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治与家庭教会的经旷野



9/12/2016

范亚峰

16年是家庭教会走向的重要转折点。互联网和维权律师经过多年扫荡后,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已被极大杀伤,维权律师的态势整体上已呈衰势。杨凤岗教授所谓各种可能性中最糟糕的版本《宗教事务条例》草稿发出,有试应手的意味。家庭教会作为民间社会最大的力量,将在未来面对极为复杂严峻的挑战。

2004年的《宗教事务条例》之后,中国城市家庭教会发展出与乡村家庭教会的躲忍论不同的处理政教关系的两种模式,即守望教会为代表的登记对话论,以及圣山平台为代表的维权论。2010年之后,守望教会的户外敬拜事实上使得守望教会加入了维权模式的行列,两种模式合为一种,即基督徒维权论。

中国社会的自由力量能否抵御二次文革?中国社会如何跨越历史的三峡,迈出走向法治民主的正道?某种意义上,中国家庭教会的命运将决定中国社会的法治和自由的未来。

正如十字架事件不仅仅是公共事件,而首先是属灵事件一样;2016年版的宗教事务条例草案,也首先是属灵事件。中国教会经过1976年文革结束后40年的发展,已渐入瓶颈期。乡村和城市教会都面临世俗化的挑战,而神学方面仍然是西方各种思潮的跑马场,进入中国两百年的基督教仍然没有贡献出关于中华文明之心灵秩序、公共秩序和宇宙秩序危机的方案,数千万之众的基督徒人群尚未行出敬虔、美德生活的美好见证。

福音的更深扎根、城市教会灵性和真理的成熟,都需要中国教会在复杂严峻的挑战和试炼中熬炼,从而在世俗化的大潮中成为中流砥柱,使中国教会中的各种机会主义、投机主义倾向远去,兴起耶稣基督的精兵,使上帝的恩典在经旷野的历程中无远弗届地见证在中华大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