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运动的神学基础与导向



3/21/2016

李富豪



二月廿八日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标榜「本土」旗帜的梁天琦获得六万多票。虽然未能跻身现届立法会,但却很清晰带出一个信息:「本土」运动已得一定民心。「得民心」所说的,不单是指有一股新政治光谱╱力量正逐渐形成;「得民心」更重要是意味着典范开始转移(paradigm is shifting),非常简化的说,即过去公认要去遵从的标准,出现根本性的转变:「和理非非」、「民主回归」不再是公认社会标准,「勇武抗争」在新典范下逐渐成为公认标准;现在的讨论只徘徊在「有底线」或「无底线」之间。可能正如孔恩(Thomas Kuhn)所言,典范最终成功转移1,并没有甚么理性原因,纯粹是因上一代人去世,典范便能成功转移。于是在典范转移中的现世代,神学是要有力地回应当刻处境,否则就会离地,难以助教会╱信徒在当下典范转移的过程中,做到互相牧养的角色。



本土运动的神学基础



讨论本土运动兴起之原因,最常听到的,就是政府施暴政,以致官迫民反,市民勇武抗暴。分析虽然简单,但我接受这个推论。而这推论神学上的合理性,可以追溯至一九六二年十月,教宗约翰廿三世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及一九八六年天主教〈基督徒自由与解放的指引〉所确立的解放神学。解放神学源自于拉丁美洲,它是从受压迫者的角度来诠释基督教信仰。解放神学家认为,人民在政权统治下经历贫穷、剥削与压迫,这是违反上帝的旨意,因此解放神学建构了一套基督徒的道德使命:基督徒若让这种令人愤怒的情况继续下去,就是有罪的。我们不能让基督教会发光发热、广传福音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最非人的地方2。



解放神学的哲学基础,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分析的工具来理解受压迫者:在经济体系下,人民被分为不同的社会阶级,上流阶级会运用阶级所赋予的权力,欺压中层阶级;中层阶级同样以所属的社会地位和权力,欺压下层阶级。而要维繫这个社会制度,当权者便要控制各阶级的意识形态。因此要在这个社会制度中解放受压迫者,他们只有逃离当权者的意识形态,发动阶级斗争。不过,理解解放神学不能纯以马克斯主义作为蓝图。解放神学家认为人类的唯一主宰是弥赛亚,因此要建基于「信上帝」来开展解放的过程。信徒是基于信上帝会超越社会和政治因素,优先站在受压迫者中间(preferential option for the oppressed),所以效法基督的信徒也要站在受压迫者那一边理解他们的无奈╱无能为力,从而助他们充权(empower),在社会制度上获得解放,以致有能力抗衡当权者,达到社会阶级上的转变(social transformation)。以拉丁美洲的经验为例,充权的行动是会包括「勇武抗争」。由此可见,解放神学指向的是实践性(praxis)神学,目标是要带来社会阶级的转变。



现今香港社会,当权者不但漠视民意,更多番僭越制度和无视约定俗成惯例:力推国教、不惜跳过通讯局及篡改调查报告也要阻拦港视开台、破坏大学校监作为礼仪性质的惯例,安插特首亲信入校委会、在社会渴求公平处理特首疑收取五千万贪款及佔中事件时,安插特首亲信任廉政公署及警监会要职……加上立法会议员多次反逻辑地为政府护航,市民在现制度下无力反抗,受着迫压。传统抗争在制度的制肘下也无法作出合理改变。然而,信徒不能因而对社会现况绝望,更要本着对上帝的盼望来宣扬希望,因为我们信上帝是介入历史的上帝;纵使环境多么「黑暗」,上帝仍在掌权。因此基督跟随者当刻要履行信仰上的道德使命,优先站在受压迫的市民当中,唤醒市民要逃离「和理非非」的意识形态,甚至以「勇武抗争」向掌权者发动抗争,替市民充权,改变社会制度,以免他们继续受压迫。



本土运动的神学导向



今天本土运动正挑战香港人既有的意识形态,可是大家要社会转变,以免香港人继续受压迫,那么其实要抗争的对象是谁?是拖着行李箱的国内人?按指令而执行任务的香港警察?「爱」字头亲中人士?选择接受或参与本土解放运动的你,这种问题涉及本土行动的理论基础,绝不能忽视。究竟是谁在制度中掌控权力?他们便是我们要去权(depower)的对象。其次,在本土行动中,究竟谁人要被充权?只是小贩、学生、北区居民?他们共同处身于怎么样的处境之中?此处境还有其他人吗?选择接受或参与本土运动的你,这种问题涉及本土行动的理论基础,绝不能忽视。引用梁家麟院长多年前勉励大学生的一句话:「我多次跟年轻的弟兄姊妹说,我从不介意你们偏激(radical),只介意你们犬儒(cynical),像今天的烂政党一样,专司破坏性的批评,光骂不做3。」幸好本土人士并不热血,因此还有胸襟替本土行动建立理性基础。



正因如此,接受或参与本土运动的信徒,更要清楚运动的神学导向,让自己不是随波逐流,反倒成为运动中的盐和光。拉丁美洲神学家Gustavo Gutierrez指出,解放神学的目标是有三个导向的:一、解放在经济、社会及政治上受压迫的人;二、让受压迫者能阐述自己看法或标准,而不受当权者意识形态的控制;三、被充权者要在罪裡得到释放,并接受由基督以来的新生命4。由此可见,向受压迫者充权,唤醒属于他们的意识形态,以致改变社会制度,并不是信徒看本土解放运动的句号。信徒投身本土运动,更要预备好,向运动参与者及被充权者宣告大家都是罪人,因此要在鼓吹互相欺压的社会游戏规则中释放出来,建立基督裡的新生命,做到时刻向弱势实践着牺牲的爱,而不是在被充权后,在鼓吹互相欺压的社会游戏规则下,成为另一个压迫者。



不错,在刚过去新界东的补选,我们看到的不单是第三势力抬头,更是公认标准发生了根本上的典范转移。而此刻每个人更加要注意,不应让自己跌入随波逐流的陷阱。若你接受或参与本土运动,更应把握时机,花时间研究和建立运动的理性基础,避免做犬儒;而信徒则可以替运动建立神学基础和劝勉,以助运动持份者不致属灵上迷失,而教会╱信徒也可以有导向来互相牧养。



1.See Kuhn, Thomas S.,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2).

2.See Boff, Clodovis, “Epistemology and Method of Liberation Theology,” in Mysterium Liberationis: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Liberation Theology, ed. Ellacuría, Ignacio and Sobrino, Jon (Maryknoll, N.Y.: Orbis,1993).

3.梁家麟,「从堂会角度看校园团契的定位和角色」在港大团契五十週年特刊(香港:香港大学学生会基督徒团契,2004),91页。

4.Gutierrez, Gustavo, A Theology of Liberation (Maryknoll, New York: Orbis Books, 1973), p. 36-37



转自香港基督教时代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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