这是作者历来为文只求词藻奢华、文风浮燥而不求严谨、不求事实根据的结果。

五、没有宗教工作的文件依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有两个宗教工作重要文件:

1、1982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指出:“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然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应当坚持不懈地宣传无神论,但是我们同时应当懂得,对待人们的思想问题,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包括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用简单的强制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 “在现阶段,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的这种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如果片面强调这种差异,甚至把它提到首要地位,歧视和打击信教群众,而忽视和抹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忘掉了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全体人民(包括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那就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并且明确强调:“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论(包括有神论),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的教育,加强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凶吉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是党在宣传战线上的重要任务之一。……当然,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要采取慎重态度,不要违背现行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 ⑬

这个文件有两处涉及到无神论,所引第一段给无神论宣传发出了警告:“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用简单的强制的方法去处理,不但不会收效,而且非常有害”,如果片面强调有神论与无神论“这种差异,甚至把它提到首要地位,歧视和打击信教群众”,“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所引第二段,为在报刊上无神论宣传划了界限:“要采取慎重态度,不要违背现行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文件把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作为党的长期政策,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视为符合马克思主义轨道的唯一正确的政策,为无神论宣传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划定了必要的界限,所以,无神论宣传不可能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

2、1991年2月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91]6号文件)指出:“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好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四化建设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积极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包括无神论)的教育,培养广大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⑭

文件虽然提到了无神论教育,但是把它放在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后面的括号之中,仅仅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中的一个内容。所以,无神论教育不可能超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而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

3、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⑮习近平在讲话中,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4、2016年4月22—24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在谈到无神论时,习近平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⑯

习近平提到“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时,是提出对共产党员的要求,要求党员自觉“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而没有将其外化为无神论宣传。在谈到“加强对青少年科学世界观的宣传教育”,没有用无神论的字眼,而是用进行“科学世界观的宣传教育”,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习近平的讲话与毛泽东把无神论(即唯物论)宣传控制到低的水平和极小的范围之内,其精神是一致的。

综上,党的宗教工作文件、中央统战部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文件中,都对无神论宣传进行一定范围的压缩和限制,当然不会将其列入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了。

六、没有党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全会的文件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和党中央全会文件中,都没有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列为“主流意识形态”。

1、1978年11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拨乱反正,果断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提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航程。没有涉及到宗教,更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2、1981年6月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只是要求他们不得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干预教育。”⑰文件涉及到宗教问题,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3、1982年8月党的12大报告提出“从一九八一年到本世纪末的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报告中没有涉及到宗教工作,更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4、1987年10月党的13大报告提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报告中没有涉及到宗教工作。更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5、1992年10月党的14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侨务政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报告中虽然涉及到宗教问题,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6、1997年9月党的15大报告提出“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报告提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7、2002年11月党的16大报告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8、2007年10月,党的17大报告提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任务,报告提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宗教工作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9、2012年11月党的18大报告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报告中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10、2013年11月12日通过党的18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涉及16个领域共计60项改革项目,没有涉及到宗教工作,也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11、2014年10月23日日党的18届4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12、2015年10月29日党的18届5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但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七、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

1、1982年宪法序言指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序言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宪法总纲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33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条文也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2、《选举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3、《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1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53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本地方内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4、《民法通则》第77条:“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5、《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6、《人民法院组织法》第5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7、《教育法》第8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8、《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9、《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10、《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8条:“【拆迁特殊设施】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5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没有涉及到无神论。

八、结束语

综上所述,马恩列毛泽东的经典理论、人口比例和民族中、党和政府统战、宗教工作文件、宗教工作会议报告;党的章程、党代表大会报告、党中央全会的决议和报告,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等内容,其中绝大多数文件根本没有涉及到无神论。即使涉及到无神论的文件,都有意识的对无神论宣传活动进行必要的限制,压缩其活动空间,划清政策界限。这一切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如此。

如果把无神论视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话,那就是无神论的艺术思想、无神论的文化思想、无神论的教育理念、无神论的道德观念、无神论的政治法律思想、无神论的宗教观点和无神论的哲学观点等等。那么作为有神论的宗教在中国的存在就是非法的。这样的逻辑肯定是不能成立的。

任何类型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因此一个社会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往往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一般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的传播力和广泛的认同感。中国将长期处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的传播力和广泛认同感”的“主流意识形态”,绝对不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团结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一切群众,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是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传播力和广泛认同感的“主流意识形态”。党的18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才是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传播力和广泛认同感的“主流意识形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是具有高度的融合力、较强大传播力和广泛的认同感的“主流意识形态”。上述内容获得全国各民族人民广泛的认同,是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和不能改变的。至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它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围中一个分支学科。如果把一个哲学研究范围内的分支学科说成是当代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就会把无神论宣传提高到一个不恰当的地位,客观上会起到挑起有神论与无神论的争议,转移当前工作的主要目标,误导社会舆论,分裂人民群众,必然遭到党和人民群众的坚决抑制和反对。

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讲话时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⑱

习近平在视察宁夏时指出:“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⑲。我们要牢记邓小平“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谆谆告诫,认真践行习近平“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指示,在宗教工作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贯彻尊重和保护宗教自由的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各民族群众),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法治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

注释:

①《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0月2版,第25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中共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43页。

③(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编译者、出版社同,第356页。

④《列宁全集》第10卷,编译者、出版社同,第65—66页

⑤《列宁全集》第28卷,编译者、出版社同,第28页。

⑥《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第1092页。

⑦《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出版社同,第1092页。

⑧《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68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5卷,出版社同,第157页。

⑩《毛泽东选集》第5卷,出版社同,第404页—406页。

⑪《毛泽东选集》第5卷,出版社同,第497页。

⑫2012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

⑬《宗教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4月第一版,第16页—27页)。

⑭《宗教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4月第一版,第29页—34页)。

⑮2015年5月21日《人民日报》。

⑯(2016年4月23日《人民日报》。

⑰1981年7月1日《人民日报》。

⑱《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75页。

⑲《人民日报》评论员:《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2016年7月25日《人民日报》第1版。

感谢作者赐稿,普世社会科学网首发,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